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迎来八个变动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迎来八个变动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迎来八个变动

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的重要工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我国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为适应新形势下经济普查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对2004年公布施行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作了修改,在2018年7月4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2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迎来八个变动

那修改后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较之前有哪些变动呢,

一图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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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了更加完善的《条例》,但经普工作的开展也少不了广大普查对象的配合,因此,当有调查员上门时,请您多多配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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