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小孩给群众打死有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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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种案例表面感觉寥寥几字非常简单,仔细想一想涉及到的问题还真的不少,往往越是没有详细事件过程的案例就越是难以给出定论,但大家都想的一个最合理的说法就是“法不责众”,但现实中如果真的发生了,绝不是法不责众这么简单!



我从下面几点去分析一些几种可能发生的不同结果

第一,继续说一下“法不责众”的问题,现实中往往一旦有人真的死了,警方这时就会把他拆分为两个案子对待,一个是人贩子抢孩子的案子,自然会继续追查是否有其他同伙或未知案件。一个是嫌疑人被群众打死案,这也是让警方难办的案子,因为他们最终要进行验尸查证最终死因,而多方面取证找到真正至其死亡的进行追打的人,然后一旦被证实,需要看这个人整个过程又是不是符合正当制止违法犯罪的过程,这里可能也涉及“见义勇为、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问题。


第二,我认为法律应该对于正当防卫的行使权利范围给予扩大,这点很关键,就是将犯罪嫌疑人的逃跑过程依然视为违法犯罪过程,因为他(她)的逃跑首先是在逃避法律制裁,这本就属于违法过程。然后还涉及逃跑后还会继续干违法的事,更有可能逃跑后持武器返回,然后给无辜群众打击报复,所以追逃的过程应视为“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过程”,这样追逃者在这一过程中至其死亡,不应担责,另外还应给予嘉奖。

第三,假如人贩子已经无反抗能力或就地服法不在反抗和逃跑,这时一定要注意给予教训的力度和尺度,千万不要将人致死,否则真的不能是法不责众可以为你开脱的,不视你为故意杀人也最起码要担防卫过当的责任的,当然我们得说如果确能做到真的查不出具体是谁至其死亡的,这时只能算是法不责众了吧,不过现实中的各种监控和现在的手机拍摄视频往往都把过程进行了详细记录,所以如果人贩子真的在这一过程被打死,大家就别随便拍视频啦,你懂的!

人贩子死多少次都不足惜,但因为这种人渣的死给好人带来麻烦就需要慎重了,大众都有行驶匡扶正义、打击违法犯罪的权利,这是值得表扬和嘉奖的。也希望法律对违法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包含逃跑过程),不应享有人权,但如果已无反抗能力或已认罪服法,将立刻恢复人权,这时将可以适用防卫过当等范畴。所以说偷小孩的人贩子被打死了是否有罪,还真的不是这一句话可以下定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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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偷小孩的人,是人类最痛恨的人渣之一,是没有任何良知的人,哪怕他只有一点人性,都不至于拿天真无邪的宝宝来作为谋生的手段,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根本就不足以形容人们对人贩子的痛恨。



群众将人贩子打死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发生过,而且不止一次,站在法律上的角度来说,群众是没有剥夺他们生命的权利,即使人贩子偷的是自己的孩子,也一样没有权利剥夺人贩子的生命。

然而站在我们普通人的角度来说,人贩子不是人,或者说他们不配做人,既然不是人,那么群众就可以打死它,因为它对人类的危害胜过一切畜生。



之前有发生过因为偷狗而被村民失手打死的例子,最终直接致死的当事人被判了3年,其余参与过的群众也分别受到了不同的处罚,从这起事例来看,偷狗不至死,但却出了人命,村民确实要为过激行为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但是偷小孩不一样,很多时候一个小孩直接关系着一个家庭,因小孩被偷而导致家庭破裂的例子很多,这还不是最可恨的,最可恨的是被偷以后的小孩,到底会发生什么?第一,有人说偷来的小孩,被卖给了没有生育能力的夫妻。



第二,有人说把偷来的小孩打断手脚,让他们去乞讨来赚钱。

第三,有人把偷来的小孩开膛破肚,取器官卖。

我想被偷的小孩并没有很好的命运,倘若被卖给了没有生育能力的人,小孩还有一线希望,如果是第二和第三,那么人贩子被群众打死,我个人希望群众无罪,不是我偏激,如果我在场,一样会会让人贩子怀疑人生。


