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婚姻法規定,雙方離婚這5種財產歸男方,女方著急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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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農民的生活是越來越好了,以前的人們是整天在地裡忙碌的,而如今生活好了也有空閒的時間了,大家沒事時會聚在一起聊天嘮家常,或者是幾個人一起打打羽毛球,跳跳廣場舞,這樣的生活充實有趣而且還很有意義。按理說農村的生活好了,農民的婚姻也應該更加幸福才對,但是事實卻完全相反。


2018年婚姻法規定,雙方離婚這5種財產歸男方,女方著急沒用


尤其是最近這幾年,農村離婚的人們是越來越多,很多小兩口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整天鬧的不可開交,無奈之下最後只好選擇了離婚,但他們卻對離婚後的財產分配不是很清楚,其中2018年的婚姻法就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以下這5種財產歸男方所有,就算女方再著急也是沒有用的。


2018年婚姻法規定,雙方離婚這5種財產歸男方,女方著急沒用


一,男方婚前自己購買的車和房

如今在農村結婚,很多女方家庭都要求男方,必須要有一套房子和車子,所以很多農村青年在結婚前,都是認真工作努力奮鬥,靠著自己的能力買了房子和車子。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雙方真的離婚了,女方是沒有權利要求分割財產的,這和以前“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超過8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有所不同。

二,男方婚前的個人生活物品

男女雙方結婚前都有自己的生活,肯定也會買很多個人的生活用品,比如說一些小家電,衣服和飾品以及手錶和手機等物品,如果雙方真的離婚了,這些東西也是不會進行分割的。所以這些財產女方也是得不到的。

三,男方因工傷等收到的賠償款

如今很多農村青年都會選擇外出打工,因為外面的就業機會多,工資和薪酬也都不錯,不過有的工作是有一定危險性的,如果男方意外工傷而收到了賠償款,那麼這些財產就是讓男方康復使用的,所以離婚的時候也是不會進行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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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農民的宅基地

如今農村的宅基地,都是按戶分配的而且只登記在戶主名下,一般的農村家庭登記的戶主都是男方。所以如果雙方離婚的話,女方也不可能分到宅基地的,這個大家一定要注意了。

五,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

現在的農村青年都很努力,但是結婚時一下子拿出來幾十萬,買房子和車子還是沒有那麼大能力的,一般情況下都是父母拿錢買車房,而這種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的房,且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也沒有明確的贈與夫妻雙方的證明,那麼離婚時女方也是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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