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別讓那個假律師跑了!

站住,別讓那個假律師跑了!“法眼觀察” 三十萬法律人的共同選擇

這是一件繼承糾紛,原告是一位年過八旬的老年婦女,被告是原告的兒媳和孫子。原告因為身體原因沒有親自出庭,而是委託王某某作為訴訟代理人出庭。王某某向法庭提交的律師執業證的複印件及所函,顯示他是上海某律所的律師。庭審中對原、被告進行調解,王某某希望休庭,就被告提出的調解意見與原告本人進行溝通,得到准許。休庭期間我翻看案卷,仔細看了王某某提交的相關材料,產生了些許懷疑,材料顯示他是上海某律所的律師,一位一線城市的律師來到二線城市代理案件,想來有些反常。再聯想到不久前參加法官業務培訓,來自最高院的肖峰法官授課時專門強調一定要仔細審核律師的律師執業證,於是再次開庭時我要求王某某提供律師執業證的原件,他不慌不忙的拿出了律所出具的證明函,證明他的執業證剛剛丟失正在補辦。這份證明函反而讓我更加懷疑,是不是也太巧了一點,況且如果這是位假律師,那麼之前他提交的所函就可能是假的,而眼前這份蓋著律所印章的證明函同樣可能是假的。懷疑歸懷疑,沒有真憑實據,於是我繼續審理案件,並約定了下次開庭的時間和地點。

回到辦公室,我先上網找到了這家律所的官方網站,一一核對該網站顯示的該所的執業律師,並沒有這位王某某,又登錄上海司法局的官網進行查詢,首先輸入王某某的名字,顯示沒有信息,再次輸入王某某提供的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上的執業證編號,發現該編號確實存在,持證人也確實是該律所的律師,但名字是劉某,很顯然,王某某是位在冒充律師。為了確保萬無一失,本院向該律所發函查證此事,該所迅速回函,表示王某某不是該所的律師,且之前已有多人致電該所詢問王某某的情況,希望法院對其依法處理。

第二次開庭時,我們對王某某單獨進行詢問,他承認自己沒有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更沒有取得律師執業證,如實供述了自己假冒上海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代理案件的事實,並具結悔過,本院取消了他的代理資格,對其進行訓誡,依法予以處罰,並將情況通報給了相關部門。

這件事已經過去,說說感想吧:

一是王某某確實有過人之處。冒充外地律所的律師,一是降低了暴露的風險。雲南省昆明市就曾有這樣一個案例,薛某某冒稱是當地某律所的律師,結果在一次庭審中,正巧有該律所律師旁聽最終導致其東窗事發,相反冒充外地律師就大大降低了被發現的風險;同時,冒充上海律師,又在本地代理案件,究竟由何地的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處罰,也是個問題。可以說這個王某某假冒律師前還是動了腦筋的,可惜按照老家的話,聰明沒有用到正地方。

二是法官要仔細審查訴訟代理人的身份材料。日常工作中,很多同事包括我在內,對於律師身份材料的審查相對比較寬鬆,往往只要求對方提供律師執業證複印件和律所所函,並不審查原件,這麼做一是因為冒充律師代理案件的情況相對較少,二是很多律師經常在本院代理案件,相對了解;三是工作確實不夠細緻。近期收集了一些假冒律師出庭的案例,發現這種情況日益增多,無論是本市還是外省市都有類似的案例出現,因此,需要加強這方面的審查。按照肖峰法官的授課內容,對於律師作為訴訟代理人的,需要其提供授權委託書、律師執業證以及律所所函。其中律師執業證要審查原件,要審查是否通過年檢。可以說,一線法官審理案件確實要細緻再細緻,小心再小心。

三是也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我的一位在本地從事律師工作的同學告訴我,因為她所在律所與上海某律所開展合作,因此她的律師執業證將改換成上海的律師執業證,她將作為上海所的代表在本地開展業務,她很擔心會被法官們懷疑是假律師。雖然我對這種操作完全不能理解,但還是安慰說,真金不怕火煉,你是真律師嘛,雖然會麻煩一點,總是經得起審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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