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因外教工资上涨,校方让每个学生分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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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年薪涨至58.8万,校方让每个学生分摊8千

据澎湃新闻11日报道,近日,深圳公立学校丹堤实验学校一外语实验班班主任发布一则通知,称因课时增多、汇率走高,外教工资增加至人民币约58.8万元/年,要求家长在已缴纳7000元分摊费用的基础上,再补交近千元人民币。

根据披露的相关内容,家长都是自愿选择进入这个中加实验班的,但是不管是否自愿,收费总要有所依据和约定,根据校方的说法因为这个班先前有两个学生退出,所以多出来的费用由其他学生均摊,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按照这个说法,假设学生一下子走了一半,那他们该交的费用就得由剩下的学生承担?这不是开玩笑吗?再说即使你们觉得合理,那当初收费规定里面有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呢?如果没有,那就是赤裸裸的变相收费!

另外,个人以为,在英语普及度这么高的情况下,花58.8万一年请一个外教,成本着实有点高,说起来老师的职位没有高低之分,即使外教可以适当享受额外的待遇,但这差距是不是有点大呢?

各位家长,您怎么看?如果您的孩子将来面临这样的抉择,您会选择让孩子加入这样的班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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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最近,深圳公立学校丹堤实验学校八(3)班学生家长接到一则通知,引发大家的热议。

通知说,因为汇率走高、课时增多。外教工资增加至58.8万元/年。因此,在班级学生已经缴纳7000元/年的基础上,再补交1000元/人。

看到这样的消息我忍不住要说几句!

第一,外教中途要求加工资,是否有依据?

小编有个疑问?在聘请外教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签订有劳动合同,合同中是否签订有相关条款?我想肯定是签订了合同的,否则,岂不是违法了?

第二,学校是否有收费权?

由于丹堤实验学校是公立学校。据我所知,公立学校是要承担九年义务教育任务的。应该是免费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收费。校服等代办性收费,也要报物价局核准。经公示后才能收取。也就是说,丹堤学校不具备收费权。那么,这个外教工资,包括工资增加费的收取,程序上是否合理、合规、合法?

第三,外教工资的发放依据与标准是什么?

据我所知,外教来中国教书。一般不参照母国工资水平发放。而是以中国工资标准略高标准发放。这位外教的工资显然是参照其国家工资标准发放的。加拿大教师工资为全球最高,平均月薪7129美元。而中国教师工资排名全球倒数第三,平均月薪720美元。

第四,同样是教师,内外有别吗?期望我们也能拿上高工资。

这就涉及到公平问题了。加拿大教师在中国可以拿60万年薪,为何中国老师却拿不到其1/6的年薪?是否也可以补收费用,来给中国本土的老师发工资呢?显然是不可能的!

这就让小编感到悲哀了!咱们真的是内外有别,对洋人优待!对国人苛刻!不信,大家再去大学看看,那些非洲留学生哪是来留学的?他们拿着高额的奖学金,过着醉生梦死的泡妞生活,简直就是来享福的!

可怜我们的老师!可怜我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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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件事来说,校方过分了。我堂堂大中华难道就不能给自己的教职员工涨涨工资吗。崇洋媚外有点过分了吧。

我在十一期间看了血战湘江这部片子,里边有个博古和李德。李德是苏联指派的军事故问,博古是当时的一把手。由于李德的指挥不当让我们损失了5万多将士,博古极力推崇李德结果呢。

学校不把自己的师资力量搞好,反而为了外教让自己的学生每人分担千元,你当中国老百姓家里都有印钞机吗。

这可能只是表面,校长也有可能要中饱私囊,学校是神圣的,教书育人的地方,而不是以不正当手段敛财的地方。不求学校可以把孩子都培养到清华北大,只求能让孩子明辨是非,判断好坏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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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的的确确是不合适,但是从这件事的情况上来看该学校应该是属于私立的院校。如果说是公办的学校是不可能因为外教工资上涨而要求学生分摊的,这样可以举报该学校。

但是即便是私立的院校,这样做虽然不违法但也是不合理的,学生交学费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却是应该按照入学时的要求缴纳的。中途借口因外教工资上涨而催收学费、要求学生分担,多多少少有借口随意收费的可能性。

不过既然教育局已经回应该事件,这也没有办法。像国内私立学校借口涨学费的事情说实话很多,我们县个别高中每年涨三百,起因是什么物价上涨、装空调、老师工资上涨等等。反正就是校长动动嘴,学生、家长就要掏钱的。

很无奈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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