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提倡所有制中立,国企民企不存在谁进谁退问题

科技日报记者 瞿剑

国资委:提倡所有制中立,国企民企不存在谁进谁退问题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

国务院国资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15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2018年前三季度央企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上,首次提出“所有制中立”的全新概念,他说,我们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彭华岗在回答媒体 “央行行长易纲提出‘考虑以竞争中性原则来对待国企’”的有关提问时指出,经过40年的改革开放,国有企业已经总体上同市场经济相融合。改革的思路、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也就是说经过改革以后的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是一样的,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与 “竞争中性”原则是一致的。

他强调,我们关注到,在B20阿根廷会议上,有人提出所谓“列入国企扭曲竞争”的议题,这种说法某种意义上忽视了国有企业经过改革以后已经完全融入市场、同其他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事实。所以,我们也提倡“所有制中立”,反对因企业所有制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的规则,反对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给予国有企业歧视性待遇。

彭华岗还用三句话回应了所谓“国进民退”的问题。第一句话,要坚持用“两个毫不动摇”来认识、来把握国企民企的根本关系、长远关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两个毫不动摇”已经写入了宪法,是指导我们认识和把握国企民企关系的根本原则。第二句话,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向的,也是双赢的:国企民企都不可能只是赢家或者只是输家,两者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原则,实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双赢的。第三句话,国有资本、国有企业的进和退,都是基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的市场化行为,不存在谁进谁退的问题,更不涉及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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