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警察學院原院長毛志斌獲刑10年,曾被指涉「皇家一號」案

【編輯/張喜斌 統籌/陳威】7月9日,大白新聞(微信ID:dabaixinwen)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注意到:河南省警察學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毛志斌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罰金80萬元。

據瞭解,其曾任河南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法制處處長等職。此前,有媒體曾報道稱:河南公安系統多人涉“皇家一號”案,除秦玉海、劉國慶、毛志斌等3人外,還至少有另外8名警方人員因涉案“皇家一號”落馬。

河南省警察學院原院長毛志斌獲刑10年,曾被指涉“皇家一號”案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河南省警察學院原院長獲刑十年

據瞭解,2016年11月22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漯刑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毛志斌,原任河南省警察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因涉嫌犯受賄罪於2014年10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7日被逮捕。

法院認定:毛志斌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在工程承包、職務職級調動、工作安排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賄賂447.5369萬元,紅木傢俱一套(20.3萬元),門面房一套(35.3312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10萬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最後,法院判決:被告人毛志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罰金80萬元;贓款人民幣436.8368萬元、美元1萬元、港幣10萬元,贓物門面房一套(登房權字第××號)依法予以追繳,上交國庫。

2016年11月22日,河南省漯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2015)漯刑初字第19號刑事判決。但是,宣判後,原審被告人毛志斌不服,提出上訴。此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此案。

2017年3月2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刑終66號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曾被指涉“皇家一號”夜總會案

公開資料顯示:毛志斌,男,1954年11月生,河南登封人,歷任河南省公安廳辦公室副主任、河南省公安廳法制處處長等職。2011年7月13日,其被任命為河南警察學院院長。2014年7月28日,毛志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據悉,毛志斌遭調查被指與此前落馬(2014年4月25日)的河南省公安廳原副廳長、駐馬店原市委書記劉國慶有關,並且“在調任駐馬店前,劉國慶與毛志斌有諸多交集”。事實上,劉國慶落馬時,中央第八巡視組還在河南,直至5月底才結束河南工作。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2014年9月21日,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秦玉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知情人士稱,秦玉海落馬發軔於“皇家一號”夜總會案的河南省公安系統集體貪腐案。

文章稱,截至目前,包括秦玉海在內,河南省公安系統已有3名廳級以上官員先後落馬:2014年4月25日,駐馬店原市委書記劉國慶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014年7月28日,河南警察學院原院長毛志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文章稱,河南公安系統多人涉“皇家一號”案。2013年11月,被稱為中原地區第一大會所、有河南“天上人間”之稱的鄭州“皇家一號”夜總會被查處,此時距秦玉海離任河南省公安廳廳長尚不到一年。

媒體報道稱,河南省公安系統中,除上述3人外,至少有另外8名警方人員因涉案“皇家一號”落馬,這8人不是在“皇家一號”有股份,就是向其“借款”幾百萬元。落馬的駐馬店原市委書記劉國慶也被查出在“皇家一號”裡有股份。

毛志斌是典型的學院派政法幹部

2014年7月28日,中紀委發佈消息:河南警察學院院長毛志斌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不過,媒體報道稱,直到7月31日,毛志斌的名字仍然出現在河南警察學院官網現任領導欄目中,排名第二。

文章稱,與大多數落馬官員不同,毛志斌是典型的學院派政法幹部,教育的身份,賦予了他“外觀清廉”的形象,公眾至今不知其被調查的真實原因。但在他領導下的河南警察學院,近幾年卻由於“大拆大建”,爭議不斷。

2014年6月12日上午,河南警察學院2014屆畢業生典禮上,眾多即將離校的學子,身穿量身定做的學士服,逐個接受院長毛志斌的穗禮。60歲的毛志斌,面對這些年輕的面孔,表情動容,並叫他們“常回來看看”。

46天后,毛志斌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河南省紀委正式宣佈“接受組織調查”。“沒想到他以這種方式與我們說再見。”河南警察學院剛畢業的一名學生至今仍覺得詫異。在他眼裡,“毛是一個學者型的領導,很難看出與腐敗有關。”

除了穗禮外,毛志斌給畢業生留下的還有畢業證書上的簽名,“再簽名,恐怕是在司法機關的案件上了,所以這是珍藏版。”另有幾名河南警察學院的畢業生調侃道。【資料來源: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法制晚報、民主與法制時報、中國裁判文書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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