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賜福的神

神是賜福的神

在聖經中,關於神的稱呼:有創造的神(創一1,詩一〇〇3,賽四五18),救贖的神(伯十九25,詩十九14,七八35),審判的神(創十八25,詩七11,九7),和賜福的神(創一22,28,詩一一五13)。這四者是相聯的,且是在一條線上,正好說出神與人發生關係的四個段落。在創世記,我們看見創造的神,祂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萬有,末了創造了人。以後人墮落了,神就來救贖。

到了這時候,神不只是創造的神,並且是救贖的神。然而有一班人,因著拒絕神的救贖,就落到神的審判之下;神對於他們就是審判的神。同時,那些蒙救贖的人,有時與神之間出了問題,阻塞了神施恩的路,神也要來審判他們。所以,神對於他們也是審判的神。神所以來審判人,目的並不在於刑罰,乃在於賜恩。聖經說,“祂賜更大的恩典”(雅四6)。可見,神又是賜恩的神。

聖經給我們看見,每一次神來審判,結果都是賜恩,叫受審判的人,更多認識祂是滿有恩典慈愛的神。祂在人類的每一個時代中,在召會的歷史中,以及在聖徒的經歷裡,都是這樣。到啟示錄末了,祂坐在審判的寶座上,對舊的宇宙作最終的審判,結果就帶進新天新地和新耶路撒冷,在其中全是神的同在,全是神的祝福(二十11~二一3)。所有受造之物,經過神的審判,就被神帶進祝福裡。在新天新地裡,沒有一處沒有神的祝福。所以這是一條線:神創造,神救贖,神審判,神賜福。在這過程裡,神的審判不是惡意的,乃是善意的,為著叫祂能賜福給人。

得神賜福的條件

神的賜福需要人的配合。雖然神審判人是要賜福給人,但經過審判的人,若沒有自審的反應配合神的審判,甚或藐視抗拒,不肯悔改,就使神施恩無門,賜福無路,祝福就停住了。神只能停在審判那裡,而不能把人引到祝福裡。若是人因著神的審判,肯自審自責,定罪自己,人就能在神面前得著神的祝福,蒙到更多的恩典。所以從神來說,祂審判乃是為著賜福。從人來說,人肯用自審和自責配合神的審判,就是給神賜福的路,也是配合神的賜福,結果就經歷神作賜福的神。人自己審判自己,乃是蒙神賜福的頭一步。每一次神要臨到人的時候,祂都是先來定罪,先來審判。若是人在神的定罪之下,能自審自責,人就被神帶到祂的祝福裡。一個人越蒙恩,他裡面就越審判自己,定罪自己。若是一個人非常自義自是,那就證明他裡面缺少神的恩典,缺少神的同在。總歸神臨到了誰,誰裡面就滿了自審,滿了自責。

約伯的經歷

約伯的經歷是最好的說明。聖經告訴我們,約伯是一個最自義的人。雖然他為人完全且正直,既敬畏神,又遠離惡事,連神也曾為他作這個見證(伯一1,8)。然而,約伯卻是最自義的人,他缺少一種心靈痛悔謙卑的光景;因此,神無法進一步賜福給他。當神來擊打他時,他身上的自義是何等的堅固難破。他說,“我要對全能者說話,我願與神理論”(十三3)。又說,“惟願我知道在那裡可以尋見神,使我可以到祂的座前!我要在祂面前將我的案件陳明,滿口辯白”(二三3~4)。在約伯與友人的辯論中,約伯竟然要把神找來理論,他完全是在自義的黑暗中。然而,在約伯記三十八章,當神從旋風中向他說話之後(1),他親眼看見了神,他碰到了神的光,結果他就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5~6)。他看見自己是最有錯、最骯髒的。這一個自義的人在神面前倒了下來,他在神審判的光中自責,懊悔自己。

請記得,他所以能遇見光,乃是因為神一再的擊打。他這種自審,是從神的審判來的。他原來的光景像是被圈在銅牆鐵壁裡,完全黑暗,完全沒有光。所以,神只好一再來擊打,由外圈打到中心,從環境打到家庭,從家庭打到約伯自身;打到後來,什麼都打光了。約伯全身,從腳掌到頭頂,都長了毒瘡(二7)。到這個時候,神審判的擊打,就把一切的銅牆鐵壁都打碎了。約伯整個人就暴露在神面前,蒙到神的光照。所以,他在神的光中自審,厭惡他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四二6)。約伯一這樣自審自責,神的祝福立刻來了,神就賜恩給他。聖經說,“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0)。約伯還為他的三個朋友禱告,這禱告也蒙到神的悅納和祝福(8~9)。從約伯的例子,我們清楚看見

,神的審判不是惡意的,不是為了要降災禍,乃是要帶來平安,帶來祝福。神所以作審判的神,乃是為要祝福施恩。審判在賜福之先,賜福在審判之後;審判為賜福豫備道路,賜福成全神審判的目的。然而人必須配合神的審判而自審,才能在神面前蒙恩得福。人一自審,祝福就必臨到。

聖經上說,“神敵擋狂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四6)。狂傲的人就是自義的人,自義的人從來不肯定罪自己,他們只會定罪別人。在他們身上,指責的指頭總是指著別人,定罪的嘴唇總是說到別人。他們的眼睛看別人的弱點、短處最明亮,看自己卻最糊塗。他們的光景正如路加十八章,那個到聖殿禱告的法利賽人一樣,完全稱義自己,定罪別人,卻要到神面前得福(9~12)。神乃是阻擋這樣驕傲的人,沒有祝福給他們。因為神若不先作審判的神,就沒有辦法在他們身上作賜福的神。

另一種人,是蒙神賜福的。他們在神面前常常因神的話戰兢,時時因神的光照自責。他們不看別人有沒有錯,只看自己有錯。別人錯不錯他們不知道,他們只知道自己有錯。他們就像路加十八章裡那位在聖殿裡禱告的稅吏一樣,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敢捶著胸向神說,“神阿,寬恕我這個罪人!”(13)。這就是謙卑的人。難怪神賜恩給他們,因為他們給神賜恩的機會,為神開了賜恩的路,叫神的恩典能通到他們身上,神能在他們身上作賜福的神。神賜恩給謙卑的人。當約伯一直堅持自己為義的時候,神只能出來擊打,打去他的驕傲,打掉他的自義,直到他定罪自己,厭惡自己。等到約伯一謙卑下來,覺得自己一點不配蒙神的恩典,神的恩典反而臨到他,叫他經歷神是賜福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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