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狗人士哪里错了?

月夜凉太


你好,所谓“爱狗人士”,在现在这个社会,我们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一类真心喜爱狗狗,愿意为狗狗付出,但同时也不会因此而影响正常的社会活动以及其他人的生活。而另一类,他们似乎眼中只有狗狗而没有他人,认为狗狗做的一切事情,即使有错,都必须得到所有人的谅解,简单的说,这其实也就是,不文明的养宠行为。

题主所问到的:爱狗人士错在了哪里?

有宠君这就说一下,“爱狗人士”错在了哪里。首先无可厚非,最错的莫过于不文明养宠行为。不文明的行为很多,有宠君先举一两个例子:如果你作为一个路人,本来心情愉悦地走在路上,却突然被窜出来的狗狗吓一大跳,而且狗狗还一直冲着你大声吠叫。终于看到主人出来制止狗狗后,却没想到这主人扭头就开始指责你惊吓到了她的“宝贝儿子”,要你道歉,这会给你什么感受呢。另外,对于普通人来说,最能影响心情的事情中,一地的狗狗的没人清理便便一定能够排名上榜。

因此,有宠君还是要说,爱狗本没有错,但若是无底线的纵容、溺爱狗狗,而影响到他人,那就真的是大错了!


有宠


说一件前几天我亲身经历的事。我家楼下大门旁边,不超过1米,几乎堵到门口的地方,一直有人固定投喂流浪猫。我一直以为是楼里的某位邻居喂的,也没在意。直到前几天,我看到一个女的往猫食碗里放食物,放完之后转身走了,要进小区另一栋楼。我赶紧叫住她,问她猫是否是她一直投喂的,她承认了。我问她为什么不放自己楼门口,或找个更合适的地方。她理直气壮,毫无愧疚的,不啦不啦,说了一大堆,然后转身就走了……是的,这就是大部分爱猫爱狗人士的嘴脸。牺牲自己的利益,救助他人,我们称为活雷锋。帮助弱势(或动物)更好的生活,更和谐的和他人相处,从而得到慰籍和满足,我们成为好人。但牺牲别人的利益,去献爱心,做好人,是什么?是道德绑架,爱心绑架,这种人在现今社会也有说法,我们称之为“婊”。而爱狗爱猫人士,绝大部分正是这种“婊”。他们在侵害他人利益,来满足自己虚荣的爱心同时,还要绑架他人说“你怎么那么没爱心,你怎么和小动物过不去”。我很生气,真的很想一脚把猫食碗踢走算了,但我毕竟不是个虐待狂。没办法,我只能在小区里找了个我觉的更合适的地方,拿了手套,把东西搬过去,并贴了字条,说明了我换的地方。这次的事,是我力所能及,也想的到办法解决的,但下次呢? 我是成为受害者,还是施虐者!?


蓝雨160795305


爱狗人士哪里错了?看看这些爱狗人士的嘴脸你就知道了!










诗和远方gx


爱狗人士哪里错了?

爱狗本来是一种个人行为,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种行为被爱狗的人扩大化了,成立了什么组织。一个人的力量单薄,许多人在一起就横七竖八了。于时就出现了上高速拦截运狗车,打砸狗肉店,干扰政府举办的“狗肉节”,因狗咬小孩,家长愤怒将狗摔死后,人肉搜索该家长,24小时电话骚扰该家长,终于造成该家长无法忍受,自杀身亡。



在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的怂恿下,小区养狗越来越多,狗与人一同乘电梯,半夜吠声扰人,出门遛狗不拴绳,不戴嘴套,随地大小便,与老人孩子挣抢有限的活动空间。一但出现咬人事件,不是主动承担责任,而是百般耍滑,为什么不咬别人偏咬你,你要反思,一定是你惹我家狗狗了。甚至有的逞被咬人慌乱之机,抱起他的狗逃之夭夭。


以上种种丑恶行径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秩序,制造了多种社会矛盾,使许多真正的文明养狗者背了黑锅。爱狗人士哪里错了?用自己扭曲的爱狗思维来捆绑别人,如有反其行之者,就会遭到打砸,拦截等种种阻碍。一边绑架别人,一边自已干着扰乱别人,伤害别人的事,难道这不是所谓的爱狗人士的错吗?


百花争春我为先


小时候很喜欢狗,我吃什么几乎都分给它一半,我去哪里都要带着它,形影不离的。放学了,它就老远迎接着,身前身后围着撒欢儿。

看到这里,别以为我就是一如现在的爱狗人士,我不是!

有一次,那狗咬死了四只巴掌大的小鸡,还摆的整齐的一溜,拽着我裤腿让我去欣赏。气坏了,于是栓了树上,小树条使劲抽,哪怕它不停地哀叫。

终于有一天狗被毒死了,等我放学后它已经变成了街坊四邻的大锅肉,没办法,一阵大哭后,还是就着眼泪香香的吃了两碗。

我喜欢动物,我喜欢花花草草,我也认为万物皆有灵性,可我始终不会把动植物和人平等相看。

对于爱狗,其实就如宗教信仰,你有信仰的自由,我有不信仰的自由,各不干涉,相敬相安,可好?!


