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作案多次偵查反覆演練 黑龍江省鶴崗市搶劫大案始末

如果你喜歡刑偵文章,請記得關注我們

《犯罪升級》是一部18集電視紀實片,該劇根據90年代在東北煤礦的震驚全國的特大武裝搶劫案(1995年鶴崗1.28大案)改編而成。

團伙作案多次偵查反覆演練 黑龍江省鶴崗市搶劫大案始末

1995年1月28日,黑龍江鶴崗市南山礦發生了一起槍殺11人的惡性搶劫案件,罪犯搶劫的目標是當晚存放在小倉庫中的近百萬工資款,這些錢原本次日是要發給礦上工人過年的。四名兇徒提前精心謀劃,三人隱居、一人“臥底”繪製地圖。當晚,他們駕駛著殺死司機搶來的汽車衝進了南山礦存錢的小倉庫,與經警及保衛人員上演激烈槍戰,現場遺留下了11具屍體,案件導致12個家庭家破人亡。

【密謀】

四青年性格各異 為錢集結各有分工

孫永義、嚴彬、田強、田軍平均年齡二十出頭,平時常混在一起,四人性格各有特點:

孫永義是“總策劃”。他性格沉穩,城府很深。落網後,成為團伙中最難審訊的嫌疑人;

嚴彬是團伙中的“軍師”,性格開朗,愛看書和電影,善於研究作戰計劃。平日對犯罪紀實、法制案例等書頗感興趣,《刑事偵查學》是他當時常翻閱的一本書。《古惑仔》是當時風靡大陸的港產電影,嚴彬對其十分痴迷,曾多次表達過對影片中黑幫打殺、江湖風雲的嚮往。

田強、田軍兄弟二人性格暴躁,特別是哥哥田強,十幾歲時便被公安機關處理過。作為槍手,兄弟二人行事果斷、手段殘忍,在團伙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四人集結的目的只有一個——為錢。

數次作案練手 四人伺機“幹票大的”

“1·28大案”的密謀始於1994年9月,但實際上,早在1990年,由孫永義和田強合謀的搶槍案,便為日後的驚天大案埋下了伏筆。案發於1990年12月19日晚,孫永義、田強為了日後犯案方便,便開始琢磨如何能搞到一支槍,二人通過精心策劃,將當地一派出所民警高某殺害,把第一支武器弄到了手。手裡有了槍,孫永義和田強開始放肆起來,1991年1月25日,二人持槍搶劫了小金鶴儲蓄所。但因當時儲蓄所工作人員奮力反抗並報了警,搶劫未能得逞,眼看警方就要趕到,二人倉惶逃跑。

案發當晚,孫永義、田強曾被列為嫌疑人,警方將二人傳喚到公安機關審訊,兩人編造了不在場證據。在隨後的辨認過程中,由於二人都曾回家換過衣服,再加上辨認人受到了驚嚇,失去了辨認能力,當天兩人未被認定為搶劫犯,就這樣孫和田瞞天過海,在法網邊緣兜了個圈,又被放了回去。1992年12月4日,孫永義、田強、嚴彬三人商量要再幹一票,經過簡單謀劃,三人搶劫了當地一煤礦18萬元的工資款。這次搶劫成功後,孫永義曾跟同夥表示:“這次成功說明只要咱們策劃到位,就沒什麼難的。”此後,田強將親弟弟田軍拉入夥,四人組成了一個犯罪團伙,開始攢著勁幹一票大的。

團伙作案多次偵查反覆演練 黑龍江省鶴崗市搶劫大案始末

提前四個月準備 一人當“臥底”三人租房隱身

作為在礦區長大的孩子,孫永義四人十分清楚,每年春節前,都會有鉅額的礦工工資款存放在礦上,四人商定後選定了礦工較多,工資數額巨大的南山礦作為下手目標。1994年9月,他們便開始精心策劃、反覆密謀。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據,1994年10月,田強以去韓國打工為由,淡出了親友的視線,搬進了事先租好的一處平房裡。兩個月後,平日裡靠賣白條雞為生的孫永義以外出做買賣為名,也搬進了出租房隱蔽起來。沒過多久,田軍也不聲不響地住了進去,三名狂徒隱身在出租屋裡,伺機對南山礦的工資鉅款下手。

犯罪團伙中,擔任軍師的嚴彬並沒有住進出租屋,他憑藉在南山礦水電科工作的便利,承擔了一項重要的任務——在礦區當“臥底”,繪製南山礦礦區地圖,並詳細掌握保衛科樓內各房間的結構。

為獲得作案車輛兩次劫車 殺死一名司機

1995年1月17日這天,這夥兇犯得知當月礦上的工資即將發放,立即決定當天就對南山礦實施搶劫,按照事先的計劃,幾人打算先搶一臺車,殺掉司機掩藏屍體後,開著搶來的車去作案。當天,四人一起打到了一臺出租車,當車開到僻靜地點時,他們對司機張廣林下了手,但四人沒想到,張廣林在被擊打頭部後,拼命反抗,帶傷跳車逃走。四人商量後,擔心留了活口會暴露身份,果斷放棄了當天的搶劫計劃,將車開到郊區後,棄車逃跑。

