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拖欠6餘萬賠償款20年不還 利息多出兩倍都不止!

老賴拖欠6餘萬賠償款20年不還 利息多出兩倍都不止!

“啊,利息比本金高出兩倍多!”一“老賴”王某大聲喊了起來。

原來法院判決應償還6萬多欠款,但王某一直拖著不還,20年後再償還時,讓王某想不到的是,除了要還6萬餘元錢外,還需要償還的遲延履行利息高達15萬餘元,超過了本金兩倍多。

記者獲悉,在通州法院法官的協調下,王某與被害人譚某的家人達成了和解,最終王某償還本金加利息總計15萬元。

1998年,譚某在橫穿馬路時,不幸被王某駕駛的麵包車撞倒,頭部受傷,當晚搶救無效死亡。譚某家中上有六旬的父母,下有一雙不足10歲的兒女。聽到這個噩耗,一家人難以接受。譚父、譚母為了兩個孫子孫女,欲向王某討要賠償款。通過訴訟,最終通州法院判決王某賠償譚某的父母及子女死亡補償款、扶養費、撫育費等共計6.3萬餘元。

判決生效後,王某一直沒有履行義務。進入執行程序後,由於法院一直沒有查詢到王某的財產線索,王某也下落不明,法院對該案暫時中止執行。

20年過去了,法院一直沒有放棄對王某財產線索的查找。終於在2018年,法院發現了王某的銀行存款有5萬餘元。法官對王某的賬戶迅速採取了強制措施,以期儘快解決譚某一家的生活問題。

果然,王某很快就發現自己的銀行存款被凍結了,第一時間聯繫法院交錢,本以為按照判決只要償還本金就可以結案了。但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本金雖然只有6.3萬餘元,但經過法院計算,遲延履行利息卻高達15萬餘元。

聽到這個數字,王某被嚇到了,一邊悔不當初,應該早一點還錢;一邊主動找譚某一家人協商,爭取和解。

經過法官一次又一次的溝通,雙方終於達成了和解,最終王某需償還的本金和利息共計15萬元,譚某家人不再追究了。20年過去了,譚家兩個子女已經長大成人,收到這筆賠償款,多年的心結也能解開了。

該案的承辦法官米粹告訴記者,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都是有履行期限的,超過了這個期限,財產類案件需要支付遲延履行利息,行為類需要支付遲延履行金。同時,告誡廣大的被執行人,生效法律文書要及時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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