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有挑100斤的能力,爲何只願挑60斤?員工的錯還是老闆的錯?

導語:

如果你的員工能挑100斤的能力,為什麼他只願意挑60斤?而且,漸漸的,他變成了只能維持挑60斤的能力!

員工有挑100斤的能力,為何只願挑60斤?員工的錯還是老闆的錯?

有一次受邀到的到廣東一家大型服裝連鎖企業做績效管理,在該企業老闆的陪同下走訪他的服裝門店。當時問了某個門店的銷售經理:“你這個月的銷售目標是多少呢?”

她回答:“應該是在4萬左右”

我又問:“具體是多少呢?

她支支吾吾的回答:“35000吧,因為每個月的銷售目標都不一樣,所以並沒有記得很清楚”

分析:大部分的業務員的薪酬模式都是底薪+提成,非常的傳統,所以員工關心的問題,永遠是我能拿到多少,我做了多少。而對企業的經營目標卻並沒有真正的重視,企業的目標管理往往形同虛設。

員工有挑100斤的能力,為何只願挑60斤?員工的錯還是老闆的錯?

有一家酒樓餐廳,擁有很多家連鎖門店,每個門店每天都有非常清晰的銷售業績目標。該餐廳對每天的目標管理進行了及時的激勵,只要當天達到業績目標,所有員工均能得到現金獎勵,在當天打烊的時候,由店長親自發給每位員工。

分析:對業績目標的及時關注,與及時激勵,才能夠讓所有人都關注目標的達成。無論是哪個崗位,當目標達成與個人利益更加緊密關聯,而且分解到位,那麼總的目標達成便更加輕鬆。

目標管理,激勵先行

如果你的員工能挑100斤的能力,為什麼他只願意挑60斤?而且,漸漸的,他變成了只能維持挑60斤的能力!

如果能夠給到相應的激勵,那麼他可以嘗試到110斤,隨著激勵的增加,甚至他能夠擁有挑200斤的能力。員工的能力未能激發出來,是員工的問題,還是企業的問題呢?

企業怎麼樣才能讓員工從挑100斤的能力開始,建立可以挑200斤的能力?

首先要給員工設立挑110斤的目標,然後逐步增加這個目標。

其次,要解決一個核心問題,員工為什麼要挑戰110斤、200斤,他挑60斤不是很舒服嗎?設立好的機制,激發員工完成公司要的目標,實現雙贏(員工得到好的回報,公司達成好的成果)。

一個好的激勵計劃,是以員工的需求為方向的。

考核是追求公司要的,激勵是滿足員工要的。公司需要什麼就考核什麼,員工需要什麼就激勵什麼。通過滿足員工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的個人訴求、需求,獲得員工的認同與能量的給予,最終實現共同的目標。

企業先要定好激勵計刻,員工才會完成工作計劃

如何設計目標激勵更有效?

(1)激勵的短期化。將目標週期與激勵時間短期化,每週都有直接的激勵,增加臨時性、即時性激勵。隨時準備對員工特別的表現、突出的貢獻進行表揚或獎勵。

員工有挑100斤的能力,為何只願挑60斤?員工的錯還是老闆的錯?

(2)激勵的豐富與多元化。將各種目標成果細化,細化到不同方向與階段的成果與標準,並進行一定的組合,從過程到結果,從小目標到大目標,都有激勵設計,使激勵無處不在,處處發力。

(3)激勵要做到創新與新鮮化。不斷創新一些新的玩法,有力度夠刺激,符合團隊的“口味”,挑起人的慾望與需求。每年對分配系統作一次全面變革或改進、每季度推出新的激勵方案,每週都在實施激勵。

員工有挑100斤的能力,為何只願挑60斤?員工的錯還是老闆的錯?

(4)目標與激勵的清晰化。用數據與實例表述,做到清晰明瞭。無論是目標數據,還是激勵政策、分配製度,都要站在員工的立場,用員工的思維方式與語言去表達、描述。

(5)儘量滿足員工需求。員工渴望得到的,才是最有力的。在設計激勵時,要考慮精神、榮譽、物質等方面,還要深入分析更具體的需要。

當然,對於較大的獎項,從人性的心理出發,不建議給員工過多選擇權,個性選擇應迴歸統一決定。比如,達成某一目標後,給員工兩個金額差不多的選擇,一個是蘋果手機,一個是省外遊。選擇蘋果手機的,看到別人旅遊的風光,覺得自己犧牲了旅遊,不划算;而旅遊回來的人,看到別人拿著蘋果手機,又覺得自己啥也沒得到,吃虧了。

員工有挑100斤的能力,為何只願挑60斤?員工的錯還是老闆的錯?

​只有企業目標與員工目標保持一致,才能通過利益協回實現發展共贏

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想法,我們共同交流,學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