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拒做「老賴」 親情相助解決難題

古稀老人拒做“老赖” 亲情相助解决难题

2018年是“用兩到三年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攻堅之年,各級法院積極響應最高院號召,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態度迎接這場硬仗。各級法院面對“老賴”各顯神通,以高壓態勢打壓“老賴”的生存空間。

2018年6月6日

科爾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趙某某申請執行李某某一案,申請執行標的額208884.49元,當執行幹警拿到卷宗那一刻發現申請人是個剛剛成年的小夥子,事故後落下嚴重的傷殘;而被執行人是一名年近古稀的老人,基本沒有勞動能力。因案情的特殊性,執行幹警立即打起精神進行案件辦理工作。

執行人通過網絡總對總查控沒有發現可供執行的存款、車輛及工商登記信息。又在不動產登記部門進行傳統查控,也未查詢到房產登記信息。7月20日執行人員到被執行人戶籍地送達法律文書,經與村委會及周邊群眾核實,得知被執行人李某某已經七八年未在該嘎查居住,且在該嘎查沒有房屋,未能成功送達。在此期間申請人情緒比較大,不理解法院的執行工作,還一度信訪到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

古稀老人拒做“老赖” 亲情相助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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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拒做“老赖” 亲情相助解决难题

經過執行幹警不懈的努力及申請人提供的線索終於聯繫到被執行人李某某,隨即依法將李某某傳喚至法院。李某某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只是因為年歲已高實在沒有履行法律義務的能力,至此案件又陷入僵局。在這種情況下法官決定將二人叫到一起進行調解。經過一上午的耐心疏導和溝通後,雙方終於達成和解,即申請人放棄60000.00餘元案款的主張,被執行人現場與其子女電話溝通,其子女承諾共同為老父親給付案款140000.00元。至此本案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老人的子女們竭盡全力,東挪西借,湊齊全部案款,並交付到申請人趙某某手中,至此本案執行完畢。

法官寄語

無論什麼案件執行幹警在積極維護申請人的權益的同時,更要注意執法的溫度。

無論到什麼時候當事人都不應以自己是弱勢群體迴避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都應積極履行法律義務。

科爾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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