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剧!俩货车凌晨追尾,后车司机当场死亡

驾车上路我们经常会看到“车距确认”的提示牌,警示驾驶员在驾车时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但可能有不少司机都对此不以为然,但近日在布龙路发生的一起两车追尾事故却为我们上了一堂惨痛的教育课——就因为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两辆货车在凌晨追尾,导致追尾车辆驾驶室严重变形,驾驶员当场死亡。

惨剧!俩货车凌晨追尾,后车司机当场死亡

事故现场

据了解,事发凌晨3时48分许,正当大多数人都沉浸在梦想之时,布龙路却被一声巨响惊扰,随着“砰——”地一声,一辆正在等候红绿灯的大货车被一辆小货车追尾了……从事发现场视频可见,事发前,小货车正在布龙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途径赛格新城路段时,其前方一辆大货车(重型半挂牵引车)停下等待红绿灯,但小货车并没有减速并径直撞上了前方的大货车,处理事故的龙岗交警赶到现场后,看到追尾的小货车车头驾驶室受碰撞积压完全变形,而小货车司机谭某成则当场死亡。

交警在事后了解到,事发前晚谭某成因为接到合作伙伴的电话,前往东莞市搬运货物到深圳,而事发时其正驾驶车辆返回深圳。而涉事的另一车辆大货车驾驶员邱某业则表示,当时他驾驶车辆是从佛山运货到龙岗区一物流园的,“途径布龙路赛格新城路口时遇到红灯我就停下来等待,然后突然感觉车辆尾部有物体撞击,下车查看就发现车辆被追尾了。”

惨剧!俩货车凌晨追尾,后车司机当场死亡

事发现场

而经过交警对这起事故的初步调查,认定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谭某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其二,邱某业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时,未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经查,近三年来,邱某业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喷涂标识、粘贴标识已被查处过13次,屡教不改终酿成大错,之后他也将面临法律制裁。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分析该起车祸,除了货车粘帖车身反光标识的作用不可轻视外,交警提醒我们每一位驾驶员,更要从自身做起,谨记驾驶车辆“距离产生米”,在行车中时刻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那么跟车距离保持多少才安全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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