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怎樣成爲公務員?

ataman


退伍軍人無法成為公務員,基本上可以肯定。退役軍人想成為公務員,無非是三條路:一是考試,二是進入行政執法事業單位,三是進入事業單位後提拔,調任到參公事業單位。

1、首先說說招考這條途徑:參加招考,是賦予退役軍人進入公務員行列的權力。問題是,入伍十來年,能否取得大專以上大學學歷?即使學歷符合條件,在這十來年中,是否堅持了學習?能否和全日制大學畢業生在同一條起跑線上競爭?現在不管是公務員還是事業單位人員招考,都要求公開、公平、公正,有傾向性或者針對性的招考,已經因為違反公平規定,基本上消失了,要想在國考、省考大潮中脫穎而出,對於退役軍人來講,萬中無一。因此,這條路,也只能是說說而已,沒有什麼實際價值。

2、二是進入行政執法單位:退役軍人安置,能進入體制內,安置在行政執法部門,比如公安局使用事業編制的輔警,或者環保、文化、城管等部門下屬的各類檢查大隊。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是第一批參公事業單位,2007年公務員改革中,行政執法類人員就是通過這一條途徑,成為參公人員。但這條路,對於退役軍人來說,也是被封死的。一者退役軍人是工勤人員,工人不能參公,這不但是在參公事業單位不行,在行政機關裡擔任領導職務的以工代幹身份的工人,也不能參公或者成為公務員。這條路,對於退役軍人來講,也是死路。

3、在事業單位提拔後調任到參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人員如果工作優秀,被組織考察認可後,可以提拔為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工作兩年後,如果年齡未超過40歲,可以調任到參公事業單位,過渡為參公人員。同樣,對於工勤身份的退役軍人來講,是無法被提拔任用的。即使各級退役軍人事務局成立後,對退役軍人安置身份有所變化,學歷和技術職稱符合條件的,可以按幹部身份安置,參軍十來年,退役後能在幾年內提拔任用,是個問題,能不能在37歲之前成為副科級領導幹部,然後調任到參公事業單位,困難重重。

4、事業單位取消參公屬性:根據遼寧省縣區事業單位改革試點,所有的事業單位都不能參公,包括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也取消了參公屬性,原來取得參公身份的人員,暫時保留待遇。如果事業單位改革按遼寧試點方式,事業單位將不再參公。而退役軍人在體制內安置,不可能直接安置到行政部門,只能是事業單位。事業單位不再參公,想成為參公人員,就成了無根之水,直接斷絕了念頭。


真寧腔調


退伍軍人一般都是士兵,我們談士兵而不是幹部,軍官幹部轉業歸人事局分配一般都是公務員,士兵歸民政局分配安置,是工勤編制。退伍軍人成為公務員有這麼幾個途徑:第一退伍後考取公務員。第二分配成為公務員,在南方發達城市,城鎮籍退伍軍人可以分配安置工作,直接給公務員或者參公編制。在北方基本上沒有這個可能性,都是在編職工工人身份。在新疆西藏等地,當地服役軍人退伍後可以直接招考當地公務員,因為環境和形式特殊,基本上只要有意願留在當地,都會順利成為公務員。第三是分配工作後所處的工作科室,因增加參公編制,人員在崗在編的,科室人員集體成為參公。退伍軍人也就是這麼幾個途徑了,當然也不排除地方性政策法規有特殊情況的發生下轉為參公人員。


天官賜福106935251


按照我國現有軍人安置政策,軍隊的幹部和高級士官轉業實行指令性分配,轉業後安置進入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成為公務員或事業編人員;符合一定年限的士官(一般10年或12年以上,各地不同),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成為在編職工,其他的退伍軍人沒有硬性安置要求。

除了指令性安置進入公務員隊伍的以外,其他的退役軍人要想成為公務員,都必須參加統一的國考或者省考,通過後才能進入公務員隊伍。有的省份每年會在公務員考試中,拿出一定的名額專項給退役士兵報考,從退役士兵中擇優選取,這種相對簡單一些,只從退役士兵中考試選取,競爭壓力沒有那麼大,也算是一種政策性的照顧。


擼袖哥


首先退伍後有兩個選擇:1,自主擇業2,符合條件轉業。

但是如果想當公務員,必須要經過當地考試進取公務員一職。這是唯一途徑,也是現在很公平公正,透明化要求的體現。(如理解不當,請多給予改正)

我還有兩年就滿12年了,很迷茫,到底是拿錢走人,還是要工作。但是最後誰都的離開!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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