往事入风去


爱狗本身没错,是爱狗方式错了。

你有爱狗的自由,别人也有不爱的权利。你说狗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吃狗肉是罪恶,但可能狗在别人眼里,只是一只寻常的畜牲,跟猪羊鸡鸭无异,猪羊吃得,狗肉为何吃不得?凭啥狗就比其他家畜高贵?

爱狗本身是一件很好的事,毕竟能对待一只动物以善心,自然很大可能也能善待身边人。爱是无价的和可贵的,无论对动物还是对人,付出善意,都应该得到尊重。

但爱狗的方式应该得当。这个国家并未有哪条法规规定吃狗肉违法,也没有哪条社会道德说不能食狗肉,既然如此,那就不能将你的意志强加于人,这样同样是不公平的。

当前社会部分人之所以很反感有的爱狗人士的行为,是因为觉得其做法本末倒置。有的爱狗人士做法太极端,到狗肉店去搞破坏,以爱狗的名义扰乱社会秩序,甚至暴力对抗那些食客。这种对同胞尚且无法予以包容的人,如何能让人对你“爱狗”的行为生起好感?换句话说,你尚且无法“爱人”,如何证明你能“爱狗”?


小兵也对狗很是喜爱,家中一直养狗,但小兵并不会对别人是否食狗肉妄加评论,因为自己没有那个权利。当然,这一切是建立在没有虐待狗狗的前提下,如果看见虐待动物的行为,小兵还是会出声斥责的。

小兵觉得爱狗应该鼓励甚至提倡,但不应该强制要求,同理,食狗肉不应鼓励但也不能强制阻拦。只要做到不虐待动物,没有触犯法律,就不应该进行约束,除非哪一天将“不得食狗肉”写入法条。那又另说。


你觉得食狗肉有错吗?应该法律禁止吗?欢迎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兵者诡道也


理性的爱狗人士当然没有错,但将狗看得比人还重要,将狗权置于人权之上,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人已经不是什么爱狗人士了,他们已经将狗视为神圣不可侵犯之物了,说他们是狗的奴隶恐怕都不过分了。例如前段时间,长沙某地有疯狗咬人,警察去将它打死了。结果一群狗奴就去围攻警察局,打狗警察家门口被他们摆了花圈,父母和妻儿被他们围攻骚扰,110和警察局的电话被他们打到爆,非要逼着警察出来给狗道歉,而被狗咬伤的人他们却不闻不问。在2015年的时候,乌鲁木齐的王先生带孩子上街,一条狗扑上来咬他孩子。王先生眼疾手快,一脚过去把它踢伤了。这一幕刚好被人拍到了,放到网上去。结果就惨了。王先生被人肉搜索,一群狗奴到他家里和单位围攻他,骚扰他和他的家人,单位、家里的电话被打到爆,网络上全是咒骂他的信息。最后逼得他不得不公开向狗奴道歉,承担狗的医疗费用,还向狗奴们“捐献”了一万多元的“爱心款”才把事平息下来。而自始至终,没有人关心王先生的孩子有没有被狗咬着吓着。你们说,这样的“爱狗人士”谁接受得了啊?


血染战旗红


  爱狗本是是一件好事,是值得赞扬的。我们都知道狗很忠诚,通人性,既能看家护院,又能陪伴左右,任劳任怨,好处数不胜数.....这些都是爱狗的理由。但是无论多么高尚的爱,都不能逾越法律这根红线。


  可是,有不少爱狗人士这些年来,屡次做出跟她们初衷不相符合的行为,比如:偷窃狗场的狗然后释放出去、高速公路逼停运狗车救狗、暴力抵制狗肉节、殴打运狗车司机致重伤....这里就不一一道出了,这些都是爱狗人士的“光辉”战绩!

  无论爱狗人士这么做的出发点是多么大的善心,但是法律是不会允许你做出为了爱狗而无视他人生命安全的行为,碰触这一红线的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任何人都不能因为别人吃狗肉、运输狗就对他人进行人身伤害。


  这种对狗的爱一旦走向了极端就会变得非常可怕,爱狗人士在当下已然被贴上脑残、极端的标签。在2012年刚加入小动物保护协会时,自己以成为一名爱狗人士而自豪。但是从之后发生的几起极端爱狗人士违法事件之后,我就不敢对身边人说自己是“爱狗人士”了。尤其是最近这两起事件:

  一、长沙金毛事件轰动一时


  去年12月31日,长沙一金毛被饲主拴在路边,无故多次扑向行人并咬伤一人。接到报警后民警出勤,因民警未配备麻醉枪,且短时间没有找到狗主,考虑到手枪射击容易跳弹伤到路人,为了防止金毛再次伤人,民警在无奈之下用木棍将其补杀。

  这件事的处理方法上确实比较简单粗暴,有点让人接受不了,但是考虑到当时情况这是不得已之举。可有些爱狗人士恶意造谣不实之语,并在网上上传执法民警的照片,同时鼓动全国爱狗人士人肉出警的那位协警,并往其家中送花圈。不少不明真相的爱狗人士信以为真,找出这位协警的手机号码并曝光,导致对方收到数千条侮辱短信。这是爱狗?还是违法?


