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丨你想知道的涉黑案件信息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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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湖北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金鑫向新闻媒体通报了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经起诉的所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下简称“涉黑案件”)信息。

据介绍,今年1月23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涉黑案件26件310人。

目前,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已对其中6件涉黑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是:

1.鄂州市鄂城区熊才祥等31人涉黑案;

2.大冶市乔曙光等19人涉黑案;

3.沙洋县廖海滨等30人涉黑案;

4.武汉市武昌区任洪卓等17人涉黑案;

5.随州市曾都区梅明涛等11人涉黑案;

6.建始县夏望春(此被告人系罗洪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漏犯,原案已于2009年作出生效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其他20件涉黑案件分别是:

1.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4月25日提起公诉的刘欣等8人涉黑案,此案鄂城区人民法院已于6月28日开庭审理;

2.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4月26日提起公诉的李杰(此被告人系陈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漏犯,原案已于2014年作出生效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此案江汉区人民法院已于9月7日开庭审理;

3.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5月25日提起公诉的周胜文等5人涉黑案,此案鄂城区人民法院已于7月31日开庭审理; 4.通城县人民检察院7月18日提起公诉的吴邦(此被告人系续浪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漏犯,原案已于2011年作出生效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此案通城县人民法院已于8月23日开庭审理;

5.随县人民检察院7月27日提起公诉的后国西、后加龙等6人涉黑案,此案随县人民法院已于9月11日开庭审理;

6.汉川市人民检察院9月17日向汉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喻增国、雷湘东等11人涉黑案; 7.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9月16日向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王志强、徐兰兰等12人涉黑案;

8.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9月16日向襄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马豪、杨林等13人涉黑案;

9.十堰市人民检察院9月10日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陈富刚、王吉钧等31人涉黑案; 10.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9月10日向黄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王立新、刘畅等11人涉黑案;

11.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检察院9月4日向汉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徐伟祥、翁陶钧等9人涉黑案;

12.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检察院8月29日向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严鹏辉等9人涉黑案; 13.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8月24日向青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王泽福、何爱华等9人涉黑案;

14.枝江市人民检察院8月21日向枝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何兵兵、韩攀等14人涉黑案;

15.江陵县人民检察院8月13日向江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任继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6.蕲春县人民检察院8月13日向蕲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程传生、王纲等22人涉黑案;

17.蕲春县人民检察院8月13日向蕲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田某某等6人涉黑案(与程传生、王刚案为同一案件,因刘某某、田某某等6人为未成年人,依法分案起诉);

18.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检察院7月30日向江汉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董明子(此被告人系陈沙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漏犯,原案已于2014年作出生效判决)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19.荆州市人民检察院6月28日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张新民、张红明等14人涉黑案;

20.广水市人民检察院5月25日向广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杨国友等17人涉黑案。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具有涉案人员多、违法犯罪事实多、作案时间跨度长、证据收集固定难等特点。

对这类案件,全省检察机关:

一是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对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做到除恶务尽,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深挖彻查,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是组织精干高效专业的办案团队,集中优势兵力克难攻坚,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所有涉黑犯罪案件,省检察院和相关市州检察院均成立专门指导组,全程对办案工作进行指导;

三是坚持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保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四是严格依法办案,认真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五是注重法治宣传和教育感化,及时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提升依法打击的效果;

六是对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提出专题分析研判报告等方法,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对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所有涉黑案件,都精心准备,认真履行出庭支持公诉职责,做到指控有力,论辩有据,警醒犯罪,张扬法治。

目前,全省检察机关还陆续受理了一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黑案件,正在认真审查之中,将择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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