东厂奇闻


这些人贩子不靠自己的本事挣钱,而是专门靠偷抢小孩子发家致富,他们的心真的都叫狗吃了,他们害的不只是一个孩子,而是一个完整的家,

我家有亲戚,有一天男的在家领着孩子玩,就因为去了一趟厕所,转身出来孩子就没了,男人赶紧四处寻找,问了好多人都没找到,又赶紧打电话问老婆见没,老婆听说孩子丢了和亲戚邻居一起找孩子,结果都没找到,后来,因为是男的把孩子弄丢的,他心里充满了无尽的后悔,每天都痛苦不堪,沉默寡言,有时候还自言自语,天天都在责怪自己,想自己的儿子,看着儿子的照片发呆,时间了慢慢的男人精神实在受不了,跳河自杀了


这些可恶的人贩子,每个遇到的人都会忍不住上去踢他两脚,甚至都想杀了她们,她们真的太可恨了,

一般被偷走的孩子下场都特别不好,他们身体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然后再四处乞讨,为他们挣钱,看着这些孩子,我的心都碎了,可是就是这样如果把偷小孩的给打死,还是一样有罪,虽然他也在犯罪,可是我们却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抓到人贩子最好交给法律来制裁她们,法律会给她们最好的归宿


我是农村哥


支持打死无罪!孩子被拐走这一家人就完了!如果是贩卖到好人家还有见面的可能!就怕突然那天在街上看到缺胳膊少腿的孩子在要饭那是多么痛多么……!能见到这都是好的!还有见不到或者被虐死的孩子一定有!有孩子的自己可以想象一下那种痛苦!

要求对人贩子应该剥夺政治权利和人权终生!

对于一个人来说,他踏入人贩子这个行列的时候就丧失了人性,没有里人性还谈何人权!没了人权还有需要政治权利的必要吗?不要让法律成为人贩子的保护伞!支持抓到人贩子直接打死!





紫雨情殤1


偷小孩的给群众打有罪吗?答:拐卖人口人贩子应该让人民群众直接折磨他致死。不应用法律去制他,而法律对待人贩子使之太轻,他不惊不后悔。十年八载又出狱重操旧业重回旧路,对社会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不保障。对黑市贩卖器官的同时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新立法,对拐卖儿童毒残儿童的贩卖者一律死刑。对始,社会可能会少些出现父母亲情寻子找女的路少一些。

不过,当今社会政策开放准生二胎了,对此有些欠子缺女的家会少找人贩子做生意了,另外一个就是,黑色器官卖买市场必须更加引起政府政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打击,没有黑市器官移植卖买就少一些伤害少年儿童的人身生命安全。

读者可见,这些年幼无知,失去父母,有家有爱,无亲可投,无家可归,在无可奈何的被人贩子偷来转卖,或者卖给讨饭组织残害肢体,每天有组织地带出街头巷尾,闹市菜行进行讨钱组织头目吃喝玩乐。这个图片就是你们的心肝丁子女,被人贩子残害的所作所为,你们见之心痛吗?对于人贩子抓后打死有罪吗???

亲爱的读者朋友们!被伤害过你心肝丁的朋友们!你们支持点赞!








淡然潇洒72538079


看了前面人的回答,才回答这个问题。

任何违法行为都不能被宽恕,没有任何条件可讲。

尤其偷盗孩子的行为,不可饶恕。这不仅破坏的是一个家庭的幸福,甚至还断送的是一个孩子的生命。现在偷盗孩子器官的事情是存在的。

哪家的孩子不是一家人的心头肉?



