徵收過程中,拆遷公司究竟有何地位?

徵地拆遷相關典型案件新聞中,涉及拆遷公司暴行的報道早已屢見不鮮,其中不乏拆遷公司暴力拆除被徵收房屋、侵害被拆遷人人身財產權利,甚至尋釁武力威脅、毆打被拆遷人委託代理律師的情形。

去年(2017年)12月,荊門市曾發生一起律師遭到圍毆的惡性事件,組織實施案涉暴行的,就是相關拆遷案件中的拆遷服務公司法定代表人。

據調查報道,該拆遷服務公司承接了案涉棚改拆遷項目的部分房屋徵收動遷工作,但因動遷過程中雙方發生法律糾紛,該項目涉及的部分拆遷戶委託兩名北京拆遷律師進行起訴維權,該案於圍毆案發生當日在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兩名來自北京的拆遷律師在庭審結束後,被案涉拆遷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組織的十名人員圍堵在法院附近的賓館停車場。談判要求被兩位律師拒絕後,十餘人對兩律師進行了圍毆、追打,損壞兩人衣物及多件隨身物品,並致兩名律師受輕微傷(法律標準定義)。

近日,管轄法院對該圍毆傷人案件進行了審理,並依法作出判決,認定結夥圍毆他人的10名被告人構成尋釁滋事罪,並根據十人在實施共同犯罪中所處地位等,對其中6人判處11個月至1年零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對此前因其他案件被判處緩刑的一人依法撤銷緩刑,兩罪合併執行2年零10個月;剩餘三人被判處緩刑。


徵收過程中,拆遷公司究竟有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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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意圖仗勢通過暴力行徑,威脅被拆遷人及代理律師放棄維權抵抗的拆遷公司負責人,及受其組織參與犯罪行為的人員,均因其違法犯罪行為受到相應的處罰。

敢於橫行霸道地做出強拆、打人的惡行,然而又因張狂惡性受到法律懲罰......相信很多被拆遷人在吁嘆之餘也會覺得拆遷公司的地位頗有些“神秘”。對此,京尚拆遷律師今天想借這個典型案例,為大家解開幾個關於“拆遷公司”的重要疑問。

疑問一 拆遷公司在徵地拆遷中究竟有何地位?

實踐中不少拆遷公司敢於對被拆遷人的房屋實施強拆偷拆,且往往伴隨著對被拆遷人的言語、武力逼籤威脅,有恃無恐的樣子讓很多被拆遷人開始懷疑拆遷公司究竟有何“來頭”。

事實上,根據現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負責本行政區域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是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具體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是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也就是說,說了算的是以上政府機關和房屋徵收部門。

根據《條例》第五條中的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被拆遷人通常接觸到的拆遷公司或者拆遷辦公室,就屬於受委託承擔房屋徵收拆遷具體工作的實施單位(組織),僅在受委託權限範圍內開展徵收拆遷相關工作。

總的來講,拆遷公司並不因受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委託的緣故,而比被拆遷人更“有權有勢”。尤其是現有的經工商登記設立、以盈利為目的、承接建築物拆除清理工作項目的拆除公司,只是作為一個民事主體,受委託組織實施具體拆除工作。

徵收過程中,拆遷公司究竟有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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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二 拆遷公司有權強拆嗎?

對於徵收拆遷中可能出現的兩類主要的合法強拆形式,即依法拆違和司法強拆(強制執行),京尚拆遷律師分別做過不少解述,新近關注我們的讀者朋友可以點擊閱讀《司法強拆是維權之路的BAD ENDING嗎?》、《強拆違建也要講程序,行政機關這樣做是違法的你知道嗎?》等以作參考,在此暫不再做展開解析。

京尚拆遷律師僅提醒被拆遷人注意,徵收拆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非經被拆遷人申請進行認定和處理的合法強拆,通常情況下就是這兩種。因此不管來實施具體強拆(強制執行)作業的人是誰,都需經過法定的認定和確認強制執行的前置程序,最終在有相應權限的執法機構(人員)的組織下進行。

拆遷公司本身既不具有認定和處理違法建築的職權,也並非司法強拆法定程序中任何一個環節的權責主體。拆遷(拆除)公司只是有相應職權的行政機關的一隻手。在房屋拆除作業過程中有拆遷(拆除)公司出現,並不代表著拆除行為一定違法;但如果強拆被拆遷人房屋的行為是拆遷公司自行組織實施的,被拆遷人就要提起一萬分注意了。

疑問三 拆遷公司強拆侵權需要擔責嗎?

這個問題我們分兩個重要層面來解析。

第一個層面,拆遷公司對被徵收房屋實施強拆行為。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又《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由以上規定,拆遷公司接受房屋徵收部門委託實施違法強拆行為的,被拆遷人可以追究委託機關的相關法律責任,針對其錯誤行政行為展開權利救濟。此時委託關係存在於拆遷公司和委託機關之間,與被拆遷人沒有直接聯繫。

第二個層面,拆遷人員在拆除作業過程中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

不管拆除行為究竟是依法進行的強制執行,還是違法強拆,被拆遷人的合法人身財產權利都受法律保護。

徵收過程中,拆遷公司究竟有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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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本文所舉案例中,拆遷公司(人員)在強拆現場之外對被拆遷人、代理律師實施侵權損害行為的,要因其違法犯罪行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另外,在拆除作業過程中,如有拆遷人員對被拆遷人進行暴力侵害或肆意毀壞其財物等的,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律面前,拆遷公司沒有任何特權。

實踐中,部分地方拆遷公司存在涉黑涉惡的情況,或出於種種原因與背後的“保護傘”有利益聯繫,仗勢欺人,肆意實施強拆侵權行為。不少被拆遷人出於對黑惡強權勢力的畏懼,只能被迫接受不公平的拆遷條件配合搬遷。

對於這類情形,就如本文所舉案例那樣,被拆遷人越是畏懼、越是軟弱,黑惡拆遷公司越是覺得被拆遷人可欺。如今國家正開展多項掃黑除惡雷霆行動,機不可失,京尚拆遷律師建議被拆遷人鼓起勇氣,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不要因為一時的畏懼放棄自己的合法權利,一直活在黑惡勢力壓迫的陰影中。

很多被拆遷人之所以不敢維權,就是擔心自己無法承受侵權者的“怒火”。但黑惡拆遷方越是做出這樣明顯的違法犯罪行為,越是說明他們已經亂了陣腳。不光是被拆遷人受到威脅恐嚇,律師因接受委託代理案件而承受暴行的案例也並不鮮見。從成為法律人那天起,京尚拆遷律師就明白自己生活在如何“險惡”的環境中。

然而所謂法律,就是要和一切違法的、不正義的乃至違反道德律的行為“作對”;所謂維權,就是在遭受侵害的逆境中掙扎、反抗、不斷反擊,直至違法侵權者低頭賠償——既然選擇了戰鬥,就應該忘記不必要的恐懼,一心去追求最終的正義和勝利。拆遷維權這條路上,京尚拆遷律師會一直秉持初心,堅挺勇敢地陪伴在被拆遷人的左右。

徵收過程中,拆遷公司究竟有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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