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才定教师为公职人员,那原来公办学校中的中小学教师属于什么性质?

江中一小舟112865946


公立学校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可不是今天才明确的事情哦。

首先,明确国家公职人员概念。国家公职人员包括三方面人员:一是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二是依法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财产的国有(集体)企业工作人员。三是单位是公有性质,人员为在编人员,依法履行职务人员。通俗解释,就是有工作、有编制、由国家财政发放工资的人员。公职人员包括公务员,但公职人员不都是公务员。

其次,国家公办学校教师,属于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中小学校一般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教师工资、教学投入由国家财政负担,教师依法履行教书育人职能。教师当之无愧是国家公职人员,理应接受党和国家相关制度约束。

在经济落后地区,教师工资比较低,有些教师待遇得不到落实,这引起了教师不满;社会上越演越烈的课外补习风,不明就理的人将责任推给学校,抱怨老师工作不认真;现在学生不好管,有些家长不配合,很多教师对职业产生困惑;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逐渐累积的社会问题使教师、家长之间产生误解,挫伤了教师职业热情,甚至对自己身份产生怀疑。

有问题就解决问题,解决问题不可能一触而就。广大教师要像教育学生一样看待社会,充满希望,就会不断成长。


入青0601


2018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将公办学校中的中小学教师定为公职人员。这一提法,说明,只要是公办的中学小学,其中的正式在编的老师,就是公职人员。这个是定性的说法,没有什么以前和以后之分了。只要是公办学校的教师,就是公职人员。

这属于国家对于教师职业的定性,教师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一样,都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当然这个公职人员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公务员。但是作为公职人员这一个大圈子里,彼此之间,是能够互相流动的。比如,经常性的有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也有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国家企业的。这就意味着,以后,在教育工作岗位的老师,将也可以实现从教书育人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流动,因为身份的问题已经解决,所差的只是一个具体操作办法而已。

这说明,现在去做教师,这种职业,已经不再是死水一潭,一旦当了教师,就意味着只能在教育系统内部发展。这意味着,教师行业这潭水变活了,以后也可以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途,也可以真正受到社会 各界的尊重,至少,现在这扇门已经打开了。

祝福老师们都能过得幸福,也祝愿现在从事教育行业的年轻人,能赶上这班快车,无论是在教育系统,还是在其他公职岗位,都能有一番作为。但同时也提醒老师们,所有适用于公职人员的法规条款,已经通过明确公职人员身份后,一样适用于老师们了,比如受贿罪等等。

以上观点,欢迎拍砖,方便可以加个关注,便于交流讨论,谢谢。


跟我学公文


作为一名4o年教龄的老师对于教师为公职人员的定位还有一些问题,欢迎大家一起来讨论。

一,我记得在一九八九年前,那时教师就是干部了,那时的干部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教师后来评了职称后又属科技人员,因为有技术职称,早一段时间的报表也显示的是公务员系列。

二,后来在编制上,我们学校属于事业单位,那时是不是叫公职人员,在给学生评两免一补,说凡是财供人员的子第不可以申请。

三,中小学教师现在定为公务人员,公,检,司,法,工商,财务,审计,税务,等等执法部门,水利,环保,城建等服务部门人员,他们可能早就属于公职人员了。

四,公务人员了与公务员有没有区别,如果没有区别,有没有十三个月工资,车补,有没有,上级是不是真要执行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的标准,但他们的工资据说是不透明的。

五,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工作时间不一样,有寄宿制学校,学生24小时吃住在校,学校一天24小时要管理他们的安全,生活,学习,教师们有早辅导,一般早上六点钟开始,晚辅导到晚上九点多能结束,班主任晚上要值班,这些人的补助怎么出,上级审计部门是不允许这项开支列在帐面上的。非寄宿制学校是没有这么多工作,他们预备铃响前半小时才让学生进校,放学铃响后半小时,学生必须离校,管理学生的这部分费用是不用出的。


阳光雨露177713209


我作为普通的教师,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对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主要内容是关于教师福利待遇、地位方面的改革,并且明确公办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原来的中小学教师属于国家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教师是有正式编制的。我认为不管对教师纳入什么编制,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尊师重教,科教兴国,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和经济地位。1,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意味着公办中小学教师成了公务员。这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这是中央响应了社会各界人士多年来把公办中小学教师纳入公务员队伍的呼吁。

公办中小学教师成为公务员,这是对我国现行《教师法》的重大改变。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教师法》尽快做出修改予以确认。2,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教师工资问题一直受到老师们的关注,这次对教师工资的表述没有变化,跟《教师法》一致。但考虑到公办中小学教师成为公务员,那么公办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就应该是公务员的工资,这有助于地方落实公办中小学教师享受公务员工资。提高教师的工资水平和社会地位,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安庆杂谈


原来公办学校中的中小学教师属于事业单位编制,身份为干部!也就是俗称的“吃皇粮”的!

那时候的教师还真的一点都不比国家公职人员差!(后来叫公务员)那时候,还是计划经济时代。教师无论工资,还是福利都不差。粮票、布票、油票,甚至煤球供应证都有。

那时候的老师是昂起头来做人的。中山装,胸前别一支钢笔,别提多神气了!

