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檢察機關依法對秦玉海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淄博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秦玉海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秦玉海,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秦玉海利用擔任中共河南省焦作市委書記、河南省副省長、河南省公安廳長、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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