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主動來電 積極履行撤「黑名單」

2016年8月,李某已做生意資金週轉為由向朋友周某借款十萬元,同時出具借據並承諾2016年12低歸還借款。到12月底李某並沒有向周某償還借款,隨後周某主動聯繫李某多次,李某每次都承諾了還錢時間,可是每次到了承諾的還錢時間並沒有還錢。直到2017年6月周某將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李某償還借款十萬元,法院支持了周某的訴訟請求。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多次聯繫傳喚李某,李某人並沒有出現只是向法官承諾還錢可是再次失信。法院通過各種調查也沒有發現李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於是將李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發佈了執行懸賞公告。在將李某納入失信黑名單、發出執行懸賞公告後第三天執行法官就接到了李某的主動來電。李某表示會及時履行義務,請求將其從失信黑名單和懸賞公告中移除。隨後,李某依約履行,案件執結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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