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把官司的案例放在网上,然后全民参与提出不同处理办法,最后让法律合情合理合法,你觉得如何?

云鹏飞1


我觉得这个提议有点过于儿戏了。

我们国家法律存在很多问题,相比一些国家来说还是不够健全,如果根据一些案例由全民参考提出判决意见再去健全法律,这个想法出发点是很好的,但是这种方式也是会有弊端的。

当前我们国家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占比还不是很理想,部分人人云亦云,站在道德的至高点去评判一件事情,这也是国民的一种社会常态,但是法律作为一种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平公正的行为标准和责任追究制度,并不是道德能比拟的,严格上来说法律凌驾于道德之上。如果真的根据全民提出的参考意见来健全或更改法律法规的话,那么更新出来的新法律法规也只能代表部分人的意愿。这是不利于法律的健全的。





而我觉得如果要提高法律法规的健全度的话,应该严格以人为出发点制定高度严谨的法律条文规定,明确什么样的行为就该付什么样的责任,不能打折扣商量的,并加大普及法律知识力度。



纯属个人观点!欢迎来讨论!


高阶草根


这个建议,就是陪审团制。

刑事案件审理时,陪审团与法官一起听取控辩双方,各自的控辩理由,然后先由陪审团投票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如果陪审团确定被告有罪,则由法官根据法律条文量刑,如陪审团认定被告无罪,则当庭无罪释放。可极大的避免或减少冤、假、错案。

要想成为陪审员,需要个人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核,无种族歧视,无宗教歧视,无性别歧视,无犯罪记录...等,当然不是你自己说没有就没有,要经过一系列测试,需要陪审员有正直,善良的人性,和社会价值观的基本判定,对受教育程度并无特别要求。通过审核,获取陪审员资格后,录入陪审员库。

案件审理时,根据案件大小、复杂程度,随机从陪审员库中抽出几十人或几人,组成临时大、小陪审团,参与案件庭审,一案一换,防止被收买!

网上评案?你能保证不被别人带节奏?


V天堂牧歌V


我完全支持以上的提议。让群众参与案件分析讨论,汇集群众合理智慧,可行,可行的。我还提议,这些参与案件分析的群众,一定要有法律知识。我举个例子:有谁知道:法释”2012”5号”文.垄断纠纷案吗?


缪世清


把案例放在网上,使官司公开化了。争议好比一道难解的题,法律好比解题公式定律,人人都可以利用法律解答诉讼难题,大家参与讨论研判,集众人智慧,可以比较公正地得出是非曲直。

过去很多案子一经网上公开,审判结果往往会发生大逆转,不能不说公众的监督和舆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明珠清扬


好主意!

法律本身就来之于大众,服务于大众!几个人的判断,总有其局限性。且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很难做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而这种做法的好处,相信每个人都清楚。就不必赘言。

再补充一点,刚才浏览了一下各位的看法。有些人觉得,人的各种能力及目的不同,看法不一,会导致错误判定。其实,这些人就没真正理解题目的意思!先综合各方看法,再结合法律条文,法官更易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最后的决定权在法官。这也能避免法官,因担责的顾虑,而导致错判!这些人担心法官被带偏了!如果法官连这点综合判断,分辨是非的能力都没有,那独立判案不就更差之千里了!


皓然99


认可群众民意是明智的选择,公道自在人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思广益,海纳百川。没有什么天大的问题解决不了。法律公正严明,严格按章办事执法,大道正义自然,定能深受广大民众欢迎。共同努力,国泰民安。2018.10.13.


