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2018年9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後,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李忠芳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生活中的李忠芳是一位老實人,她為什麼會淪為罪犯?

埋下隱患


李忠芳於1981年9月出生於山東省平邑縣農村,小學畢業即輟學在家,年齡大一點之後開始在縣城打工掙錢。1999年,她認識了在縣水泥廠上班的王保軍,兩人很快確立了戀愛關係。

2002年,兩人定親,“當時,我請來在水泥廠旁邊加油站上班的一位名叫賀芳秀的員工,她來當我們的媒人。”王保軍對辦案人員說。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定親一過,王保軍與賀芳秀卻越走越近。他每每下班路過她那裡,有事沒事都要待上一會兒,而賀芳秀也總是熱情地接待他,有時候兩人之間還互贈個禮物什麼的。

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王保軍給賀芳秀髮了一條帶有愛慕之意的短信,賀芳秀默許了。又過了一段時間,兩人的關係終於向前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成為了情人。


而這件事,很快就被細心的李忠芳覺察出來了。一次,李忠芳發現王保軍手機裡一條短信是向外發的,內容是“××寶貝,我想你”。為這事,她和王保軍打了一架。還有一次,李忠芳收拾東西,發現一張紙條,上面有鉛筆字跡,“我已經找到一個疼我的男人,以後不能和你在一起了,你要好好保重身體。”李忠芳問王保軍誰寫的,他沒有說。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從此以後,兩人矛盾越來越深。一次,李忠芳買了一些羽絨,讓王保軍去給她做一件羽絨服。誰知,做完後剩下的羽絨不見了,她去問裁縫店,店主說王保軍曾領著一個女的來量過體。

隱患就這樣在王保軍與賀芳秀之間埋下了。

2004年春天,李忠芳與王保軍有了兒子,王保軍就極少外出了。2005年春天,賀芳秀換了工作,也不和王保軍聯繫了。

生活看似迴歸了正常。如果故事到此結束,後面的悲劇是可以避免的。但是,有些事情是沒有如果的。

一個日記本


2009年春天,王保軍在公交換乘車站偶然遇見了賀芳秀,她已經成了一名售票員。時隔四年,兩人舊情復燃。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2010年6月,李忠芳與王保軍去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從法律上確立了兩人的婚姻關係,再加上他們已經有了兒子,李忠芳認為,她還會回到以前的那種生活。可是,她終究還是失望了。

李忠芳已經斷定王保軍在外有了女人,但拿不出證據,更確定不了這個女人是誰。而王保軍一直在家小心翼翼,手機不離身,電話偷偷接,李忠芳一問,兩人就吵架。

2015年8月的一天,又一次吵架後,他們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但是,離婚後俺們還是在一塊住。這次離婚賭氣的成分大。”李忠芳對辦案人員說。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2016年12月1日,李忠芳在王保軍的車後備廂裡發現了一個日記本,“我這才發現,從2002年春天,他和賀芳秀就保持著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李忠芳交代,“看到這個日記本後,我就想一定要找賀芳秀問問,不找到她,解不了我心頭之恨。”


找她問個清楚


按照日記本上記載的地址,李忠芳先去了賀芳秀父母家,她想先核實一下,這個賀芳秀是不是就是給他們做媒人的那個。結果就是她,而且從其父母那問到了賀在縣城的住處。

“在回縣城的路上,我想著賀芳秀肯定不會輕易承認,得拿點什麼東西嚇唬她。路過一家五金店時,我買了一個扳手,又回家找了一把水果刀,放在了包裡。”案發後,李忠芳對辦案人員說。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到了賀芳秀居住的小區,已是中午,她認為賀的丈夫可能在家,就給對方發了一個短信:

“如果你不想難看的話,就等你對象上班走了,我過去找你。”“你是誰?”


賀很快回了短信,但她沒理會。

下午1點多,賀又回了短信:

“我上班了。你來我單位找我也行,我就在醫院西邊的換乘中心。”


李忠芳早賀芳秀一步離開了小區,她先到了賀芳秀工作的地方。等待中,她感覺這事並不怎麼光彩,就別讓其他更多人知道了,所以,她去了換乘中心西邊一個院子裡。她越想越氣,又發了一個短信過去:

“婊子,西邊,你單位西邊一個破大門,我在這裡等你。”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賀芳秀很快過來了。李忠芳喊了一句:“三嫂子。”由於戴著頭盔,賀沒認出來,應了一聲:“誰呀?”待走近看清是李忠芳時,她有點不耐煩:“是你呀,你們兩口子到底怎麼了?你有本事管好你男人!”

聽著帶有輕蔑的發問,李忠芳越發生氣,她打開包,右手拿扳手,左手拿刀子,氣呼呼地對賀芳秀說:“俺兩口子怎麼了,你不知道嗎?”話還沒說完,一扳手就砸到了賀芳秀的臉上,賀的臉上瞬間出了血。

賀芳秀一看不好,轉身朝院子裡邊跑。“你們到底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李邊追邊問。“沒幾年,現在三四年不聯繫了。”賀一邊跑一邊說。李忠芳越聽越氣,追上後又用扳手朝她頭砸了好幾下。


“我丈夫出軌了,對象是我們的‘紅娘’,我就把她殺了……”


賀芳秀從地上摸起一塊石頭,也砸向李忠芳,但是,事先沒有防備的她已經沒有力氣了。李忠芳追上,用刀來回劃她身上穿的羽絨服,邊劃邊說:“這是誰給你做的,是王保軍吧!”

賀芳秀脫了身,開始向外跑。跑到大門口路邊上,被李追上了,李還在劃她的羽絨服,划著划著,一使勁把刀刺進了她的左胸中,頓時鮮血外湧。當她把刀拔出來時,賀本能地抓住了刀,並奪了過去,然後身體失去了平衡,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接著,頭垂了下去。


當天晚上,李忠芳被抓獲。

2018年5月16日,山東省臨沂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了該案。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忠芳在打鬥過程中多次用扳手打擊被害人頭部,又用水果刀刺中被害人胸部,致其肺臟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該案被害人對案件發生存有一定過錯,法院於2018年9月19日,作出了本文開頭的判決。


一審宣判後,李忠芳提出上訴。目前,該案正在二審中。


(除李忠芳外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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