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力4·26策划|武汉中院余杰:知产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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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办案随记

作者 | 余杰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产庭/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

(本文1422字,阅读约需3分钟)

周未参加知识产权的会议,遇到了神交已久的知产力杨强。一见如故,之所以投缘,除了习性相投,身材也是那么相合。杨强问我2016年办了那么多案件,有没有印象比较深的,我问是指典型性还是轰动性,他说不是,就是你直观感受中记忆深刻的,其实也是了解下法官的工作状况或者想法,比如有些法官就对缠访印象深刻。

杨强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一件案子,恰好是2016年审结的第一件专利案件,案情不算复杂,两家制造银行纸币塑封包装机的企业,为抢占市场,闹上了法庭。原告认为被告提供给湖北某银行的纸币塑封包装机侵犯其专利权,先向本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既而提起了侵权诉讼。我们经审理,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其中一个技术特征与涉案专利相应技术特征不相同也不等同,未落入涉案专利权利保护范围,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上诉,案件一审生效。

案件的审理过程有些小花絮,比如第一次进入了银行金库,又如设千方想百计才把庞然大物的包装机从通道狭窄的金库运出来,再如拖回法院时因供电不配套,勘验时又叨扰了电工师傅良久。花絮为办案平添了一些趣味,当然,这并非我印象深刻的缘由,真正的原因,是因为这类案件正是让知产法官乐在其中,感受知产圈子魅力的案件。案件异常纯粹,原被告的诉讼委托代理人,均为专业知产律师和专利代理人,在审理中充分展现了各自的专业素养,争点明确,就是其一个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的问题,双方甚至于未就证据提出任何异议,原告也没有主张合理费用,但对争点问题,也就是权利要求的解释、技术特征的手段功能效果、等同原则适用的条件范围和界限等予以了充分的辩论和展开,合议庭也因此得以理解争议技术方案和实质问题所在,从而准确地将争议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说理,做出评判。正如我享受于和知产圈内人的业务交流,这类案件的办理,更是一种良性互动、愉悦交流的方式。

知产有圈,这个圈,就是知识产权职业共同体,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技术专家、行政执法部门、知产服务机构、企业知产管理部门以及知产法务等组成。借用张文显先生的话说,这是一个意义共同体、事业共同体、解释共同体、利益共同体。

仅就诉讼而言,知产案件有技术问题法律化的特性,需要不同职业共同体的交流互动,让技术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知产有无形性,同样的专利同样的侵权产品,可以同时在北京和武汉管辖,只有打破职业共同体的地域界线,才能确保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知产制度还有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的双重属性和功能,法官审理案件时,必须充分聆听职业共同体的声音,了解和掌握技术发展规律、产业创新水平,使知识产权保护与国情实际和发展需求相匹配。要真正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保障与服务,法官不能唱独角戏,知识产权职业共同体均不可缺位,应秉持着“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的共同理念,既各司其职又共同着力,良性互动。

事实上,法院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高度重视,在法官配备上都是优中选优,知产法官普遍具有很强的法律功底和专业素养。这样一个群体,有着天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强烈的意愿和职业共同体在思想上碰撞、业务上交流,学者带给我们前瞻性的思维、律师和代理机构让我们清晰纠纷的背景和性质、技术专家帮助我们理解并将复杂的技术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企业让我们了解创新主体的现实需求和市场竞争的真实环境。

知产有圈,愿知产人因为有了职业共同体而具有理想、信念和归属感,共同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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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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