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有房有車,女友卻提出沒四十萬不結婚

小夥有房有車,女友卻提出沒四十萬不結婚

張強今年31歲,居住在號稱北方明珠的大連,是一家公司的業務主管,年薪大約25萬。父母都已經退休,總體家境還可以。女友小倩今年28歲,是一名幼兒教師,年薪大約三萬五左右,相處五年的戀人今年準備結婚了,可是沒想到在彩禮的問題上傷了感情。

在這幾年中,張強陸續買了房子、車,基本都是張強自己獨立承擔,父母拿出了近三十萬,沒有貸款,也沒有用女友小倩一分錢。現在張強自己的積蓄空了,父母也基本沒錢了。

小夥有房有車,女友卻提出沒四十萬不結婚

可是要結婚,就面臨了一個彩禮的問題,女友家很好面子,彩禮要三十萬。張強已經沒有積蓄了,父母雖然有點,但那是父母的養老錢,張強已經三十多歲的人了,怎麼可能為了自己結婚,再把老爸老媽搜刮一遍?那還是人嗎?

就為這件事情,張強和小倩吵了一架,張強說實在不行,我去借錢,讓你父母臉上有光。但小倩不同意,非要這錢從張強父母手裡出,給他們家,說這樣才能表示張強家重視她這個兒媳婦。

是的,你父母臉上有光了,可我父母怎麼辦,就可以隨便丟人?張強吼道。合計了一下給女友的費用,彩禮三十萬、見面禮一萬、改口費四到五萬、還要給買衣服之類的二到三萬,還需要買戒指二萬左右,總額近四十萬。這是結婚的費用。

小夥有房有車,女友卻提出沒四十萬不結婚

而張強已經買了房子,裝修好了,買了車,全套的家電。還要另行支付這四十萬!小倩說如果張強家做不到的話,就分手。

給張強出出主意,到底應該怎麼辦,真的是結不起這個婚了。難道就因為這個事情,讓五年的感情付諸東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