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什麼詭異奇案?

今日新鮮事


跟大家講一個清朝的奇案。

清朝咸豐年間,在四川的合州郡出了一奇案。

話說,合州郡七澗橋有一個鞠海的名醫,娶了一個很漂亮的老婆向氏,生了一個獨子叫鞠安。鞠安長大後又娶了一個周氏,也是非常漂亮。我們知道,古代人結婚生子早,四川這個地方又養美女,所以向氏本身四十出頭,但膚色好,看上去就是三十的樣子。而周氏更是年輕貌美。

這一家應該是很幸福,父子都娶了美女。但一天晚上,發生了一件十分遺憾的事情。

那天晚上,婆婆向氏半夜醒來,發現老公不在床上了,連忙去外面找。正好吵醒了媳婦周氏,周氏也說自己的老公不見了。兩婆媳趕緊出門找,結果在家幾十米處,先後發現父子的屍體。兩人都被刺中身體,流血過多而亡。

這個案子報上合州官府,很久都沒有破案。而在案子二個月後。婆婆向氏的一個姐妹上門探訪,正好看到了周氏。就說這個周氏這麼年輕,守寡太可憐了,不如我作個媒,找個人家嫁了吧。向氏滿口答應,周氏推卻一陣後也答應了。

不久後,這個老姐妹上門,說找了一戶好人家,就是合州衙門的書吏陳老倫。這個當然好了,竟然能夠嫁給公務員。所以兩下都談妥了,把周氏嫁了過去。

但是, 這個案子要不要破呢?

向氏經常到合州衙門去問。

有一天,向氏又去,合州知州叫榮雨田,把這個向氏叫了上來,劈頭就是一句:你與姦夫通姦,合謀殺死鞠海父子,還不從實招來。

這是怎麼回事?

就在向氏搞不清狀況時,榮雨田冷笑一聲,說:宣證人!

這時,一個大漢被帶了上來,這個大漢自供叫金六,跟向氏通姦二年,那天因為通姦被發現,所以跟向氏合謀將鞠海父子灌醉,然後將這兩人分別刺死!

向氏連連喊冤,榮雨田一看不認罪就下令用刑,可打了許久,向氏依然喊冤不斷。

這時,榮雨田又是一聲令下:帶證人周氏!

對啊,周氏是向氏的媳婦,如果向氏偷情,周氏肯定清楚。

於是,周氏被帶了上來。周氏上來第一句話就是:“婆婆確曾勾引過姦夫……”

這個周氏一指供,向氏就徹底軟了,最後,她招認一切。


這樣一來,有證人,有口供,案子似乎就定了。就是向氏風流,勾引姦夫,謀殺了丈夫跟兒子。

可是,這樣是不是太荒唐了,殺夫的有,殺兒子的有嗎?

消息傳開後,大家都不信。而很快,向氏的孃家人出動了。

向氏的一個侄女向菊花主動表示要出去上告,替姑姑洗去冤情。

向菊花一去,就攔了一個人的轎子,誰的轎子呢?四川總督黃宗漢。

向菊花為什麼攔總督大人的轎子?這有點太越級了,其實,向菊花先是去了重慶越衙,結果被知府打了一頓。後來,向菊花又跑到了成都臬臺衙門,結果又被打了出來。

沒辦法,向菊花才告到了總督的面前。巧的是,合州合州榮雨田就在附近,陪領導視察,一看,截訪不成功,竟然告到了大領導這裡,馬上叫人打向菊花鞭子,把她趕走。

而這個時候,黃宗漢突然來了興趣,要問一下這個上訪的人。

黃宗漢問了向菊花,瞭解瞭解情況,按照慣例,就把這個案子交給了下級四川臬臺盧道恩。讓他們重新審一下。

說罷,黃宗漢就打發向菊花走了。

一晃過去了兩個月,黃宗漢也忘了這個案子。有一天,他在外面吃完晚飯,打轎回家,突然又被攔了。

沒錯,攔他的又是向菊花。

這個黃宗漢很奇怪,說不是交待下去了嘛,怎麼又來攔我的路。

向菊花說,不行啊,下面沒有清官能夠替我作主啊,我的姑姑已經定罪,到期就要凌遲處死。

黃宗漢這才想起來,他沒有問這個案子最後的審理情況,看到向菊花已經被打成了幹菊,他也感覺不對勁。所以他決定親自過問此案!

