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守自盗!西安一国企电镀工两月盗银2.23公斤被批捕

西安某国企电镀工陈某在车间工作的两个多月中,盗取公司碎银2公斤,价值约为6000余元。2018年10月16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2018年9月10日,西安某国企表面处理车间在工作中发现有一批刚刚生产出来的产品零部件不符合标准,公司质检处检验后发现该产品生产线上的预镀铜极板氧化膜银超标,根据公司规定,该生产线停产,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工,损失严重。

据了解,该车间的预镀铜槽溶液不应该有银物质,而预镀铜槽预镀铜极板的氧化膜银含量却很高,这种情况引起了车间管理人员的怀疑。在公司调取了车间8月31日至案发期间的监控后发现,车间电镀工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9月13日,公司向辖区派出所报案,公安民警出警将陈某抓获,并现场在更衣室其衣柜中查获不规则银一块。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系该国企表面处理车间电镀工,从今年7月份以来,其趁早晨上班前车间无人,利用一个蓝色塑料桶将车间内镀银池里的液体银倒入回收槽,并给镀银槽加入稀释水试图掩盖,后其再从电解银回收装置中刮下银粉、银颗粒,包裹后藏在更衣间,准备出售获利。两个月以来,陈某采用上述方式盗窃公司银块累计2.23公斤,经物价部门认定价值为6244元。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陈某利用工作上形成的便利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涉嫌盗窃罪,故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实习记者 于震 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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