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芙蓉园纵火案嫌犯被检方批捕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尚黎阳)10月16日,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汕头芙蓉园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其作案动机为发泄私愤。

据通报,10月13日晚9时18分,汕头市金平区芙蓉园住宅小区18栋1楼发生一宗火灾,公安和消防部门迅速到场扑救,当晚9时30分火被扑灭,火灾造成5人死亡、9人受伤。经勘查,该起火灾为人为纵火案,犯罪嫌疑人郑某逸(男,54岁,汕头市潮南区陇田镇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汕头市检察院高度重视。金平区检察院启动重大案件快速响应机制。10月16日,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将案件提请批准逮捕,金平区检察院立即指派专人快速审查并提审犯罪嫌疑人,在案件受理当天上午依法以涉嫌纵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郑某逸。

经查,犯罪嫌疑人郑某逸与芙蓉园住宅小区18栋1楼女屋主(在火灾中丧生)有同居关系,为泄私愤,13日晚上在该场所反锁出入屋门,泼洒汽油故意放火作案导致多人伤亡。郑某逸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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