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散!重慶人:你放在銀行的房產證,現在可以去拿回來了!

擴散!重慶人:你放在銀行的房產證,現在可以去拿回來了!

按揭房的房產證,不用長期放在銀行了。

2018年10月12日,重慶市內部分銀行傳出消息:以前存放在銀行的房產證,開始分批退還給購房者。

按照這個說法,重慶購買了按揭房的人,可以與貸款發放銀行聯繫,拿回自己放在銀行的房產證了。

兩江財經注意到,最近重慶部分按揭房購房者陸續向相關部門諮詢,何時能拿回自己存放在銀行的房產證?

在回覆市民唐某的關切時,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披露,為切實維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權益,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近日,該局會同重慶市金融辦和重慶銀監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不動產抵押登記證書證明收執有關事項的通知》(渝國土房管(2018)566號)文件。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披露,上述文件自2018年8月1日起執行,各金融機構要按照平穩有序的原則逐步實施退還工作,具體退還的事宜可向按揭銀行諮詢。

在回覆市民李某的關切時,重慶市國土房管局披露,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不動產抵押登記證書證明收執有關事項的通知 》(渝國土房管〔2018〕566號)的規定,9月份辦理抵押登記的,銀行不應該收執應由購房者收執的不動產權證。

而對於2018年8月1日已經收執證書的退還事宜,由銀行按照平穩有序的原則逐步退還。退還的具體事宜,請和對應的銀行聯繫。

正如重慶市國土房管局回覆市民關切時披露的一樣。公開信息顯示,按照《關於進一步規範不動產抵押登記證書證明收執有關事項的通知》,自今年8月1日起,新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抵押權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收執應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與此同時,上述《通知》規定,自今年8月1日起,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再在不動產權利證書上記載抵押信息。

上述《通知》要求,抵押權人已經收執應由抵押人持有的不動產權利證書,須退還抵押人。

兩江財經注意到,上述《通知》還指出,金融機構應平穩有序開展退還工作,梳理退還名單,制定退還方案和應急預案,分批次通知抵押人領回不動產權利證書,同時做好宣傳引導和解釋工作。

作為重慶境內個人房貸市場份額最大的銀行,建設銀行已經率先開始向購房者有序退還房產證。

兩江財經注意到,建設銀行重慶市分行相關網點公佈了《房貸客戶權證歸還提示》。根據渝國地房管[2018]566號文件相關要求,建行將逐步分批次退還客戶的不動產權利證書。

購房者拿回產權證以後,還款的義務不會改變。建設銀行提醒,抵押權仍在建行,還款義務及到期日均不會發生改變。

兩江財經認為,由於銀行須歸還的房產證較多,所以重慶市民在前往領取以前,最好先和貸款發放銀行網點溝通好領取地點、時間,這樣可以避免現場排隊等候或擁擠。

商業銀行歸還房產證給購房者,將給購房者帶來較大的便利。

擴散!重慶人:你放在銀行的房產證,現在可以去拿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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