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寻衅滋事 天涯警方依法拘留

近日,一名男子酒后在小卖店寻衅滋事,被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

8月14日23时35分许,新风派出所接到报警:在群众街55号有人打架。接报后,新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过现场了解,当场将涉嫌寻衅滋事的的男子乔某臣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扣押作案时使用的钢管1根。

经了解,8月14日23时许,乔某臣酒后到群众街55号小卖店购买食品时,误以为店主郑女士未找零钱,遂与之发生争执。争执中,乔某臣随手抓起柜台上摆放的打火机、口香糖、槟榔等物品丢向郑女士,并拿店内的一根钢管将柜台玻璃砸破,导致郑女士的右手内侧、外侧及中指根部被玻璃碎片割伤流血。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乔某臣(男,40岁)如实陈述其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乔某臣处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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