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平台事件频出,是对生命的无视

一个年轻生命就这样结束,让人匪夷所思,更让正常人难以理解和接受。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服务企业首先要保障服务对象的安全,连安全都难以保障和谈安全送达。没有责任心的企业,我想在信息化的今天必将被大众所遗弃。

滴滴平台事件频出,是对生命的无视

滴滴平台上线以来,能够很快在国内站稳脚跟,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还是用户的满意度。如果一个企业在做强做大的时候自我膨胀,脱离用户,用生命的代价换去平台的健全和完善,那和草菅人命有和区别。

滴滴平台事件频出,是对生命的无视

事件发生这么多天,滴滴企业法人从未路面,难道滴滴法人就这么忙吗?生命失去还有第二次吗?做企业良知何在,你在发家致富,可对于一个家庭从此不再完整,不管拿多少钱都无法换来被害人的生命。

滴滴平台事件频出,是对生命的无视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所以,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笔者,此刻心里很是愤愤不平,同时为失去的生命感到痛心。我们的惋惜和痛心疾首又有什么用呢!作为平台方,每次出现这样事件,除了拿钱了事还能做点什么?相关行政部门除了约谈还能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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