過兩天,黃宗漢直奔四川按察使衙門,正好裡面正在審此案。黃宗漢就在旁邊聽,此時四川臬臺盧道恩處理的正是向菊花上訪,反正就是那一套:刁民,竟然敢惹事生非,到處上訪。喝斥完就是拉下去打。直打得向菊花的屁股見血。


這時,黃宗漢說停一下,說這樣辦案不行啊,既然這個姑娘不招,我看你們的牢裡不是有姦夫嘛,把姦夫拉出來審一審。

盧道恩一聽,對嘛,領導就是高明,我怎麼沒想到?

所以把姦夫就是金六拉了出來。這個金六五大三粗,而且在獄中肥肥胖胖的,一點不害怕,有持無恐的樣子。

一看金六嘻皮笑臉,黃宗漢大怒,說你丫的殺了兩個人還這麼囂張,拉下去打。

就把金六拖下去打板子,剛打二下,這個金六就喊了一句:不是說好不打我的嘛,怎麼今天又打我了!

這一下,滿堂皆驚。再一審,明白了,這個金六其實是個強姦犯,有一天晚上強姦了一個小姐,小姐自盡而死,他被抓了進來。而合州縣有個書吏跟他說,只要他承認與向氏通姦殺人,就可以保他不受刑。

這個書吏是誰呢?正是娶了周氏的那位陳老倫。

這個事情原來是這樣的。案子發了以後,陳老倫去調查情況,看上了周氏,所以娶了周氏,那為什麼要冤枉向氏呢?因為這個案出來後,上級要求定期破案,合州知州榮雨田無奈之下,跟書吏陳老倫商量,決定把向氏做成兇手。而周氏之所以指認前婆婆向氏,主要是受了陳老倫的欺騙,陳老倫騙她,如果不能破案,他自己就要掉腦袋,而只要周氏指認,陳老倫則可以從中保向氏不死。

顯然,這是一起明顯的冤案。但是,真正的兇手是誰呢?

說來也巧,兇手自己跑出來了。

黃宗漢派了一個叫李陽穀去查案,本來李陽穀也查不出來,但在一次住店時,聽到兩個人在說醉話。其中一個人吹牛皮,說自己就是合州殺人案的兇手。那晚,他路過鞠海家,順便偷了點錢,結果被鞠海發現追了出來,扭打之中。他就把鞠海捅死了,而其後,他兒子鞠安也跑了出來,所以把鞠安也給捅死了。

案子就是這麼簡單!

李陽穀大喜過望,馬上調人把真兇抓了起來,然後真兇指證,在殺人現場數百米處起獲兇器一把。

好了,案子是真正結束了,向氏跟周氏,都是美婦,但其實都沒有姦情,反而是一件很普通的入室盜竊殺人罪。因為官吏昏庸,反而造成了一起大冤案。

不過,這個案子的處理就有些讓人唏噓了。

周氏因為陷害婆婆,被判絞刑。書吏陳老倫在獄中自殺,而榮雨田脫了死罪,半年後又官復其職,當了兩任知縣。看來,倒黴的總是臨時工。

最後,這個七澗橋兇殺案在1995被拍成了電視劇《英雄無淚》,修慶、李豔秋、趙虹主演。不過,竟然是一部武俠片。據說影評還不錯。有空的親們可以去掃一眼。


腦洞歷史觀


所謂奇案,大抵就是冤案罷了。

世間事,再怎麼奇,也奇不過人心算計。

譬如,晚清的王樹汶案,就比較詭異。

晚清光緒年間,河南出了個王樹汶案。

要說這案子也不小,一樁人命關天的案,驚動了朝廷,最後牽連了大小官員幾十個。

但這案子也不算大,至少在後人所說的“晚清四大奇案”,它都沒排上號。

話說這歷朝歷代所謂的“奇案”,其實大抵多是冤案。

案子本身往往不復雜、不詭異。

複雜就複雜在這案子怎麼個處理?

詭異就詭異在處理這案子有哪些利益勾結?

乾坤若是明朗,哪裡能來得如此多的妖魔鬼怪?

朝政若是昏暗,隨便哪個案子都可能成了奇案。

1、胡體安騙王樹汶:你幫我頂個案,我很快就把你弄出來

光緒年間,民生艱難,河南一帶因黃河水災,百姓更是生計艱難。

一時間盜匪四起,打家劫舍都成尋常之事。

這盜匪多了、衙門捕快就得擴編,正式編制不好動,就招臨時工。

一個名叫胡體安的人,生性兇殘剽悍,多年來一直就幹打家劫舍的事,趁這機會就來衙門應了差。

從此,白天上班是衙門的捕快首領,8小時外繼續從事打家劫舍的主業。

光緒五年間,胡體安團伙做了一個大案,涉案金額比較高,一下子就驚動了省裡。

省裡放話給縣府:一定要查出這個案子來!