那时候,能够考上个小师范,便能从此脱离苦难的农村。端铁饭碗,吃国家饭。而且,教师的上升通道是畅通的。很多教师都被选拔出去当官了。

如今,虽然被称为“国家公职人员”。但地位并没有真正提高。工资很低、不被尊重!职业幸福感感受很差。

所以,还是那个时候的教师幸福!虽然那时候很清苦。


姑苏讲堂


“国家公职人员”也就是公务员。重新定义教师身份意义绝非简单重申。过去教师一直是“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地方财政拔款待遇方面,公务员与事业编人员有很大差别。国家一再强调,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可在实际操作中,教师按技术职称拿工资,而公务员有许多津贴补贴教师是没有的。国家重申教师为“国家公务人员”身份,意即教师就是公务员,这为提高教师待遇正了名,名正才言顺,下一步比照公务员提高教师待遇理所当然。比如,西部某县两人,甲某为教龄15年的一级教师,乙某为工龄15年公务员(科员),甲每月按职称套改帐面全工资4500多元,年终没有任何奖金;而乙按公务员套改帐面为5600多元,年终会有两三个目标奖,总额至少约2万左右。算下来,公务员每年比教师多拿3万多元,十年累计就多拿30万。你说说,哪个待遇好?!


我本狂草人


我是1996年师范学院毕业的、现在工资拿到手的是4800,(加上绩效考核)、不管怎么说、现在国家开始实实在在重视啦!但需要落实、过去吧!教师有个光环、教的好还可以提拔并重用到领导岗位、或者交流到行政管理部门、现在教的越好、那么一辈子教书匠。而且没有社会地位、连农民伯伯都看不起教师、说的好听说他们仔细、说的不好听说她们抠门、究其原因就是待遇底下、没有社会地位、现在好像有个打小工工资、好多人不习惯了、一点文化没有的人也说、你们不错啦。就是没有看到我们这些班主任早5晚9的工作、我们戏称为两头不见人、哎、不是他们寒心、看看那些教师子弟基本没有愿意干教师的、原因大家慢慢想一想、做了教师现在可能最大的福利就是可以把自己的孩子教育成人、你们看看那些讹人的家长、当然大部分家长现在比较尊重教师、可他们内心也不愿自己的孩子做教师、现在我们中年教师和老教师交流、都教育我们说、培养自己的孩子考个好大学吧、也做了一生教师、否则白做教师啦!有好多比较实际情况、我们还不愿说、因为有大帽子扣在你身上、其实我们都是有理想、信念的、都是和党的领导保持一致的、因为他们的读书读的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书、现在一部分教师为什么有点寒心、主要是在受到打击之后没有信心,要想根治、那么来个和公务员交流的制度、国家应该把公务员和教师定期交流或者把比较优秀的教师放到公务员的岗位上、看看谁做的更好、你看看教师队伍的领导、一天书没有教过、瞎指挥、就会拍马屁、瞎花钱,从不考虑发展、假、大、空、无语了。不多说啦。


为人民服务123694815


教师以前也是公职人员。根据1953年政务院文件规定:‘’教师受雇于政府‘’。这种雇用是有针对性的,1949年时,中国文盲多,在校大学生仅10万人。建国后,为保证大中小学教师的稳定,继续聘用民国时期的教师。在教师职称制之前,教师的职级就是国家行政级,初到学校任教最低级别者,为行政25级,月薪为36.5元。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如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区级财政支付。在改革开放以前,大多县区级财政收入不足亿元,政府财政资金80%以上用作发工资,通常教师人数占财政工资总人数的80%上下,时人称”吃饭的财政“,用于市政公共设施的经费仅占20%左右。

1986年,落实知识分子优待政策,对教师、医生、工程技术人员等实行职称制,教师依然是国家公职性质。只是在2000年代,搞了全员合同聘用制,搞得教师好象不是公职人员似的。实际上,教师是不是公职人员,充要条件是政府财政给教师发工资。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政府是不管的。以前有大企业办的中小学,其教师工资来自企业预决算,90年代后,全部企业学校取消,其教师全都划归政府教育局管理。

现在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有私立大中小学校,这些学校的教师当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但在评职称及专业方面,还是归口教育局代管。顺便说到,美国2/3的学校是私立学校,政府不管发工资。


华中小隐


我是专注教育二十年的爱天晴,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原来公办学校中的中小学老师属于什么性质的,我是这样认为的:在我读师范学校毕业的时候,我们的校长就对我们说你们毕业出去就是国家干部了,所以你们要好好珍惜这个职业。所以20年前我认为我们老师的定位是国家干部。


出来工作以后,我们的校长就说了:我们是事业单位,要有服务意识。所以我一直都认为我是事业单位的干部。直到有一天我去办港澳通行证,那里有一栏显示我是国家工作人员,每次去港澳台都要单位证明,所以我认为我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这个称号听起来很威风,并没有给我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直到今天国家才正式认定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我认为只是称呼不一样而已,没有什么区别。要真正有想有什么区别,那应该是从工资待遇上说吧。因此我想说老师作为公职人员,就应该享有公职人员的待遇和权利。


教师无论是国家干部或者是工作人员,还是公职人员,都只是一个身份,要想让老师安心工作,有尊严地教学,必须提高老师社会地位,落实作为公职人员的待遇。

以前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我是专注教育20年的爱天晴,感谢你们的阅读,欢迎关注和点评。

爱天晴007


简单纠正一下这个说法,我们并不是仅仅现在定教师为公职人员的。

2018年1月,国家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特殊法律地位。


文件中表述的意思,并不是说从现在开始新入的教师就作为公职人员的,而之前的教师就不作为公职人员。

而是通过现在的确立,明确我们的中小学教师是自始至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地位,这种效力是有追溯性的。不仅仅是现在,也不仅仅是现在在岗的这些教师,这也包括以前所有的在公办中小学为国家教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人。

这或许也是解决我们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一个突破口。对于他们的工资待遇,尤其是退休养老工资待遇,给予适当照顾和补偿。由于以前就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相应的理顺也是应该的。

希望我们的政策越来越好,让老师们越来越有奔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