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戰爭期間,面對英軍的堅船利炮,清軍毫無還手之力,再加上清軍士兵缺乏嚴明的組織紀律,一聞炮響,即做鳥獸散,擋都擋不住。
這可愁壞了當地的文臣武將。為何?因為按照《大清律例》,負有守土之責的將官,如果臨陣脫逃,當死!城池失守,也當死!
眼前局勢十分明顯,如果英軍來襲,城池註定是守不住了,不被英軍殺死就是依律處死,總之難逃一死。
正所謂心急智慧生,這些文臣武將不愧智商一流,終於想出一個“死裡逃生”的辦法,那就是主動“投水自盡"。比如,在前方戰場指揮作戰的武將,一般駐守在沿海炮臺,當英軍來襲時,稍作抵抗做做表面功夫,然後就急急忙忙往海水裡跳。當然,跳水是真跳,”自盡“卻未必,您想啊,當官的身邊少不了跟班隨從,怎麼可能眼睜睜的看著主將投水而不救啊?!通常都是被手下救起!這樣又死又活的究竟為了什麼?這您就不懂了,這樣做的好處大大的:第一,不用與英軍真槍實刀的動手了,可免戰死;第二,經過這麼一跳,即使炮臺失守,上頭也不會追查失守之責了,必竟人家也主動”死“過一回了嘛,運氣好的,說不定還被賞個花翎頂帶什麼的。
當英軍從沿海向內地入侵之際,負責守城的文官也紛紛效仿。浙東餘姚縣令、奉化縣令相繼跳水被救,道光帝聽聞奏報,拍案大怒道:”投河遇救,投河遇救,這都習慣成老套了,可惡!可恨!”下令嚴查不貸,絕不能縱容類似醜劇再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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