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全喜|在正義與功效之間

高全喜|在正义与功效之间

2月27日傍晚,靜下心來,在辦公室細細品讀了以法律經濟學享譽漢語學界的熊秉元教授即將在大陸出版的大作《法的經濟解釋》,確實受益良多,其以經濟學視角剖析法學的一般原理和具體案例,加上文字簡潔練達,給人一種庖丁解牛般的舒暢與從容,不得不讚嘆作者具備的社會科學之功力深厚和制度經濟學之嫻熟至簡。

我一直認為,中國(大陸)當今的社會科學界,其實有兩種所謂的“帝國主義”,一個是“經濟學帝國主義”,另外一個就是“法學帝國主義”,熊教授腳踏兩個領域,分享兩種“帝國主義”,呵呵,其境界自然是天地溝壑俱在胸中矣。

熊教授大作所處理的確實是關涉人類生活的兩個根本問題,即正義與功效及其相互之間的關係,縱觀古今中外歷史,那些曾經引發一系列重大紛爭的人間事務,諸如戰爭與和平、統治與被治、利益與是非等等,究其大端都可以追溯到正義與功效的問題上來,法學與經濟學恰好要解決的也正是這兩個問題。

就目前來看,這兩個學科似乎都沒有徹底地解決好各自面臨的攸關問題,因為,什麼是正義,自然權利論與法律實證論都各有一套深入的延續幾代的論辯,而什麼是功效,同樣是延續幾代的規則論的功效主義(rule-utilitarianism)與行為論的功效主義(act-utilitarianism),也還並沒有達成普遍的共識。

熊教授倡導的法律經濟學,無疑給上述兩種繁難的學科問題又增加了一層新的議題,即正義與功效之間的關係問題。至少我覺得熊教授的這本精粹的小冊子,初看上去文字淺顯簡樸,實乃微言大義,其背後蘊含著經濟學、法學以及經濟法理學三個學科層面的意義,觸及的乃是人世生活的正當性、有效性以及兩者之間的張力關係,古人所謂“安身立命”是也。

當然,熊教授作為經濟學家,其法律經濟學的立論是明確的,也是頗有道理的,以功效論的成本效用原則來分析由理性自利人構成的社會共同體,把社會視為一個客觀運行的自生之行為世界,以工具論的分析方法加以審視,自然對法律規則有一個一以貫之的理解,這無疑具有社會科學之科學屬性。

法律經濟學之所以能夠成為一門學科,有科斯、貝克爾、波斯納等大家湧現,顯然具有強大的理論解釋力,他們對於很多法律規則以及案例的分析,使人大腦洞開,破除了傳統法理學過於糾纏道德是非的短板。尤其是熊教授書中精選的案例,經他稍作剝落梳理,猶如小蔥伴豆腐,一清二白,什物雖小,直刺心扉,讀來不由得生出傳統法學家們何其冬烘之嘆。

不過,掩卷思之,倒也產生一些疑慮,這個誕生於經濟學(且不說更晚出的法律經濟學)之前數百年乃至千餘年的法學(或道德學、理則學)果真如此不堪一擊嗎?熊教授所言及的“正義”難道不能涵括“功效”嗎?進一步追問:制度經濟學的前身——亞當·斯密的政治經濟學,其“政治”又何嘗不是一種古典意義上的“道德”呢?

如果沒有一個基於正義的政治社會,經濟學的功效主義如何得以實施與運行?換一個比附的說法,古典政治經濟學豈不是一種更為高深的法律經濟學嗎?而它的邏輯與熊教授的法律經濟學恰恰相反,不是用經濟學的刻度看待道德與政制,而是用道德與政制的刻度審視經濟學,為市場經濟的有效運行提供一個制度正當性的根基,這個被視為立憲主義的正義底座一旦或缺,現代的諸多經濟學門類(宏觀經濟學、微觀經濟學、新古典經濟學、發展經濟學等等)何以存續呢?

就我來說,則更欣賞十八世紀蘇格蘭思想家,諸如亞當·斯密、休謨、弗格森等人的思想理論,如果說他們也是一些經驗主義的功效主義者,但這種規則功效主義要比邊沁、杜威等人的行為功效主義深刻得多,也宏闊得多。因為他們並沒有固執於“效用性”一隅,而是高度重視正義規則與功效利益之間的張力關係,在人性的情感與理性交匯的幽深處,在社會的規則與利益的邊界點,把握人間事務的澎湃波濤與死水微瀾。

正是這種歷史演進主義的規則論的功效主義,才能駕馭了《國富論》(其實應譯為民富論)與《道德情操論》對峙之統合的難題,開闢出英美經驗主義的正義論與經濟論合流為一的車輪之雙翼。以此觀之,以經濟論(或功效成本論)統轄正義論(道德價值論),不啻為一種片面的道理,反之,則也是另外一種片面的道理。

在當今大陸知識界的語境下,拷問正義的制度是一個嚴峻的問題,算計制度的成本也是一個苦澀的問題,用成本來約束制度使其合乎公益,這是經濟學的功課所長,以正義來矯正制度使其合乎人性,這乃是法學的鵠的所在。

然而,在正義與功效之間,有多少漫長曲折的道路要走,究竟藉助什麼方法才能夠貫穿其間,達到“允執厥中”的中道平衡,這確乎既是一個理論難題,更是一個實踐難題。熊教授的法律經濟學,在這個廣袤的空白地帶,為我們提供了一扇窗口,打開了一片天地,我想讀者諸君深入此書,竊睹堂奧,欽蹈明規,不失為一番智力的淬鍊。

走筆至此,我的耳畔不禁想起亞當·斯密的一段話,他說“正義猶如支撐整個大廈的主要支柱。如果這根柱子鬆動的話,那麼人類社會這個雄偉而巨大的建築必然會在頃刻之間土崩瓦解。”作為現代經濟學鼻祖的亞當·斯密如此高抬正義,而法律經濟學卻把正義論視為無用之玄學,箇中三昧,倒是我想誠心求教於秉元先生的,不知何時他能來滬,還望不吝賜教。

高全喜|在正义与功效之间

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講席教授

高全喜|在正义与功效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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