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568 證券簡稱:百潤股份 公告編號:2018-058

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10月18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本次變更公司會計政策事項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述

1.變更原因

公司根據財政部於2018年6月15日發佈的《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規定,對公司財務報表格式進行修訂,按照該文件規定的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適用於尚未執行新金融準則和新收入準則的企業)編制公司的財務報表。

2.變更日期

根據前述規定,公司於以上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始執行上述企業會計準則。

3.變更內容

(1)變更前採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2)變更後採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後,公司將按照財政部2018年6月15日發佈的《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佈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二、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財政部《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的要求,公司調整以下財務報表的列報,並對可比會計期間的比較數據相應進行調整:

1.原“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項目合併計入新增的“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項目;

2.原“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和“其他應收款”項目合併計入“其他應收款”項目;

3.原“固定資產清理”和“固定資產”項目合併計入“固定資產”項目;

4.“工程物資”項目歸併至“在建工程”項目;

5.原“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項目合併計入新增的“應付票據及應付賬款”項目;

6.原“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和“其他應付款”項目合併計入“其他應付款”項目;

7.“專項應付款”項目歸併至“長期應付款”項目;

8.新增“研發費用”項目,原計入“管理費用”項目的研發費用單獨列示為“研發費用”項目;

9.在“財務費用”項目下列示“利息費用”和“利息收入”明細項目。

本次會計政策的變更不會對當期和會計政策變更之前公司總資產、負債總額、淨資產及淨利潤產生任何影響。

三、董事會關於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按照財政部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本次會計政策變更能夠更加客觀公正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投資者提供更可靠、更準確的會計信息。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意見

獨立董事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於修訂印發2018年度一般企業財務報表格式的通知》(財會[2018]15號)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使公司的會計政策符合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規定,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沒有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的權益。我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的實際情況,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2.《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上海百潤投資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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