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捕撈業走入「死胡同」後:兩年內長江重點水域常年禁捕

擁有多達4300多種水生生物的長江流域,漁業資源岌岌可危。進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物種已經將近接近300種——白鱀豚、白鱘等珍稀動物多年不見蹤跡。

隨之而來的是,作為淡水養殖產業支柱的“四大家魚”的魚苗發生量持續下降,與8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長江捕撈業已經走入了一個“死衚衕”。

2018年10月17日,國新辦針對日前國務院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舉行吹風會。《意見》提出到2020年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到2035年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為防止長江“涸澤而漁”,從2002年起試行春季禁漁期到2016年擴大禁漁期範圍,再到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長江全面禁捕正式提上議程。

“我們說的長江禁捕就是指整個長江流域,包括長江的幹流、長江的支流,還有通江的湖泊等區域。”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在吹風會上對長江全面禁捕範圍進行闡釋。

新的問題是,全面禁捕政策實施後,漁民安置、監管巡護、部門如何協調?

長江漁業資源現狀堪憂

作為中國重要的淡水水生生物基因庫,長江不僅孕育了豐富的魚類資源,還形成了發達的漁業。但近年來,長江漁業資源已岌岌可危。

于康震在吹風會上表示,據統計,長江流域分佈的水生生物多達4300多種,其中魚類400多種,擁有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等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生物11種,還有長江特有的魚類170多種。當前,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國瀕危動物紅皮書》的瀕危魚類物種達到了92種,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的物種已經將近接近300種,白鱀豚、白鱘等珍稀動物多年未見蹤跡,長江江豚數量急劇下降,中華鱘野生群體急劇減少。作為淡水養殖產業支柱的“四大家魚”的魚苗發生量持續下降,現在與80年代相比下降了90%以上。

西南大學漁業資源環境研究中心姚維志教授告訴界面新聞,目前長江漁業資源種類和數量明顯減少、魚類個體小型化很嚴重,絕大多數都是沒有性成熟的幼魚。姚維志認為,造成這些情況的原因有過度捕撈、涉水工程(水電開發、航運、河道採砂)、汙染等。其中,過度捕撈是最直觀的原因。

于康震在上述吹風會上表示,長江捕撈業已經走入了一個“死衚衕”,資源越捕越少,魚類越捕越小,漁民越捕越窮,生態越捕越糟,進入到惡性循環的境地。

反電魚協作中心主任朱凱也印證了這一情況。他表示,漁民傳統捕魚每天漁獲只有50-100斤,”如果用電一個小時就能捕這麼多,時間成本低、產出高,漁民肯定願意。”與此同時,他也表達了過度捕撈的擔憂,目前真正意義上不採用非法捕撈方式捕魚的漁民不到40%,“70%多的漁民都有放絕戶網等情況,電魚更甚。”

朱凱分析,目前非法捕撈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偷,即趁著漁政執法的空檔進行偷捕。一種是滑,是指很多偷捕者都懂法,通過鑽法律的漏洞捕魚。看到執法人員時他們把魚、設備毀壞,銷燬證據,執法人員拿他們沒辦法。朱凱表示,如果非法捕撈能夠遏制,對魚類的生存和休養將起到非常大的促進作用。

防止“涸澤而漁”

事實上,早在2002年,原農業部就已經開始在長江中下游試行為期三個月的春季禁漁。該政策自2003年起在長江流域10個省(區、市)共8100多公里江段上全面實施。

儘管春季禁漁措施實施了十多年,長江水生生態資源衰退趨勢一直沒有得到遏制。

近年來,國家層面對於長江禁漁不斷加碼。原農業部於2016年延長了長江禁漁時間,由3個月延長到4個月,並擴大禁漁範圍,覆蓋長江主要干支流和重要湖泊;大幅度壓減漁業捕撈強度,大力推動捕撈漁民轉產轉業,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

姚維志認為,現階段來看單純分季度禁漁有用,但效果有限,全面禁捕非常必要。他說,“魚類本身能夠產卵的個體已經很少了,很多都是沒有性成熟的幼魚,禁漁如果禁10年,那麼魚就能繁殖兩代,這對漁業資源恢復意義重大。”

隨著2017年“中央1號文件”提出,要“率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現全面禁捕”,全面禁捕正式提上議程。2017年2月,原農業部發布的《關於推動落實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捕工作的意見》提出,2017年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實施全面禁捕,爭取在2年的時間內使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捕撈漁民全部退出捕撈,實現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範圍內永久全年禁止生產性捕撈作業。

2017年11月,原農業部公佈《率先全面禁捕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通告》。決定從2018年1月1日起率先在長江上游珍稀特有魚類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等332個水生生物保護區逐步施行全面禁捕。通告發布後,新建立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自行納入名錄,均施行全面禁捕。

作為我國在國家層面針對單一流域出臺的第一個水生生物保護方面的文件,《關於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明確,到2020年,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現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護區建設和監管能力顯著提升,保護功能充分發揮,重要棲息地得到有效保護,關鍵生境修復取得實質性進展,水生生物資源恢復性增長,水域生態環境惡化和水生生物多樣性下降趨勢基本遏制。到2035年,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明顯改善,水生生物棲息生境得到全面保護,水生生物資源顯著增長,水域生態功能有效恢復。

全面禁捕之後

全面禁捕政策實施後,漁民安置、監管巡護、部門協調等亟待解決的具體問題也將紛紛浮出水面。

于康震在上述吹風會上表示,下一步將探索建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制度,引導長江流域捕撈漁民退捕轉產,推進水產健康養殖,從“養”上找出路。

近年來,各地紛紛探索鼓勵漁民退捕轉產。2016年,江蘇省計劃用5年—10年,安置逾6000名長江捕撈漁民,使其整體退船退漁上岸。據四川日報報道,2020年前1.6萬四川漁民將上岸轉產。

針對漁民退捕轉產問題,姚維志認為,要解決這一問題得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第一,對長江漁民生產、生活情況進行全面地調查,基於此才能制定出有針對性的轉產方案;第二,解決錢從哪裡來的問題,對國家財政、涉水工程補償資金等要做好統籌利用。第三,轉產轉業要有具體方案。根據調查,還在捕魚的年輕漁民很少,漁民文化程度偏低,且大多數漁民沒有土地,這種情況下如何解決他們的後顧之憂值得關注。

朱凱認為,漁民轉產必須堅持多樣化、長效化。他建議,可以思考在有條件的地區、江段發展休閒垂釣業。“釣多少魚可以帶走,哪種魚不允許帶走,靈活化、多樣化搞起來,對漁民進行自我造血,這不僅能長效解決這個問題,還能促進地方經濟。”

此外,針對全面禁捕政策實施之後的工作,姚維志認為還有三個方面的具體工作要做,一是監管問題。與其他水上的執法部門相比較,漁政在隊伍建設、設備條件都很弱,這一點需要增強。“多次參與巡護的朱凱也指出,經常出現三五個人巡護幾百公里的江段,船隻、經費、裝備緊缺都是問題。”除了正規的執法隊伍,他建議建立協管體系,組織護漁隊,對河道進行巡護,這對監管能夠起到很好的作用。

全面禁捕工作一旦開展,和長江有關的部門都將感到壓力,“不能禁了漁,就一了百了了。”姚維志認為,如何協調好各個部門的利益,這需要頂層設計,待《長江保護法》出臺後會有很大改觀。

“目前仍有很多關鍵問題沒有突破。比如,人工繁殖方面。很多魚類的人工繁殖技術還不成熟,調查發現一些產卵場被破壞,要修復它們就有很多技術攻堅要做。”姚維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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