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城市的生活困难家庭来说,廉租房是帮助他们解决居住难题的重要途径,江干区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及热线也经常收到很多有关廉租房申请的问题。近日,“江干审管”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廉租房申请条件及一些高频问题解答,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请收好~
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二)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18年7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2387.5元);
(三)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高频问题解答
“5年”居住年限如何核定?
“5年”的居住年限指申请人具有杭州市区常住户籍满5年并实际居住,“5年”的居住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包括在杭部队服役时间,不包括学生户口),但申请时必须提供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籍。
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那里办理?
申请人居住地的社区。
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如何核定?
申请家庭的房产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核定:
家庭成员私有房产(含已转让、赠与的房产等)的面积按照产权证中载明的建筑面积核定。
申请家庭原有房产转让已满5年的,已转让的房产不纳入廉租房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核定范围。
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中,哪些可申请实物配租(拿房),哪些可申请货币补贴(拿钱)?
(1)市区范围内持有《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且名下无房或房产转移满5年的家庭可申请实物配租保障,也可申请货币补贴保障。
(2)市区范围内持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且,名下无房或房产转移满5年的家庭,且为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保障,也可申请货币补贴保障:
1.孤寡老人、军烈属、一至二级残疾人申请家庭;
2.夫妻双方有一方年龄在52周岁(含)以上的申请家庭。
(3)持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区级困难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证证明》的其他申请家庭原则上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
申请廉租房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不同申请家庭的情况,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江干区首创的“受办分离”系统上线后,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生成“个性化”材料清单啦!
关注“江干审管”微信公众号,点击“跑一次”—“无差别服务”即可进行查询
举个例子
申请人张三,想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房子),名下无任何房产,持有《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离异,无家庭成员,一直都是杭州市区户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张三的情况,
可这样一步步点击选择↓
A
B
C
D
E
F
G
H
I
J
最后系统生成张三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点击右侧小图标还可查看样本模板哦!
↓↓↓
长
按
关
注
閱讀更多 江干發改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