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毆打旅遊女大學生獲刑

男子殴打旅游女大学生获刑

2017年8月17日晚,女大學生小冷(化名)前往昆明旅遊,因拒絕了摩的司機王某的拉客請求,遭到王某毆打,後被鑑定為輕微傷。此事曾引起國家旅遊局高度關注,並責成雲南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犯罪行為,保障遊客權益。近日,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毆打小冷的王某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並賠償小冷1.2萬餘元。

摩的司機拉客不成

毆打旅遊女大學生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王某生於1990年,小學文化,無業,雲南建水縣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於2017年8月20日被昆明市公安局刑拘。

根據法院認定的事實,2017年8月17日20時許,被告人王某在昆明市官渡區南部洗車客運站地鐵出口駕駛電動車拉客,與小冷因拉客不成引發矛盾。王某為發洩情緒,遂駕電動車尾隨小冷至官渡區新螺螄灣46號規劃路,先後使用駕車衝撞、用拳頭擊打面部、用電動車鑰匙戳頭部等方式對小冷進行毆打,隨後逃離現場。2017年8月19日,被告人王某在昆明市官渡區新螺灣物流城倉儲區被抓獲歸案。

司法鑑定結果顯示,小冷頭皮裂傷,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損害程度被鑑定為輕微傷。

此事曝光後引發各方關注。國家旅遊局對該事件高度關注,立即責成雲南旅遊發展委員會盡快採取措施、查明真相、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犯罪行為,保障遊客權益。雲南旅遊市場整治領導小組也啟動相關機制。

打人後返回現場

法院未認定自首

判決書顯示,王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沒有異議,但辯解說是在小冷對他存在侮辱性言語刺激後一時衝動造成的犯罪後果。

王某稱,事發當天,他在新螺螄灣地鐵站出口的公交站臺用電動車拉客時,看見一個女孩出來,他就問對方坐不坐車,女孩說不坐,王某堅持要拉著女孩走,但女孩就是不肯。他就生氣了,下了電動車去拉女孩的袖子,後來女孩罵他流氓,他聽後懷恨在心,感覺受到侮辱,很氣憤就想找機會打她報復一下。王某隨後騎著電動車跟蹤女孩,不久之後,他停下車開始打小冷,用拳頭打女孩頭部,小冷用手護住面部邊喊救命邊跑。隨後,王某用車鑰匙繼續去打小冷。其間,小冷哀求他不要再打了,但王某並沒有住手,後來看到小冷流血了,因害怕就沒再打,騎著電動車跑了。

判決書顯示,王某在打完小冷之後並沒有馬上離開現場,在逃離一段距離後,他又回到現場,想看看小冷是不是被打死了,後得知小冷報警後才離開。隨後,王某將車鑰匙的血洗掉,又跑回地鐵站附近拉客。王某稱,他打小冷是想教她做人的道理,從小到大父母都沒有罵過他,所以他覺得被小冷罵了以後對其恨之入骨。

庭審時,王某的辯護人提出被害人小冷對被告人言語刺激在先,對本案發生具有過錯。但法院認為,針對被害人小冷對被告人進行言語刺激的指證僅有被告人一方供述,在案證據無法證實被害人一方在雙方因拉客不成引發矛盾前,對被告人王某存在言語侮辱行為,不能證實小冷對本案的發生存在過錯;被告人王某拉客過程中與被害人小冷偶發矛盾糾紛後,藉故生非,為發洩情緒對小冷實施毆打行為,其主觀動機和客觀行為上均具有隨意性,故法院對辯護人意見不予採納。

此外,王某的辯護人還認為,王某有返回現場查看小冷是否報警的情況,可證實其具有一定自首傾向,主觀惡性不大。但法院認為,王某案發後返回現場是為了看小冷是否死亡,在得知對方報警後馬上就離開了,沒有實施救助,也沒有主動投案,並清洗了車鑰匙上的血跡,主觀惡性較大,法院對該辯護意見不予採納。

男子犯尋釁滋事罪

獲刑兩年賠 1.2萬

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後,小冷還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了附帶民事賠償訴狀,要求王某賠償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交通費、鑑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5萬餘元。對此,王某表示,小冷的索賠金額過高,沒有能力支付。

法院經過審理,判決王某賠償小冷醫療費6099.18元、鑑定費79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00元、營養費2000元、護理費2000元、交通費1000元。對小冷要求50萬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求,法院認為,該項費用不屬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法定賠償項目,因此不予支持該訴求。

最終,昆明市官渡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王某犯尋釁滋事罪,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於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小冷經濟損失共計12889.18元。

對話

小冷:“希望他能好好悔悟”

昨日下午,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了當事人小冷。小冷告訴北青報記者,目前她已經完全康復,也恢復了正常的學習生活。面對這樣的判決結果,她很滿意,“我就是想討個公道,現在判了兩年,希望他能好好悔悟。”

北青報:在拿到判決結果後有什麼感覺?會不會繼續上訴?

小冷:我應該不上訴了。雖然判賠的錢不多,但我想,對方沒有正式工作,賠償這塊對於他應該是很難吧,而且,我之所以打這個官司就是想討回個公道。現在判了兩年,希望他能好好悔悟。

北青報:庭審的時候你看到了被告人王某嗎?

小冷:因為課業的原因,我只在一審的時候去了,也在那時見到了他。見面之前我還是很忐忑的,以為自己會很害怕再次見到他。但是在庭上,我反而盯著他看了很久。那種感覺說不上來,一方面是想到他對我做的事情,就忍不住有股怒氣湧上來,覺得他很可恨。而另一方面我又覺得他有些可憐,我感覺他的問題可能與教育缺失有一些關係,所以覺得他有些可憐。

北青報:在事件發生後被告向你道歉了嗎?

小冷:在我受傷到庭審前他都沒有和我道過歉,只在庭上和我道了歉,但是我沒接受。我認為他的道歉不真誠,感覺只是為了減輕刑罰而道歉,不是真正的對我有歉意。而且,他在庭上還在歪曲事實,他說因為我罵了他,所以被激怒。但是,法官問他罵了什麼,他說的是兩句雲南方言,我一個剛到雲南第二天的人,怎麼可能那麼快就學會這些?

北青報:這件事發生後對你產生了怎樣的影響?

小冷:我現在身體恢復挺好的,學業也沒因為這個落下來,要說影響可能是我再次路過被打的地方時會害怕,也會回想起這些。除此之外,那就是自己一下子變成了“公眾人物”。不過老師和同學們都很好,他們怕我想起那段不好的回憶,怕我有心理陰影,都不會主動問我,偶爾有想問的,也先詢問我是否方便回答,大家都是如平常一樣對待我。

北青報:判決結果出來後,你和你身邊的人都是什麼樣的心情?

小冷:可以用“喜大普奔”來形容了。我爸給了我判決書後,10月15日那天,我就發了一條朋友圈告知我身邊的人,大家都很開心,紛紛地來點贊留言什麼的,那真的是我開通朋友圈以來獲點贊最多的一條。

北青報:案子結了,最想對關心你的人說些什麼?

小冷:在案子結了之後,我本想發一條微博說說這件事,但是到現在也沒真的醞釀好該怎麼寫。雖然感謝的話說了很多,但是我還想再說,真的很感謝一直以來幫助我的人,家人、律師、媒體以及素未謀面的那些網友朋友等等,謝謝你們給予我的關注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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