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攻堅」跟您講講保全那些事兒

經歷過民事官司的人可能大多知道,對財產或者證據進行保全,對於法院怎麼判和判決後的執行多麼重要。保全,是民事訴訟中一項非常重要的法律制度,充分運用好保全、充分發揮保全的作用,對於打贏“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有積極的助推作用。在上海三中院(知產法院、鐵路中院)的執行工作中,保全案件是一塊“重頭戲”。成立三年半來,共辦理保全案件570件。

那麼,什麼是保全,為什麼說保全對於破解“執行難”意義重大?知識產權案件的保全,又有什麼特殊之處?今天,小編就跟您講講關於保全的那些事兒……

「执行攻坚」跟您讲讲保全那些事儿

什麼是保全

民事訴訟法中的保全,按照保全標的不同,可以劃分為財產保全、行為保全和證據保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它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財產保全就是指人民法院為了保證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切實執行,或者為及時、有效地避免利害關係人或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根據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所採取的限制有關財產處分或者轉移的強制性措施。

行為保全是指對於完成行為的給付請求,因被申請人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導致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遭受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申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制止某種行為或者要求做出某種行為,保全內容為“要求協助執行對象履行作出一定積極行為義務,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消極義務”。

證據保全是指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證據保全由司法機關依法收存、固定證據資料以保持其真實性和證明力的措施。當訴訟上可作為證據的資料有消失或日後難以取得的可能時,司法機關可依訴訟參加人的申請或依職權,預先採取保全措施,以保證證據的真實性。

按照訴訟階段的不同,保全還可以劃分為訴前保全、訴中保全和裁判文書生效後進入執行程序前的保全。

訴前保全,顧名思義,就是起訴之前提起的保全,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所採取的一種保全措施。訴中保全則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後、作出判決前為防止當事人(被告)轉移、隱匿、變賣財產,依當事人申請或依職權作出的強制措施,以保證將來判決生效後能得到順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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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有什麼用

保全是民事訴訟活動的重要程序,是保證法院判決順利執行的重要基礎。靈活運用保全手段,充分用好保全制度,對助力“基本解決執行難”作用突出、意義重大。

財產保全

「执行攻坚」跟您讲讲保全那些事儿

在債務人不知情時,法院出其不意,查控其財產,保全與審判執行相互銜接,能夠提高調撤率、自動履行率,縮短審判週期,增強司法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正確發揮財產保全作用對於當事人雙方往往能化干戈為玉帛,而對於法院來說,也能夠縮短執行期限,減少工作量。三中積極運用財產查控系統,千方百計查找被申請人的財產線索,依法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措施,為案件的高效審理、順利執行打下基礎。大量案件因財產保全及時,促使雙方調解結案或因及時給付而撤訴。

「执行攻坚」跟您讲讲保全那些事儿

前不久,上海三中院(知產法院)受理了原告某軟件公司與被告某網絡科技公司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在這起案件中,原告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凍結被告銀行存款人民幣139萬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的其他財產。本院依法作出裁定後,便立即採取了保全措施,凍結了被告銀行賬戶內的存款102萬餘元。錢款一凍結,被告立馬就有了反應。次日,被告就主動與法官進行了聯繫,要求與原告立即進行調解,並且在本院的主持下與原告迅速達成調解協議,在較短的時間內解決了涉案糾紛。

從這起案件可以看出,財產保全既能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也可以促使當事人儘快解決糾紛。財產保全更能促進審判與執行工作的銜接,提高審判執行工作的質量與效率,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證據保全

在知識產權訴訟中比較常用。在知識產權案件尤其侵犯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案中,侵權證據往往具有隱蔽性、易毀性和不穩定性等特點,較之普通民事訴訟證據更加難以取得和容易滅失,因而證據保全顯得尤為重要。

「执行攻坚」跟您讲讲保全那些事儿

在證據保全中,面對法律和技術交織的問題,如何破解千變萬化的技術難題?上海三中院(知產法院)探索創新“法官+執行人員+技術專家+技術調查官”的訴訟保全新模式,讓具有技術背景的專業人員承擔起“技術翻譯”的職責,幫助執行法官高效準確實施證據保全。三年來,技術調查官和其他技術專家參與證據保全、現場勘驗30餘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执行攻坚」跟您讲讲保全那些事儿

在一起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案件中,當事人提出證據保全申請,法院在審查後依法裁定實施保全。保全過程中,技術調查官和司法鑑定中心具有專業資質的人員一同協助進行。技術調查官在被申請人公司辦公場所打開電腦發現,並沒有安裝侵權軟件,同時還發現電腦的USB接口被封了。但是,技術調查官從電腦的緩存文件中發現了侵權軟件的一些日誌信息,日誌文件記錄下了侵權軟件的安裝時間和卸載時間,而卸載時間顯示正是在法院工作人員一行到該公司之後,電腦的註冊表裡也發現了互相印證的證據。

法院對整個保全過程進行了拍照和錄像,固定證據。有了這些固定的證據,案件的審理也得以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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