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城区司法局 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落实随机抽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桃城区司法局以“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关抽查事项如下:

一、抽象对象

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二、抽查内容

1、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日常执业活动

2、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案卷

三、抽查方式和步骤

(一)抽查方式

根据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开展“双随机”抽查前,可以通过摇号或抽签等方式,从相应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当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二)检查步骤和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

从相应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2.实施抽查

抽查组将根据桃城区司法局随机抽查清单所列的抽查事项、内容对抽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

3.情况通报

抽查组在本次抽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并通过在桃城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检查方式包括: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

三、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应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被抽取接受现场检查的机构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找出“病因”,切实整改,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参加抽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原则,做到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01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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