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潢川篇」潢川一男子中午飲酒 晚上被查出醉駕

“我中午就喝了三兩白酒,已經過了近9小時,開車應該沒事了,咋還是被查出來是酒駕?以後再也不喝酒了!”近日,潢川一男子對自己的醉駕行為,後悔不及。

2018年10月3日夜,潢川交警大隊組織警力開展酒駕整治“夜查”行動。21時53分左右,潢川縣春申路世博大酒店附近, 民警在對一輛蘇D096**的小型普通客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人吳某龍(男,30歲,河南省潢川縣人)身上酒氣很大,有酒駕嫌疑。經對吳某龍酒精含量吹氣測試,測試結果為101mg/100ml,涉嫌醉駕,後抽取其體內靜脈血液送檢,經信陽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鑑定所出具的18-1541號血醇檢驗報告單載明:從吳某龍靜脈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含量104.58mg/100ml,吳某龍已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吳某龍稱,當日中午他和親戚及家人在自己家裡吃飯,席間喝了三兩白酒,為此他下午特地沒出去,就在家裡睡覺,晚飯也滴酒未沾,夜晚九點多時想去探望親戚,當時也想到中午飲酒了,但考慮到距離飲酒時間已經間隔了近9小時,酒氣早就散完了,就駕車帶著老婆孩子去西關附近探望親戚,沒想到途中遇到交警查車,還能被查出醉駕。

目前,吳某龍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潢川交警提醒:酒精在人體內代謝的速度主要取決於個體差異及酒精攝入量。酒駕標準並不是根據司機喝酒的時間來判定,只要酒精含量超標,不論距離喝酒的時間過去多久,再開車仍屬酒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