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對做好光榮牌懸掛工作作出規範

河北新聞網訊(記者尹翠莉)從省民政廳獲悉,日前,河北省印發《關於做好為烈屬、軍屬和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光榮牌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光榮牌懸掛工作作出規範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已為烈屬、軍屬、退役軍人等家庭懸掛的“光榮烈屬”“光榮軍屬”“光榮之家”“光榮退役軍人之家”牌繼續保留。對新增的持證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和軍屬、退役軍人等家庭,提出申請的非持證的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家庭,懸掛光榮牌的對象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改變或發生光榮牌老化破損等情形提出申請的,懸掛河北省統一製作的新“光榮之家”牌。懸掛、更換光榮牌工作原則上於每年建軍節或春節前進行。

通知要求,全省各市縣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懸掛光榮牌工作,列入雙擁模範城(縣)考評內容,列支相關經費,組織好光榮牌的統計、更換、懸掛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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