1月28日,幾人得知礦上已經開始發放工資了,但工資並沒有發完,還有大量工資款在礦區的保衛科內,於是決定立即行動。當天,他們又租了一臺車,並將司機房某殺害,拋屍在一個下水道里。早在兩個月前,這個下水道就被幾名兇徒提前選定為租車司機的葬身地。如果說司機房某當天被選定是個偶然,那此前被兇徒殺害的民警高某,他的死幾乎是必然。為了搞到槍,他們曾花幾個月的時間尋找、跟蹤民警高某。

【案發】

掐準時間 衝進經警隊射殺4名經警

1995年1月28日,農曆臘月二十八傍晚,下班的礦工拎著礦燈三五成群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臨近年關,街上的人並不多。當晚18時50分許,一輛“北京212”吉普車悄悄開進了南山礦的大院,行駛中車速很慢,似乎在等待著什麼。吉普車行至南山礦北樓總務科的樓前時停了下來,過了幾分鐘,吉普車突然轉了個彎,開到了南山礦保衛科的門前,車輛快速停下,四個人影從車上一躍而出,衝向了保衛科。四人分成兩組,像掐準了時間一樣,19時同時從左右兩側進入保衛科的經警隊隊長室和值班室,持槍開始了瘋狂掃射。

據案發後倖存的經警回憶,當晚案發前,有4名經警在經警隊隊長室內,1名保衛幹部在值班室,另有4名經警在存錢的小倉庫內值守,還有一名經警帶著兒子去礦上浴池洗澡了。大約19時許,經警隊隊長室的門突然被拽開,一個戴女式假髮套的人站在門口,還未等幾名經警回身看一下進來的人是誰,這名男扮女裝的男子端起槍就是一陣亂射,將室內的4名經警擊中,隨後進來的一個身穿半截黑毛呢大衣的男子上前,又朝4名經警補了數槍,前後只用了十幾秒時間。

僥倖躲過第一輪掃射 四保衛與兇徒展開槍戰

幾乎是在經警室的四名經警倒下的同時,走廊西頭的保衛科裡也響起了槍聲,一個戴假髮套的人率先端槍衝進會議室,接著衝進值班室。值班室只有一名保衛幹部在看報紙,當場被一槍打死。接著,戴警帽的男子手持鋼珠槍進去補槍,並從保衛幹部屍體上搶到一支“五四式”手槍替換掉原來的武器。由於四名兇徒經過多次踩點,對礦內情況非常熟悉,當天他們射殺值班室和經警隊長室內的保衛人員後,立即來到了與值班室相鄰的小倉庫內,打算對小倉庫裡放著的5個貼有封條的帆布袋下手,袋中裝有近百萬的現金。

但人算不如天算,幾名兇徒以為已經殺光了所有的保衛人員,卻沒想到,本來在值班室內還有另外4名經警,當時這四人剛剛離開值班室到小倉庫內值守,四人僥倖躲過了第一輪掃射。在聽到經警隊和保衛科值班室響起槍聲後,小倉庫中的四人先後持槍衝了出去。經警張永華剛剛衝出倉庫,就被歹徒開槍擊中。歹徒使用的是小口徑步槍,中彈以後傷口不大,張永華還能帶傷還擊,一槍擊中了一名歹徒的臉部。這個歹徒大叫一聲,向後倒下。但張永華也被擊中要害,雖然傷口不大,隨後也因為失血性休克死亡;保衛科長姜道生聽到槍聲以後,趁亂衝到了二樓,跑進有人值班的調度室打電話報案,並交代關燈;而另外兩名經警陳學禮和張國明則手持衝鋒槍死守倉庫。

兇徒塞炸藥包強攻 企圖炸燬小倉庫

見一名同夥倒下了,剩下的三名歹徒立即攻到小倉庫門口,開始用力砸門。外面砸一下門,手持“五六式”衝鋒槍的張國明就向外打一槍。張國明當過兵,手中又是支衝鋒槍,使門外的歹徒有所忌憚。陳學禮朝門外喊話:“誰進來我就打死誰!”外面的歹徒見狀大喊:“我炸死你!”這時,門板被踹掉一塊,又被踹開一條縫。外面的歹徒往裡塞炸藥包,這是煤礦用的炸藥包,威力很大,一旦爆炸,倉庫裡的兩名經警不可能活命。經警張國明見狀,立即一梭子打出去。歹徒聽到槍聲,急忙向旁邊躲避。緊接著,兩名經警用力將門頂住,頂門時剛好把炸藥的導火索夾斷,導致歹徒無法通過點火引爆炸藥。

