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平台事件頻出,是對生命的無視

一個年輕生命就這樣結束,讓人匪夷所思,更讓正常人難以理解和接受。每個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服務企業首先要保障服務對象的安全,連安全都難以保障和談安全送達。沒有責任心的企業,我想在信息化的今天必將被大眾所遺棄。

滴滴平臺事件頻出,是對生命的無視

滴滴平臺上線以來,能夠很快在國內站穩腳跟,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還是用戶的滿意度。如果一個企業在做強做大的時候自我膨脹,脫離用戶,用生命的代價換去平臺的健全和完善,那和草菅人命有和區別。

滴滴平臺事件頻出,是對生命的無視

事件發生這麼多天,滴滴企業法人從未路面,難道滴滴法人就這麼忙嗎?生命失去還有第二次嗎?做企業良知何在,你在發家致富,可對於一個家庭從此不再完整,不管拿多少錢都無法換來被害人的生命。

滴滴平臺事件頻出,是對生命的無視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害。人身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所以,公民的生命健康權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作為筆者,此刻心裡很是憤憤不平,同時為失去的生命感到痛心。我們的惋惜和痛心疾首又有什麼用呢!作為平臺方,每次出現這樣事件,除了拿錢了事還能做點什麼?相關行政部門除了約談還能做些什麼?

滴滴平臺事件頻出,是對生命的無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