张金华海绵画


现在的法律是要由律师去理解去分析的,老百姓也分析不了,法院虽然现在有陪审团,这些陪审团基本都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党员,而且是有路子进去的,每月有一千多元钱,审判了去旁听,所以说这些陪审团都是个摆设,法律根本不懂的,更谈不上说自己看法,奔着钱去的,这也是符合特色社会国情。当然自己学好法律也是很有必要的,有时法院也有私情的,我举个真实例子,有一个钢材生意的老板,跟这家厂生意做了好多年,还有让他们开增值税发票,这家厂突然卷入了三角债,厂要关门了,所以退税一万六付不出,而这个老板讨不到这笔钱,把介绍的那个朋友告上法庭,告的不是这笔钱,而是几年前有一笔生意这个朋友帮忙签的字,其实钱早已付清了,而且是5万多,这个老板去请了个律师,通路子到法院,法院应该不能接这个案子,因为民事经济纠纷已超过二年,这个朋友去请律师,律师说要付4千元帮你摆平,朋友老婆没同意,因为只介绍生意没拿过好处费,所以她自己陪老公到法院,法院要让他们三天里面去搜集证据,钱已付清,那么已经过了五年了,让法院去查一下银行里有转帐支票的,法官说他们不管的,你们自己去找,可是银行必须有律师证件而且管这案子的可以去查,自己怎么能查得到,没办法只好去买法律书一方面学法律,另一方面到那个倒闭的厂去看看支票存根还留着吗?结果还算幸运找到了,学了法律知道经济纠纷超过二年,当事人没来讨过债的可以抗诉,所以法官打电话过来问证据找到吗,准备再开庭,她就说这个可以抗诉的,法官说当初你没有提出抗诉,那她说你没有提醒啊,我们又不懂法律的,法官说他不可以提醒的,提醒法律不公正的,那么她说你接这个案子本来就不公正了,已经五年了,所以我现在就抗诉,法官后来就说抗诉是吗,知道了,这个案子就这样结束了,所以学法律很重要,如果早点懂法律也不用这么麻烦,只要二个字很简单抗诉不是就解决了吗。


1143245276


这个建议非常不好。

这就牵涉到司法效率、司法成本跟司法公正的问题。

首先谈一谈司法公正的问题。俗话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也就是说人太多,素质就会参差不齐,这些人中有些可能是怀着正义感的人,也可能某些人是被情绪裹挟的人,也有一些是别有用心的人。而法律需要的是专业、理性,如果把案件让网民讨论,最后结论无非就是少数服从多数,那么被告就只需要影响多数人情绪就可以了,案件的真相都可以放在一旁,只需要赢得同情,就能赢得胜利,司法公正根本无从保证。

其次是司法效率问题。如果每个案件都交付网民讨论,首先讨论期限的问题,网民众多,必然会经过反复讨论的问题,如果形不成统一意见是无限期讨论,还是撤下案件,如果一直讨论就会托长案件审理时间,如果撤下,那么中国估计就不会有案件进入到法庭审理阶段了,俗话说,众口难调,让网民讨论案件,司法效率太低了。

最后是司法成本问题,组织网民讨论缓解,需要有专门的人来组织讨论,收集整理意见,监督整个环节的运行,然后就是传统司法人员也不能少,无形中司法成本就增加了。

法律是专业的,需要理性思维,任何资源也不是无限的,必须要加以控制,把小范围的辩论引入法庭是可以的,但是大范围的网民讨论只会增加司法成本,降低司法效率,最终破坏司法公正。


北极星尘2


持这种想法的人,是自己幼稚,还是想天下大乱?

看似是全民参与,共同参与审判之中,可到头来还不是谁的声音大,谁的势力强而最终谁说了算。这根本不是民主的创新,而是打着民主和全民参与旗号的诈骗,是对整个现有司法体系的公然践踏和破坏。

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为司法系统里一些从业人员的错误做法,而去否定整个司法体系,然后靠全民参与来重建。如是这样,我们迎来的不是司法清明,而是司法界的荒唐、混乱和黑暗。

我们一定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并通过制度约束,确保他们做正确的事。一定要相坚信历经近百年风霜的现有司法制度,有其必然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坚信党领导下的司法制度,是百姓最可信赖的保护神,是公民维权的公正渠道。

不要轻信全民参与就是民主的错误观点,不要轻信三权分立才是社会民主的体现。事实已经证明,我们现有的司法制度虽不是最完美的,但一定是最合适的。我们公民的人权保障不是最好的,但正在逐步完善。

我们有政治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相信我们的司法保障一定会更健全,更完善。


新文化街男孩


想法非常好!不过,试想一下,全国每年就算200万个案件,平均每天5000多个。按每天工作16小时,每小时就是300多个案件,每分钟就是5个案件。每个案件都需要全民投票,投票率低于全部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半的,投票无效。得票率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判决算有效。那你觉得可行吗,全国人民不干活了,每天光投票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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