而涉案事主,也已經懷疑到了在縣府當捕快的胡體安身上。

被縣府派出去抓賊的胡體安,這下子就有些慌張了。

為了自保,胡體安想了個特缺德的點子:

騙他家裡小奴僕王樹汶,說:這個案子你去假裝頂一下,放心,關幾天我就把你弄去來。

這時的王樹汶,只是個15歲的小孩子,主人連哄帶嚇地讓他去,他就傻乎乎地去了。

胡全安抓到了“劫匪”王樹汶,把他交給了縣令馬翥。

這馬翥按說也是個進士,但對這種人命關天的事,也不細審,就報了省裡,草草結了案。

其實,他只要稍微多那麼一點點責任心,看看這王樹汶的瘦小身板,也不至於有後面那麼複雜的奇案冤案了。

2、等到要被砍頭時,王樹汶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王樹汶所涉的這種搶劫案,按大清律令,是砍頭的死罪。

胡體安把王樹汶誆進了牢裡,自己趕緊隱姓埋名,跑到別的縣邑,繼續應聘當捕快。

王樹汶還毫不知情,傻乎乎地按胡體安吩附,招了供、畫了押,然後在牢裡,天真地等著胡體安來把他帶出去。

王樹汶最後等來的,不是胡體安帶他出去,卻是行刑的劊子手,把他帶到了刑場。

等到這時,王樹汶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趕緊向監刑官喊冤,求生!

監刑官趕緊把這事向上報巡撫宗瀛,宗瀛就讓暫停行刑,先把人押進牢裡,待再審問。

宗瀛還沒來得及審王樹汶,就被朝廷調任兩湖巡撫。

於是這案子在地方的最高負責官員,就換成了河道總督李鶴年。

王樹汶案發回重審,在參與重審的官員中:有堅持正義的,如鄧州刺史朱光弟,在他的努力下,王樹汶案被確認為冤案!

但如果此案一旦翻案,王樹汶是活了,其他地方官員就要倒黴了。

如縣令馬翥、現如當時複核同意王樹汶死刑的道臺任愷。

而接下來的問題,就出在這任愷身上。

3、欽差大臣梅啟照:做了個想兩頭討好的判決

道臺任愷和他的上司總督李鶴年,兩人的私交甚好。

官場的許多事,壞就壞在這“私交甚好”四個字上。

凡事一談私交,自然難存公心。而公心失則冤案生。

為了保任愷,李鶴年硬是把這個案子壓著不辦,不翻案、也不定案。

於是王樹汶不是劫匪,儘管已為天下人所共知,但隨後5年間還是一直被押在牢中。

真正的劫匪胡體安,卻在衙門繼續當著捕快。

在民意反彈之下,朝廷派了梅啟照為欽差大臣,來複審此案。

梅啟照來了之後,發現整個河南的地方官場,幾乎全是李鶴年的人,案件調查根本就沒法開展。

加上自己年紀也大了,就懶得再折騰這事兒,就給朝廷做了這麼個交待:

說這王樹汶確實不是劫案的主犯,但這次劫案,他也是參與了的,他負責把風放哨,屬於從犯,按律也當斬。

這個處理就很見官場水平:承認之前是判錯了,但這個人又確實該殺,故又算不上冤案。

兩頭討好。

但是,圍觀的吃瓜群眾不答應了,更要緊的是,刑部有個叫趙舒翹的郎中不答應了。

4、趙舒翹最終扳倒了李鶴年

真正的主犯逍遙法外,一個被誆頂罪的從犯卻被定了死刑。

地方負責死刑審核的官員吳文勤,直接將此事報給了刑部郎中趙舒翹。

李鶴年趕緊來做吳文勤的工作,讓吳把這事兒給捂下來。

吳文勤聽了李鶴年的話,就又改口對趙舒翹說:這死刑判的沒有問題。

作為朝廷京官的趙舒翹,這時意識到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李鶴年對河南地方政事的掌控力,已經強大到朝廷都插不進手的地步了。

這事兒,就遠比冤死一個王樹汶更值得朝廷重視了。

事情發展到這一步,王樹汶已經純粹變成了朝廷和地方權力博弈的一顆棋子。

王樹汶要是就這麼冤死了,朝廷就輸給了地方;王樹汶要是平反了,朝廷就贏了地方。

於是京城的趙舒翹給河南的李鶴年一句話:舒翹一日不去秋審,此案一日不可動也!

