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百科」民國後期修志

民國後期(1945——1949)修志抗日戰爭勝利後,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於1946年10月1日重新頒佈《地方誌書纂修辦法》,規定地方誌書分省志、市志、縣誌3種,省志30年一修,市、縣誌15年一修,志書編纂事宜由各省、市、縣的文獻委員會負責。頒佈《各省市縣文獻委員會組織規程》,對文獻委員會的組織、任務做了規定。同年,成立南京通志館,但並未開展修志工作。部分通志局、館恢復工作並刊行部分志稿,如1948年《重修浙江通志稿》,1948年《貴州通志》、1940年《江西通志》、1949年《湖南省志稿》、1949年《廣西通志稿》,1946——1949年饒宗頤總纂的《潮州志》等。民國時期出版的最後一部通志是1949年出版的《新纂雲南通志》。1948年成立的臺灣通志館,在國民黨當局敗退臺灣後不久,被改組為臺灣省文獻委員會,民國通志館的歷史宣告結束。

(摘自:《方誌百科全書》)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