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戶因強拆開車撞向強拆隊,拆遷如何規範?

洛陽苗柏峰律師


在河道上是不允許建違法建築的,如果私自在河道上建房,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都會強制拆除。

看你的描述,一個人開車直接撞人,造成一死一傷,不管這個開車人與拆遷違法建築有沒有關係,都會依法逮捕,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處理。

你提出的如何規範拆遷隊這個問題,像你提出的強制拆除河道上的違法建築,首先拆遷單位會給違法建築下達限期拆除通知書,在規定的時間內拆除,如果在規定的市內不拆遷,有關部門會組織執法部門進行強制拆除。

拆遷隊有當地土地,水利,城市管理,鄉辦等執法部門組成,參加拆遷的工作人員有行政執法證,有執法權,對違法建築進行集中強制拆除。

不管是河道上的違法建築,還是可耕地上的違法建築,都會強制拆除。不管是個人還是公司,建房子的時候首先要諮詢一下當地有關部門,能不能建房子?如果不能建,一定不要頂風去建違法建築,到時候如果真的給你強制拆除,受損失的是自己。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拆遷的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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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上消息:10月15日早晨,在江蘇揚洲杭集鎮中心廣場附近,因拆遷隊員與業主發生衝突,業主韋某駕駛一輛黑色小轎車向多名拆遷隊員和無辜群眾進行衝撞,造成1死9傷慘劇發生。


據韋某妻子王某講,發生這起誰也不想看到的慘案的起因,是因拆遷隊員在與其丈夫韋某發生的衝突中,幾十名拆遷隊員對韋某實施了圍毆,在其丈夫艱難掙脫後上車準備開車逃走的時候,拆遷隊員仍不放過他,繼續用磚塊石頭木棍等對其車輛進行打砸和阻攔。……


所以,我認為,這應該是韋某本來在遭到眾人毆打的時候就已經憋了一肚子的怒氣,而當他支撐不住想開車逃離時,卻還遭到眾拆遷隊員的磚塊石頭的打砸和阻攔,才使他的怒火燒掉了理智,一念之差,加大了油門,衝向了拆遷隊員和無辜的群眾,做出瞭如此瘋狂報復的舉動。……

拆遷,是國家在城市規劃和建設中所經過最多的一個環節。時至今日,國家對於拆遷已專門制訂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也逐步完善了在拆遷執法過程中所必須履行的全套手續和批文。……

可是,為什麼還會出現強拆?為什麼還會出現本來無怨無仇的雙方發生衝突?為什麼還會出現暴力毆打式的執法?為什麼還會出現這種1死9傷雙輸的慘劇?難道又是利益在作怪?難道僅僅是利益惹的禍嗎?!

圖片摘自網絡


知足常樂1284922


這個報到我也看了,首先強拆。本來就不合法。毆打戶主,阻攔戶主離開,十幾個人拆遷的還有帶木棍的。女主也被控制不讓說話,開口就一腳。附近群眾手機拍攝也強行阻攔,搶奪。戶主坐車逃離,還被攔車,用石頭砸車。說是早上6點朋友打電話說他家被拆遷人員往外搬東西。夫妻兩個回來阻攔遭到控制。毆打,在準備坐車逃離被對方用石頭砸擋風玻璃,戶主怒火攻心,一腳油門。。。下車後恨極之下,對其中一人拳打腳踢。

以上都是從網絡上看到的。然後看了視頻。說是房子住就十幾年了。拆遷說是違章就違章了。

如果,真的是以上說的是事情真相。個人覺的。一個男人守護自己家沒錯。


世上哪有真愛555555


首先,防汛防澇指揮部委託拆遷公司,有沒有得到法院的開具的證明?該建築符合違章違建。十幾人圍毆男主人,並且對女主人大喊抓住拉過來按手印。阻撓人民群眾拍攝視頻。和老百姓有拉扯。關於開車撞人,是不是拆遷公司人員,對男主人後追前堵,當男主人開車行駛時。有沒有人對對駕駛位置,進行攻擊。看駕駛室位置的玻璃撞擊程度。是有硬物敲打造成的。