法律是维护正义的,但往往被钻了空子。

不管如何处罚这些千夫所指得罪行,也不能弥补受害者的心理创伤。所以,从民意的角度来讲,能够打一顿以图报复,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法律又制止未经法律许可的私人报复行为。这无疑剥夺了受害者释放受到伤害郁结的痛苦机会。所以,这么看,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

但是,一个安定祥和得社会环境,定不能私自泄愤,这个度没法把握。

因此才有了刑律。

我们憎恨偷盗孩子的恶人,都想暴打一顿以解心中万丈怒火,但是,如果这成了规则,就可能超越范围去报复,甚至伤害。



因此,尊章守法就更为重要。法律对违法者有清晰的处罚规则,不会超越,也不会迁就。



尽管我一直想,遇到这种犯罪,我肯定要去揍他个半死。但这也违背了规则,超出了范围。

我们只能更希望,文明发展的同时,法度不要逐步松懈,该当严惩,就绝不手软!维护正义,永远是法律必须的准则。


创造门掌门瞿海翔


我不懂太多法律,如果只是问是否有罪,答案是肯定有罪。

但如果处于人性方面看,这种偷小孩的人贩子实在是太can忍了!作为孩子,那肯定是每个家庭的心肝宝贝,承担着太多的情感和传宗接代的任务。相信有很多人活着精神支柱也是自己的孩子。


那么一般小孩人贩子小孩的带走后,下场也是十分悲痛的。会遭受毒打,弄can等,都是家常便饭。然后丢到其他地区,以博取同情而为幕后的人赚取钱财,完全当chu生对待。

这些人怎么就如此很辣呢?难道他们自己没有孩子?为了自己某生,破坏其他的家庭?更何况这些人贩子大多数,四肢完好有劳动能力,干什么不好,非要做这种无道德事呢?说白了,根本上就是个残忍冷血的人。

作为大众,抓住人贩子该如何处理呢?打死人贩子你们认为有罪吗?该不该打呢?

(谢谢大家观看,别忘记关注一下哦!)


逍遥白帝


偷小孩被打死,那应该开始。被你打死了,该死了。小孩你还敢偷你还有良心呀。为什么看l了等着我之后泪流满面?你知道每年要丢失多少孩子吗?多少家庭妻离子散?为了这孩子,有人用了一生的精力。沉重的代价谁来负责?拐卖孩子,最少要判15年以上。从古到今一直一直连绵不断,都有偷孩子的事儿了。国家,对他判得不够狠。如果发现孩子被偷,抓到,被偷了,一律枪毙,加大对拐卖儿童拐卖妇女的罪行。加重处罚。绝不手软。枪毙都不亏你。伤天害理的事,为了找孩子,你看了吗?人贩子,你没事也去看看,等着我。找人那个频道,他们费了多少功夫,下了多少心血,找个孩子多少年还找不到呢。丢失的孩子,他心酸的无奈,你们能懂吗?家长们被统一解决,互相指责。有人孩子丢了,夫妻都过不下去了,都离婚了。看完孩子责任。不想说太多,我希望找到一个人贩子,枪毙一个。让你看到这些图片,有谁看到我的心酸?我的无奈。在大城市生活,每天干工,就是做工。累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希望人贩子洗心革面,踏踏实实做工。你有两只手也能创造财富,





为明天更好的生活


偷小孩的人贩子谁都恨,个个都会恨得咬牙切齿,恨归恨但不能把人贩子打死,这涉及到法律问题,也许打伤了打残会不了了之,但打死了,所有参与打人者一个都逃不掉法律的制裁。



国无法不立,办事必须有法可依,是对每个公民的财产和生命的尊重,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取人性命,否则被法律追究责任。



群众可以抓住人贩子,但必须要交给警察处理,若先来个私刑私审也是违规,因为群众没有这个权利。



做一个懂法的公民,不要以一时之气和所谓正义惹牢狱之灾,在老家农村8个人打俩偷狗贼,至一死一重伤,如今十个家庭受的是灭顶之灾,打人者中最少的判了6年,重的判了10年,而且还被判了医疗费用分担和赔偿款。这是前车之鉴,凡事三思而后行,冲动永远是魔鬼。


愚人也会笑


真实事迹,广西一位老爷子带着孙子散步,一转身没看到孙子了,后来不远处看到有人正在把孙子往车上拽,老爷子跑过去抢回孙子,人贩子居然对老爷子嚣张道:“你孙子就是老子抢的怎么了”?老爷子与人贩子发生冲突,不留神将其打死了,最后老爷子被以故意杀人罪判8年,理由是人贩子并未对当事人(老爷子)造成伤害,不属于自我防卫或防卫过当!这就是脑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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