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无奈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实际可得套内面积可能只有70-80平方米,其余20%-30%就是常见的公摊比例。一直以来,公摊面积因不符合国际惯例、认定标准相对模糊、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为人质疑

公摊面积让人最受伤

购房者:无奈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前段时间网上一篇名为《买100平房子只得70平,公摊面积“坑”有多深?》让更多人关注起房子问题。新华社为此发表一篇文章对公摊面积发出质疑,认为这是侵占了购房者应有的利益,质问是否应该予以取消;在此之后的3天,人民日报也同样发表类似文章,对公摊面积存在的问题分析,指出公摊面积的不合理之处,人民日报、新华网双双对“公摊面积”发出质问。

购房者:无奈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改革开放之后,各地开始探索在福利分房之外其他的房地产供应模式,于是才慢慢形成了商品房这个制度,根据了望智库的数据显示,1987年深圳从香港引进了土地招拍挂这个模式,1994年从香港引进楼花形成内地的房屋预售制度,而公摊面积根据了望智库的预计也非常有可能是从香港引进的,因为香港在2013年之前进行房屋销售的时候采用的就是建筑面积计算方式,也就是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的方式。

有人认为:买房子就像买西瓜,公摊就像西瓜皮。

购房者:无奈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不可能把西瓜皮去掉只卖西瓜瓤的对不,如果是这样子,房价肯定会上涨的呀。要明白一整栋楼所有面积,或者整个小区都是需要由买房者承担费用的,开发商只是一个中间建造者而已。所以购房者除了套内面积,其实公摊面积也必须包含在里边的。打个简单比方,就好比买了个西瓜也是带皮出售的,如果你非要只买里面的瓜肉,那西瓜的单价肯定斤单价也要高很多了。

“公摊面积最坑老百姓

购房者:无奈而又不得不接受的事实

多年前曾有人大代表提议,对于新建的现房销售,应当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取消公摊面积,与国际接轨。可惜到现在都没什么进展。

其实,我们纵观世界大部分国家,大家采用的都是室内建筑面积作为房子计价的依据,完全没必要加上公摊面积这个东西,新华社既然发文明确质疑公摊面积伤民了,是不是也该到了处理一下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时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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