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高能|物業糾紛真頭疼 法官調解有方法


近日,一起物業公司起訴業主、索要物業費的案件引起路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法官的關注。


前方高能|物業糾紛真頭疼 法官調解有方法


原告系我市某物業公司,被告系路北法院轄區某小區居住的多名業主,原告以拖欠物業費未繳納為由提起訴訟,分別起訴各個業主。路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收案後,考慮到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影響較大,如果還有未繳納物業費的業主,可能案件數量還會進一步激增,所以調解解決是最好的結案方式。於是,訴訟服務中心的法官分別與原告以及各個被告取得聯繫、多次溝通,深入瞭解被告拒絕繳納物業費的原因,針對被告反應的問題,屬於物業管理範圍的,積極促進原、被告協調解決;不屬於物業管理範圍的,對被告進行釋法明理。經過法官多次不厭其煩的擺事實、講道理、普法律,原、被告雙方最終握手言和、各退一步,原告不再主張索要滯納金,被告繳納了物業費。

事後,原告特製作一面錦旗送到路北法院訴訟服務中心以表感謝,並表示法官的調解結案不僅解決了已訴案件,而且對未訴亦未繳納物業費的業主也起到了警示作用。


前方高能|物業糾紛真頭疼 法官調解有方法


“依法調解、殫精竭慮、矛盾化解、和諧共贏”雙方送來錦旗表示感謝,因拖欠物業費引起的十幾件案件圓滿解決,既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也減輕了法院的辦案壓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