就在警匪激烈槍戰期間,還有不明情況的人陸續走向值班室,結果都遭遇不幸。經警張治國這天夜裡沒班,吃過晚飯後,領著11歲的兒子到礦上洗澡。由於水池新換水,兒子怕燙,沒有洗成。張治國領著兒子想到辦公室去看電視,恰好一場激戰後樓裡出現短暫間歇。毫無覺察的父子倆剛進入大樓,就被幾發子彈擊中,父子全部死亡。經警田利華當晚在主樓值班,到19時多點,覺得口渴,到北樓找水喝,結果也被一發子彈擊中頭部死亡。經警宋師平離單位很近,晚上到礦上辦點兒小事,聽到北樓似乎有槍響,便摸進了樓裡。剛進門就被兇犯一槍打倒在門斗裡,接著又被補了一槍。

【偵破】

警方通過左眼和文身 辨認出死亡兇手

當日20時起,鶴崗市的大街小巷、各交通要道上,全副武裝的公安民警已上崗到位,開始了徹夜巡邏、堵截和清查。由省公安廳牽頭的“1·28”專案領導小組第一時

間成立。“1·28”的槍聲驚動了公安部,全國有名的刑偵專家、痕檢專家、法醫專家陸續抵達鶴崗南山礦,全力投入“1·28”大案的偵破戰役。

團伙作案多次偵查反覆演練 黑龍江省鶴崗市搶劫大案始末

經過現場勘查,警方發現歹徒使用的主要是獵槍。在當時的東北,獵槍還是可以合法購買使用的。僅鶴崗一地,合法獵槍就有近千支,周邊幾個市縣的合法獵槍總數不下上萬把,所以從槍械追查歹徒幾乎不可能。刑偵專家經過現場勘查,對歹徒作案的手法分析後,認為這些歹徒相當專業,動作嫻熟、槍法準確、分工明確,心理素質非常好,肯定不是初犯,而是慣犯。經過一番艱苦的摸、排、查,專家們的意見漸漸統一:破案的突破口應該是第11號屍體。在清理出的11具屍體中,其餘10具都陸續對上號,只有第11號屍體燒燬最為嚴重,面部嚴重變形。

警方對第11號屍體進行解剖後發現,其頭部有彈道重合的痕跡,並形成這樣的意見:保衛幹部張永華一槍擊中了這名歹徒的右頰,但並未使其斃命,由於同夥弄不走他,或者根本不想弄走他,就朝他臉上補槍滅口。一槍補在右頰,一槍補在左眼。這樣,又有了新的疑點,警方分析,按常理再補一槍足以斃命,為什麼還要補第二槍呢?尤其是打在眼球上不合情理,除非那個罪犯左眼部有明顯的特徵。15日上午,“1·28”大案又有重大突破,再次勘驗第11號屍體時,警方發現其左上臂有暗黑色文身圖案。文身照片很快被加印出400張,當天中午即被分發到各分局、礦務局公安處和看守所、收審所、治安拘留所及勞教院。鶴崗市公安系統高速運轉起來,破案指揮部下達了硬性任務,要求最遲於第二天晚上查明第11號屍源的身份。

當天下午,收審所12監號的一名獄警看過文身照片後報告說:“我敢肯定這個人就是田強。”這名辨認出屍體的獄警很快被帶到破案指揮部。警方根據獄警提供的線索,確定了這具左眼有毛病、身上有文身的屍體,屬於曾有過前科的田強。

審訊曾陷入僵局 團伙“軍師”最先招供

確定屍體的身份後,孫永義、嚴彬和田強的弟弟田軍很快便進入了破案指揮部的視線,警方迅速將三人逮捕歸案。然而,對三人的審訊卻一度陷入僵局,他們對所犯罪行拒不承認,並提供了各自的不在場證明。

警方轉換思路,對三人親屬做進一步的工作,在得到了三人親屬的口供後,警方根據幾處疑點,對三人展開了新一輪的審訊。首先被攻破的是嚴彬,“案子是我和孫永義、田強、田軍乾的,死的人的確是田強,我們幾個人裡孫永義是領頭的。那天的車是孫永義租的,司機被我們用槍打死,扔在汽校後面的下水道里了……”很快,辦案民警根據嚴彬提供的藏屍地點,在下水道里找到了司機房某的屍體,並在文化路附近的一棟樓房裡找到了兇器。清點後發現,幾名兇徒藏匿有雙筒立管截短獵槍、五連發獵槍、小口徑半自動步槍等多支槍支、刺刀、以及百餘發子彈,火力形同一個小型軍火庫。當這些武器彈藥擺在孫永義面前時,他先是一愣,然後不由自主地跪下了,交待了自己策劃、犯案的全部經過。1995年3月2日,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孫永義、嚴彬、田軍搶劫殺人案。同年3月11日上午,在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的宣判執行大會結束後,3名罪犯立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END」

如果你喜歡刑偵文章,請記得關注我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