郎中趙舒翹的後臺,是主管刑部的張之萬,熟悉清史的讀者,從名字就大概可以猜出,此人和張之洞是親兄弟。

接下來的事情,就基本是按照常規情況發展了:

王樹汶得以無罪釋放,但絕對沒有朝廷賠償一說。

馬翥判了從軍、涉案的官員,從李鶴年、任愷、潘啟照等,均受革職等不等處分。

而真犯胡體安,卻始終未見有伏罪記錄。

5、本案重點,其實全在三司會稿的這兩句話

王樹汶這個案子,從案件的技術含量來看,平淡無奇。

奇就奇在:一個悲慘小人物的身上,卻揹負著朝廷與地方權力的博弈與制衡。

此案終結後,三司會審後,結案定稿。

當時的大學士張佩倫,在讀罷定稿後,拿起筆,在這定稿後添了這麼兩句話:

——長大吏草菅人命之風,其患猶淺;啟疆臣藐視朝廷之漸,其患實深。

簡單翻譯一下:

有冤案死幾個平民百姓,其實倒沒什麼,但如果地方敢不聽朝廷的話,這個問題就嚴重了

確實,此案之後,地方官員,一下子就都老實多了。

接下來朝廷說的話,也就好使多啦!


風談天下


我以前查資料的時候,曾經讀過一個清代版“藍鬍子”的故事,給我留下了心理陰影。在這樁“重口味”案件中,兇手在十數年間先後折磨、逼死甚至殺害了自己的妻、妾和奴婢數人,其手段之殘忍,令觀者瞠目結舌。

這個案犯名叫裴秉若,他先後娶妻五人。乾隆八年(1743),裴秉若與原配陳氏產生口角,辱罵對方,逼得妻子上吊自殺;繼娶張氏,又因為某些原因用刀將張氏的嘴唇劃傷,張氏跳水自殺;乾隆十三年(1748),第三位妻子盧氏因與裴秉若不睦,上吊自殺。裴秉若的第四位妻子是正常病故,隨後又娶了第五位妻子汪氏,不過汪氏經常遭到丈夫的毆打。

除此以外,裴秉若還有妾四人,這幾位妾室的命運非常坎坷。乾隆十五年(1750),其中一位妾室李氏因為不善持家,被裴秉若用鞭棍打傷,數日後死亡,裴秉若命長工將屍體捲走拋到亂葬崗內;次年,另一位妾室王氏因不堪忍受毆打,逃回到孃家。

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為妾室黎氏做菜味道不佳,裴秉若先用鞭棍毆打她,然後“用燒紅火叉烙其下體致斃”,並命家人將屍體埋到屋後地內。

最後一名妾室顧氏的命運尤為悲慘,裴秉若因為房事不順,動輒在酒後用小刀割顧氏的肉,甚至用火烤這些人肉當下酒菜;乾隆二十五年(1760),裴秉若喚顧氏就寢,由於顧氏來遲,裴“用繩繃開顧氏手腳,用火燒紅火叉烙其下體”,顧氏的婢女來拉勸,“亦被烙傷腮頰”。顧氏身死後,裴秉若打死了婢女和僕人,並將屍體塞到亂葬崗。

由於裴秉若的“住宅深邃,家人無事不許擅入,其鄰佑人等居址較遠,聽聞不詳,不敢遽報”,這些殘忍的人命案件竟無人得知。不過,正所謂天理昭彰,長期的人口失蹤終於引來官府的注意。經過一番查訪,這七條命案終於大白於世。

本案引發了朝野關注。根據《大清律例》的條文,丈夫無故毆妻致死,可判絞監候。但是,在本案中,三妻均為自盡,即便裴秉若有毆妻情節,但法律規定“非折傷勿論”;裴秉若雖然以殘忍的手段殺害了幾名妾室,但是妾在法律上的身份低於常人,此罪至多不過杖一百、徒三年。地方督撫為了處決裴秉若,絞盡腦汁決定“比照殺死緦功卑幼一家非死罪二人例擬絞立決”。

本案上報之後,刑部認為此人太過喪心病狂,所以決定從重、從快處置,改照光棍例擬斬立決,迅即正法。


HuiNanHistory


有一個非常奇葩兼詭異的就是嘉慶帝在神武門遇刺事件。當嘉慶帝的馬車從外面回故宮經過神武門時,有一個手持木棍的大漢衝向了走下馬車的嘉慶,想打死他。當時全部侍衛都愣住了,好在他的御前侍衛冷靜下來制服了這個大漢。最後審訊原來此人為一廚子,行刺嘉慶只為了自己死了能出名。此案其實疑點頗多,這種解釋實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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