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腾退义务的通告》,表示将于近期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之集中腾退、清场行动。同时,法院还公布了一批案件被执行人或当事人,要求他们于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迁出涉案标的,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因为一再拒绝执行法院判决
这批“失信人”
现在基本都面临房产将被强制拍卖的境地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
自觉履行腾退义务的通告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宪法和法律实施的具体体现,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建设诚信社会,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依照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规定,本院将近期开展“南粤执行风暴”专项行动之集中腾退、清场行动。请以下案件的被执行人或当事人,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迁出涉案标的,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6日
下面来看看塘厦
被曝光的人是谁
案件清单
案号:(2018)粤1973执恢103、395、396号
被执行人:黎继升,男,1965年10月1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252719651016****,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莲湖黎屋一区88号。
被执行人:黄兰妹,女,1965年6月18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4252719650618****,身份证住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莲湖黎屋三区38号102房。
执行依据:
(2014)东三法民一初字第1038号民事判决书、
(2014)东三法民一初字第1061号民事判决书、
(2014)东三法民一初字第1034号民事判决书。
腾退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莲湖黎屋三区38号A楼房
腾退理由:本案所依据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查封案涉不动产,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不动产,被执行人应限期内搬迁出东莞市塘厦镇莲湖黎屋三区38号A楼房。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直到要面临不动产被拍卖
这两人究竟拖欠了多少钱不还呢
印象妹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
当年的执行裁定书
从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这份执行裁定书中
我们可以得知
被执行人有224280.01元的钱未结清
而且执行裁定书是2015年10月发出的
再看法院公布的信息中
判决书是2014年作出的
也就是说这起欠债纠纷
进入法律程序至少4年了
被催促执行都持续了3年
依然未果
法院的判决一再被无视并未被履行
这才换得如今的拍卖不动产的后果
欠下债务的前因是什么不得而知
但欠债还钱终究逃不过
印象妹提醒切勿漠视法律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本次腾退、清场行动的全部被执行人或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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