  二、大闹驻京办


  2018年1月5日上午,北京一些“爱狗人士”突然围堵了湖南省驻京办,原因是要为狗“讨个说法”。这些人在之前还曾因朝鲜族同胞吃狗肉,连续三天围堵了吉林驻京办,而且振振有词的为狗鸣冤。其中一名爱狗人士还炫耀曾多次与“武警”对峙的“骄人战绩”!

  这些爱狗人士的极端行为,已经碰触了法律的底线和红线。一群本来很有爱心的人最后演变成让人憎恶的样子,让“爱狗人士”成了一个贬义词。这是非常可悲的。


爱吹牛的狗狗


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而因为养狗的人数多,也就组建形成了一个群体。在最开始的时候“爱狗人士”这几个字并没有明显的感情色彩,但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爱狗人士”这几个字似乎就带有那么一点点贬义,而会形成这样不好的社会观感,也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社会接触度和参与度不同

宠物包括很多种类,猫、狗、兔子、乌龟、蛇、蜥蜴……,如果要归类总结,宠物没有上百也有几十种,可为什么“爱猫人士”、“爱蛇人士”、“爱蜥蜴人士”都没有“爱狗人士”出名呢?这有很大的原因是由宠物的特质决定的,相较于其他动物,狗与人和人类社会的接触度是最大的。在狗的饲养过程中,狗与主人陌生人的接触机会特别多(叫声、遛狗、随地大小便、喜欢和人接触),都说:距离产生美。没了距离自然美也就少了。所以相交于其他宠物的主人,狗的主人与其他陌生人接触的机会也就更多,也更容易出现摩擦。

我这里绝不是把责任推给狗狗,狗狗或者是宠物是无罪的,是人把它们拉进人类社会的,所以自然也是人类的责任。我先把狗狗喜爱亲近人的特质说出来,只是要说一个前提因素,但最关键和重要的还是人本身。




妖都是人自己作出来的!

不可否认,确实一部分养狗爱狗的个人行为,严重的损害了这个群体的形象。

先说个体的但影响广泛的行为。比如一些养狗爱狗的人不约束自己的狗狗,出门遛狗,不带牵引绳;狗狗随地大小便的时候也没有及时清理;甚至是猎犬咬人,

这些发生在你我身边的事情却最容易影响周围陌生人的生活,以至于让狗狗和狗主人都不招人待见。

再有就是一些激进的群体事件了。一些爱狗人士群体性的拦截狗贩子的车,与卖狗的人发生冲突。首先要说就这样的行为而言是不合法的,尤其是发生在公路上的拦截事件,会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而这群爱狗人士多表现出一种法不责众的有恃无恐,这样容易引起反感。

那些被贩卖的狗当中,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偷来的狗。可能是狗贩子先违法的,但是以违法对峙违法,以暴制暴这并不是最理性最好的选择。

总有人说爱狗人士太激进,我自己也养狗,我还是想为养狗的人说几句。狗狗每天陪伴在我们身边,下班回家它摇着尾巴飞奔迎接你;你休息它安静的窝在你身边陪着你,这样近距离的相处,会让狗主人与狗产生非常强烈的情感依赖,很多狗主人会把狗狗当成朋友,甚至是家人,如果他们丢失,甚至是生命受到威胁,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情绪一定是要更激动一些的。

这种情况和养其他的宠物是没有可比性的,一条养了多年的鱼死掉和一条养了多年的狗死了对主人的打击是不一样的,在社会上偷狗的坏人也比偷其它宠物的人多,狗丢失被吃掉的可能性也要比其他宠物大很多!

在一个对狗的饲养、贩卖、流浪狗救
助收容、产权属性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没有明确的条文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在一个平均综合素质还不是特别高的社会里,

我们养狗最多依靠的还是狗主人的自律。但我也相信随着大家素质的提高,及相关法律法的不断完善,这种矛盾冲突必将会化解的。


可乐是只大金毛


按城里人说法,俺就是爱狗人士了,俺从小就特别喜欢狗,养了一辈子,现在院里还有5只。现在俺养的狗,爹妈爷奶几辈都是家生的,种都好。吃的不多,上膘快,咱家狗不光吃剩饭,有时候咱给它们加餐,就城里人说的狗粮,而且咱会自己配,所以肉质好。咱套狗,宰狗,炖狗,什么季节配什么酱喝什么酒都有讲究。驯狗咱也厉害,有几个城里的后生把狗子送我这,2天就能教懂规矩。外来的野狗,乡里也叫咱去套,一逮一个准,勒狗手法也好,3分钟必断气,人也少遭罪,狗也少遭罪,但野狗咱肯定不吃,肉不好,后生说叫有菌。家里几个狗娃子长的可欢实了,镇里几个老板都预订了,别家的8块一斤,咱家的给12。等这几个狗子卖了,明年再养。年年养狗,狗种越来越好,咱可不就是爱狗人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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