瘋狂38245


深夜了,說幾句不合時宜的話。

一死九傷的拆遷慘劇,不是第一起慘劇,也可以猜測不是最後一起慘劇,理由是城鎮化運動還差一億人。一直要到這個一億人進城以後,房地產降溫,城市建設放緩,不需要強拆了,這種事情就會慢慢絕跡,恢復到正常生態。

自由商業體系,裡面存在很多無法克服的血腥。因為自由商業體系所有的一切就是為了賺最好賺的錢,所以房地產公司就聰明的幹了幾個事情:

第一個事情把拆遷外包給“輕資產公司”,因為如果不在法律邊沿行走,拆遷效率太低,而輕資產的準備是為了隨時解散跑路。

第二個事情把建設外包給工程隊,因為工程隊搞工程,不但擁有各種固定資產(設備),而且還可以墊資,可以不用地產商的鈔票投入。

第三個事情把銷售外包給中介,因為只有中介才懂如何坐地起價,如何操作炒作房產價格。


第四個事情把融資外包給銀行,通過按揭合約,打通業主與銀行的溝通渠道,貨款就早到手了,剩下業主們年復一年的供貸。

……

老龔說勢,不違心說假話:

只要是外包給了拆遷公司,拆遷公司就會在固定的有限的收入種儘量壓縮成本,於是很多不合理的強拆就會理所當然的發生。

拆遷公司不會去思考背拆遷的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更多的關注點是拆遷過程中的利潤回報,對於那些“獅子大張口”的背拆遷對象就會採取不合規的強拆。



一招解決非法強拆以及不考慮後果的強拆:

所有的因為強拆帶來的問題,地產商負全部責任。因為拆遷公司其本質就是依仗一點小勢力,用強拆的辦法賺取利潤的企業。

自由商業裡面最重要的邏輯就是甩包袱,不停的分包,繼續分包一直把非常危險事情甩給那些反正也負不起責任的企業。上層光鮮亮麗,下層承擔最大的壓力。


老龔說勢


首先,視頻裡先出現韋先生被圍毆,我想換誰不可能一點沒血性吧,在車裡繼續被石頭圍攻也是違法法律法規的吧,在這樣的情況下想逃命開車導致撞人不應該是全責吧。

其次,你說違建佔了河道,在當初建的時候你怎麼不制止,(現在想違建好像不可能吧),現在這麼多年你說違建就一定違建嗎?何況物權法也頒佈了,有法可依你怎麼不依了?

最後,拆遷公司是政府的下屬公司還是社會招標的,如果是下屬公司更不應該強拆,臉都不要了嗎?如果是招標的拆遷公司,你們的合同條款裡有允許強拆的條文嗎?

給公眾的解釋理由很好給,但公眾都是傻子嗎?


夜思影


我對於強拆的,一句話《撞的好》


黑雪6


中國有一點,要向美國法律學習。先找事情的,責任要擔大的,這樣才不會有後續的事情發生。世界上不是所有人都是有素質,有耐心,有境界的文人。有脾氣,忍耐度有極限的人,中國應該佔多數。不然,當年能趕走日本人嗎?大家都被欺負不啃聲,顧前顧後,能趕走日本人嗎??所以,誰先挑起事端,誰的責任必須承擔。頭兇應該是下令強拆的人。


雲山霧罩之聲


社會發展離不開拆舊建新,只要思想工作做到位,祖墳遷移也能讓人同意的!

楊州抗集鎮的慘劇本來就是不該發生,人家業主不同意拆,拆遷公司應該上訴到法院,屬於違章建築的,自然由人民法院執行,法院工作人員總不會圍打業主,也不會導之業主因被打後駕車撞死人。

希望強拆造成的悲劇不要再發生!








天台觀寧波


我只想兩件事,第一,撞人者在看守所遇到明白人,指點他如何出庭解釋當時有利的想法和行為動機。第二,在有利的陳述和律師的辯護下,加上媒體的高度關注報道,網民們強烈的支持與聲討下,遇到一位好法官,判其正當防衛!我不想一個家庭,家沒了,人也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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