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限行、建筑施工……绝不搞“一刀切”,定州最新政策出炉!

日前,我市印发了《定州市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一刀切”的实施意见》,针对污染防治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任务,按照污染排放绩效和环境管理实际需要,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和监管措施,

严禁各种形式的“一刀切”,促进生产、生活与生态同步改善,坚决打羸蓝天保卫战。

严禁清洁取暖措施和燃煤取暖设施淘汰“一刀切”

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取暖限行、建筑施工……绝不搞“一刀切”,定州最新政策出炉!

加快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扩大供热范围,做到能供尽供。

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加快实施冬季清洁取暖,强力推进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光热能、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给取暖方式,在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的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没有覆盖的区域,气源、电源没有保障的地方,实施洁净煤托底政策,严禁使用劣质散煤。

在气、电源不能充足保障的情况下,不搞“一刀切”,积极推动各种形式清洁替代。

在散煤治理和清洁替代工作中,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在气源、电源没有充分保障到位的前提下,不得先行拆除群众现有取暖设施。

严禁民生领域环境管理“一刀切”

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不采取限制性停工停业。

对涉及重大民生、扶贫易地搬迁的建设项目和国家、省重点项目,要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克服通常观念,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减少体外环节,提高服务效能。

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实施前,至少提前1天向社会公告,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外,原则上不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

严禁建筑施工工程停工“一刀切”

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含取得施工许可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与扬尘管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秋冬季可以正常施工。

取暖限行、建筑施工……绝不搞“一刀切”,定州最新政策出炉!

市重点项目由市政府根据区域环境管理需求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具体管控措施,实现清单化管理。

其他工程项目除土石方(含破拆、改造)工程停工外,室内地面铺装、内外墙体及内部装修等工序,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可不停工。

为重点项目配套的砂石料场、商品砼企业,在严格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健全并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轮换生产等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污染防治设施不全或不稳定运行,没有达到环保要求的,立即停止排污,限期整改到位,对出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坚决依法处罚到位。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或项目,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或项目,要依法依规处罚,坚决责令停止施工。

严禁工业企业停产“一刀切”

对经济开发区内的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 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并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取暖限行、建筑施工……绝不搞“一刀切”,定州最新政策出炉!

对我市铸造、钢网、塑料、卷材等传统行业,不实施整行业停产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或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罚,并停产整改。

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电子商务、互联网产业、文化创意设计业等不能简单要求停工停产。

对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园区化、集约化发展,努力提升产业水平。对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

严禁“散乱污”企业整治“一刀切”

坚决关停取缔手续不全、严重污染环境、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没有治理价值的企业。

取暖限行、建筑施工……绝不搞“一刀切”,定州最新政策出炉!

对有整改价值的企业,本着先停后治的原则,限期整改达标,整改验收后方可复产。

坚决禁止将不产生污染的企业列入“散乱污”,坚决反对“以停代治”“以停代管”等敷衍应对做法。

对能耗低、污染小、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但因手续不完善、规划未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不健全被列入“散乱污”的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强规范改造、扶持提升。

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

建立秋冬季错峰生产企业清单,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对焦化、铸造、卷材、化工等高污染排放行业,符合现行产业政策,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且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的,要按照排放绩效评价,秋冬季采取差异化错峰生产。

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产品优质高端的“领跑者”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对其他不涉及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污染物和VOCs 排放的企业,不列入错峰生产名单。

各排污企业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到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在企业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重污染天气期间,对能够稳定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超低排放限值的工序和设备,达到“绿色 "建材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标的企业,采取适度应急减排措施。

我市将加大环境监管和打击环境违泱行为的力度,坚定不移、真督实查、不循私情、铁腕执法,对无证排污、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严惩重罚,第一时间停止排污,第一时间停产整治,对于拒不整改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交司法机关等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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