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前農村老人,沒工作沒收入,如何補繳養老金,才能和城裡人一樣養老?

斜陽2017


對於上個世紀60年前的農村老人,沒有錢怎麼補交養老金的問題,因為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如果國家重視了這一塊,也就不成問題了。作為一個曾經上山下鄉的老知識,我已經是多次回答這樣的問題了,我始終不改旗幟鮮明的發表我的看法,為老農民說句公道話。

我們國家已經非常重視農村現在的老人養老問題了,由於人口眾多,積重難返。但還是在盡力不斷地加大力度改善農村老人的生活,對每一位符合條件的農村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但是,靠這點生活補貼,還是解決不了農村老人在生活上的困難。

作為一名曾經下放農村的老知青,我知道老農民的不容易,也很同情他們。因為我跟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在一塊田地裡耕耘勞作,同出集體工。在完成集體性的農業生產外,同出義務工,同修水利,修橋鋪路。只要上級有號召,自帶糧食,同樣不講價錢的支援國家各行各業的建設。把打下來的糧食選最好的肩扛人挑的交公糧,積極的賣擁軍餘糧。自己僅留一點過年過節的麥面或者大米,剩下的都是紅薯芋頭充飢。

改革開放40年,如果沒有當年的農民做出巨大的自我犧牲,甘願做改革開放的鋪路石,就沒有今天改革開放的豐碩成果。改革開放的成果不僅要造福後代人,也不能忘了讓當今做出過貢獻的人分一杯羹。

我有一個想法和提議,把過去出集工,為生產隊進行集體勞動的這部分老農民,也按照當年知青下放農村的政策,來計算他們在出集體工時期的工齡,工齡算到分田到戶的日期截止。當工人也是從上個世紀93年以後,才是實行自己交一部分養老金的。這一部分的老農民沒有錢補交以後的養老金,那就按他們的實際工齡給他們發放養老金,收入也要比現在100塊錢的補貼多,也能大大改善他們的生活,使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老蔣閒言


六零前農村老人,沒工作沒收入,如何補交養老金,才能和城裡人一樣養老?



目前已到了2018年10月中旬,距離2019年還有兩個月多一點的時間,也就是說58年的人幾乎已達到60週歲,59年的人還有接近一年的時間都達到了60週歲,在農村達到60週歲以後可以直接領取農村的養老金。

儘管農村養老金目前標準比較低,每人每月大約領取100元左右,僅能夠維持家庭的基本的油鹽醬醋和水電費的開支。但是既然已經領取了農村養老金,就不可能再去購買社會養老金,畢竟這兩方面是衝突的。

從2017年對農村戶口的農民也可以以靈活就業的形式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額,但是補交的金額和年限以後不得低於15年的社會養老保險。在補交的前提下,必須曾經繳納過社會養老保險金,而且保險金額必須已經交滿五年及以上,才有可能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機會。



所以,58年底出生的和59年出生的農村人,以前繳納過社會養老保險金,並滿足五年及以上的社會養老金的年限,才可以有機會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否則的話,60年以前出生的所有的農村戶口的人群,不夠條件的情況下,是沒有條件再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機會。只有享受農村的養老金,也不會有城裡人一樣養老。


宗元


60年以前的農村老人沒有工作收入,如何補繳養老金,才能和城裡人一樣養老?

我國現行的社會養老保有兩種,一種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包括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另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種養老保險不論是農村戶口居民還是城鎮戶口居民,都可根據自已的社會身份和經濟能力參保繳費,繳費累計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辦理退休,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0年生的農村老人沒工作收入,過2年就60歲了,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顯然是不合算的,因職工養老保險(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都沒有一次性補繳政策,若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還得逐年繳滿15年,且每年的繳費額都是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水漲船高,今年58歲,待繳滿15年都73歲了。你覺得值當嗎?

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允許一次性補繳15年的,若想屆時養老金多些,就儘量往高檔次繳,若每年繳4000元,繳15年,屆時每月也有600元,在農村自己種些小菜、養些家禽,也足夠了。

城裡那些5、60歲的下崗職工和居民,他們的處境比農民更糟糕,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不去打工就會餓肚子,他們也是根據自已的經濟能力來儘量參保繳費,因他們沒退路,現在再苦都想法繳滿15年,老了才有所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