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是怎么认定的?

盘古天地117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上面我们可以得出强奸罪的几个重要认定关键字:

1,强奸罪的受害者对象限定为“妇女”,除了女人外,其他性别与生物不构成强奸罪的受害主体,比如:男人,牲口等其他动物等等。

2,违反妇女的意志。也就是说必须在妇女同意的情况才能发生性行为,否则就属于强奸,但下列2种情况有例外。

一,婚内强奸。由于夫妻双方索取“性需求”的权利,结婚后,就默认了任何这一权利,婚内强奸虽然在学术上有争议,不过在现实中的司法实践中,并不任何婚内强奸的行为。

二,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我国刑法规定,与未满14周岁未成年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不管对方是否愿意,均以强奸罪论处。属于强奸的从重处罚。

3,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不过强奸的行为本身就是暴力行为。


所以根据上面的“关键字”,我们可以认定,只要满足那3要素,就构成强奸罪。

一般来说,醉酒等不是脱罪的认定。所以一般电视上什么醉酒后,然后酒后发性等等,只要人家告你,你就是强奸。

而一般酒吧“捡尸”的行为,人家如果报警,你就是强奸,各位(3年以上有期徒刑),思量下吧。


看守所资深体验工程师


是女方不愿意发生性关系,自己强行闯入的,目前没听说男的被强奸的。其实应该是在一些敏感场合,只要女方没有智力问题,可以默认允许不限于发生性关系。比如男的邀请你去他的房间,并且孤男寡女,男方邀请你去开房要是你不愿意被逼的你会在大厅寻求帮助的。比如男方约你去嗨,去喝花酒,并且带你去开房时,你表现正常,只要不醉到不能独立行走。其实你本应该有这方面的风险允许你才去参加一些特殊的环境。假入别人是要你去他的住处要通关文碟,你也要保持证据,那样即使你愿意发生关系他也会有风险。因为初衷和暗示并没有发生关系的约见。那些敏感场所就有性暗示,既然已经有暗示你也是个正常人,你还去,就默认为你也所期待的所谓强奸,如果我是法官,宣布你自愿发生关系。


越读者


使用暴力或者胁迫等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使妇女在不能反抗,不知反抗,不敢反抗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对于十四岁以下,不论是否同意,均认定为强奸。对于十四岁(含)以上妇女,采插入既遂,对于十四岁以下幼女采接触为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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