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秋放假,公公婆婆和小姑子帶著大寶出去玩,打包回來一些 蝦 和螃蟹。
因為過了飯點,小姑子直接放廚房了。
婆婆拿出來,讓我吃,還說,她看小寶讓我吃。
挺感動的。
我跟小姑子關係挺好,但不是那種相互照顧的關係。
但是婆婆,很照顧我,雖然不可能意見完全一致。
當然之前不是這樣的。之前對我是百般挑剔,我經常體無完膚。
我怕她對我指手畫腳,所以忍氣吞聲,畏手畏腳。我覺得她就是一個暴脾氣的上級領導。
經常跟我老公抱怨,希望我老公能多在其中調解,並表達我討厭她對我意見頗多、嫌棄的語氣。
然而並沒有用。
我還是照樣被嫌棄。
有一天我看見叢非從的《嫌棄一個人,是因為這個原因》,文章特別長,剛開始還能勉強理解,後來就是懵的。最後,發現,嫌棄一個人,就是因為他在某一方面——不行。額……除去情感因素,我能正面接受別人對我的意見嗎?好像有點難,但又好像忽然輕鬆多了。
!!!老公雖然調解,但是我和婆婆之間意見的不同和隔閡依然存在。
發現爭吵在所難免
我不再害怕爭吵。它不過變成了一種交流方式。比逼著自己壓抑實在不知道好多少倍。
當然,每次爭吵後,都還的收拾戰場。但是我控住不住自己的脾氣。如果能像對孩子那樣耐心,也許也能 無硝煙收場 。
以前的我,覺得婆婆就是比不上媽,不懂我,也不如親媽對我好。
後來才發現,自己已經慢慢邁入“三十而立”的年紀,卻一事無成。還在靠父母。雖然嘴上說著,養孩子是父母的責任,和爺爺奶奶無關。
但真的,少了他們,還是少了許多幫助。
慢慢地成長,發現,他們雖然跟我沒有血緣關係,但一直在不斷無私的幫助我。只要我提出來,他們就去做。
“婆婆不是媽媽”,沒有血緣關係,所以
剛開始不能相互要求太多,反而要相互瞭解。
時間久了,我和婆婆也越來越瞭解對方,越來越體諒對方。
這裡有三點建議:
相互理解。
婆婆和自己的觀念、知識很多不同。年紀大了,想法也不會改變。這是前提。媳婦兒希望被瞭解,婆婆也一樣希望有人理解她。相互尊重,對她的付出,給予肯定。
懂得感恩。
三十歲,還要求父母和公婆無條件對你好,簡直是殺戮。養孩子,是自己的責任,賺錢養家,那也是和老公的責任。額外的,如果你提出明確的要求,她其實很樂意幫忙。
表達自己,做自己的主人。
現在我能翻身,估計就是因為我開始做自己 了,開始實現自己的想法,把自己當作一個人。一個獨立的人,允許自己的喜怒哀樂,有自己的願望的人。
連孩子這種生物,我們都能試著瞭解,婆婆這個“家庭重心”,也能慢慢理解的。
更何況,
你要是跟婆婆吵嘴,這個中秋,一家人都不會跟你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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